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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點都沒有感到疼痛,只是有種充實感,同時又有一種空虛感——好像我的鮮血正從背後噴濺出去。
背後傳來男人沉重的呼吸聲,我能猜到他是羅浩然,他的手裡握著我剛扔下的匕首。而這件我精心選購來的殺人武器,已刺破我的心臟。那完美的血槽正放盡我全身的血,倒鉤嵌入我的胸腔組織,隨時會把肺葉拉出來,而我的鮮血已染紅了他的阿瑪尼。
同時,我聽到一個男人悽慘的叫聲——卻不是羅浩然的聲音!
暈,我真的不適合殺手這份職業,連附近還潛伏著第三個人都沒察覺到。
但我麻木得再也感知不到什麼了,如陷入一片沼澤深處,又漸漸沉入冰冷的墳墓。我的心被自己買來的匕首分成了兩半,一半屬於早已死去的媽媽,一半屬於終將死去的丁紫。
丁紫,你還能聽到我說話嗎?
“如果還有明天……”
第七章無名氏
我沒有明天。
因為,我已經死了。
你無情地看著我。
求求你!不要殺我!我還想活下去,無論忍受多大的痛苦,請讓我活下去吧!活著多好!能呼吸空氣,哪怕混濁不堪!能喝水,哪怕已被汙染!能吃飯,哪怕是轉基因的!就算活著受罪,在這個世界上,也總有比你更慘的人。
我能喊出你們每一個人的名字:周旋、莫星兒、陶冶、洋子、正太、小光、丁紫、吳教授……可是,你們沒人記得我的名字,也記不清我的臉,除了我那顯著的塌鼻子。
對於你們來說,我不過是個無足輕重的無名氏,一個六十多歲的等死的老頭。
在這個冷酷的世界上,我沒有親人——兩年前,市區一幢高樓發生了火災,我出門打麻將,回到家門口看到整棟樓烈焰翻騰,我的老婆和女兒、女婿,以及尚未出生的外孫,都被這場大火活活燒死了。
很多人擔心我會自殺,但我從沒想到過死,如果我也死了,在天上的妻女一定會很傷心。她們會保佑我活下去,無論遇到多大的疾病與困難,直到一百歲壽終正寢。
兩年來,我每天去公園晨練,直到遇見一個退休女子。年輕時我的塌鼻子遭人討厭,現在倒成了可愛的標誌。她的老公很多年前就死了,她問我願不願和她交朋友。
七天前,我打電話約她出來逛街。
當我們經過未來夢大廈,突然下起大雷雨,便到大門口的玄關下躲雨。她的興致越發高昂,似乎這樣更浪漫。而我有些擔心,想問街頭小販買把雨傘送她回家。她說雷陣雨來得快去得也快,臨時買把傘多浪費啊。
我的心跳越來越快,按捺不住買了把傘,剛要拉著她往外走,地面開始劇烈搖晃——4月1日。星期日。夜,22點19分。
當我從刺骨疼痛中醒來,就再也爬不起來了,血汙模糊的視線裡,看到了她的屍體。
對不起,我不該叫你出來逛街,更不該拉著你到商場門口避雨,如果早點買把傘衝出去,現在恐怕已在你家裡了……我,以及另外四個重傷員,或是骨折或奄奄一息,集中在底樓哈根達斯店。
難以置信的是,我們這五個必死之人居然都活到了第四天。
這天凌晨,有個聲音把我驚醒,又是那個傷口發炎的男人,每晚都發出痛苦的叫喚。
他的身邊站著一個女孩。
是那個叫阿香的洗頭妹,體形看起來像十幾歲,總讓我回憶起女兒剛讀初中的時候。
短短几分鐘,她依次殺死了四個重傷員,我是剩下的最後一個。
我企求她讓我活下去。
“世界末日了,反正大家都要死的,還活著幹什麼?”
“為了活著。”
就這最簡單的四個字,讓她丟掉了手中的刀,逃出了瀰漫著血腥味的哈根達斯店。
不久,大樓的主人羅浩然帶著他的狗巡邏到底樓發現了兇案現場。隨後許多人都圍攏過來,目瞪口呆地看著這殘酷景象,我如實地供出了阿香。
一小時後,我聽說阿香死了。
重傷員只剩下我一個人,孤獨地躺在底樓的哈根達斯店裡,看著黑暗中的天花板,看著地上永遠也擦不乾淨的攤攤血跡,聞著從自己傷口裡發出的臭味——已經發炎化膿了,一堆白色蛆蟲爬進爬出,吞噬著肌肉與血液。再過幾天也許它們會變成蒼蠅,從我的嘴裡飛出來。
我將會以最痛苦的方式死去,但只要能多活一天,或者一個小時,哪怕一分鐘,我也要活著。每時每刻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