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部分(第2/4 頁)
執行法律。
“先生並不是在自己家裡,太太,他是在邦斯先生家;也許一切是屬於他的,可是,作為一個受遺贈人,要等遺產執管令發出之後,他才能擁有構成遺產的一切東西。遺產執管令要由法院來發。但是,如果被立遺囑人剝奪了繼承權的繼承人對遺產執管令提出反對意見,那就要打官司……這樣一來,就不知道遺產到底將屬於誰,因此,一切有價之物都要封存,並由繼承人和受遺贈人雙方的公證人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逐一清點遺產……情況就是這樣。”
施穆克生平第一次聽到這番話,整個兒給攪糊塗了,他腦袋一仰,倒在了坐著的扶手椅靠背上,覺得實在太沉了,再也支撐不住。維勒莫跟書記官和治安法官交談起來,以執行公務者的冷靜態度,看著他們貼封條;每次遇到這種情況,只要沒有繼承人在場,他們總免不了要對這些直到分配遺產時才能啟封的東西議論一番,說些打趣的話。最後,四個吃法律飯的關上了客廳,退到了飯廳裡,由書記官來封門。施穆克像個木頭人似的看著他們履行手續,凡是雙扇的門,他們左右各貼一張封條,然後蓋上治安法庭的印戳;如果是單扇門或櫃子,就把封條貼在門縫上,把門板的兩邊封死。
“到臥室去。”弗萊齊埃指了指施穆克的臥室,那房門與飯廳是相通的。
“可這是先生的臥室!”索瓦爇太太沖上前去,站在房門口,擋住了這幾個吃法律飯的。
“這是公寓的租約。”可惡的弗萊齊埃說,“我們是在文書中找到的,上面寫的不是邦斯和施穆克兩位先生的名字,只寫著邦斯先生。這一套公寓全都屬於遺產……再說,”他開啟施穆克臥室的門,“瞧,法官先生,裡面放滿了畫。”
“不錯。”治安法官立即接受了弗萊齊埃的主張。
第三十章 弗萊齊埃的果實
“等等,先生,”維勒莫說,“受遺贈人的資格至今還無爭議,你們想現在就把他攆出門外?”
“有,當然有爭議!”弗萊齊埃說,“我們反對交付遺贈。”
“有什麼理由?”
“您會知道的,我的小兄弟!”弗萊齊埃寒譏帶諷地說,“眼下,我們並不反對受遺贈人把房間屬於他的東西取走;可房間必須封起來。先生愛上哪兒就上哪兒住去吧。”
“不,”維勒莫說,“先生得留在他的房間裡!……”
“怎麼?”
“我要讓法院對你們作出緊急判決,”維勒莫說,“當庭宣佈我們是合租該公寓的房客,你們不能把我們趕走……至於畫,你們取走好了,要分清哪些是死者的,哪些是我主顧的,可我主顧會留在這兒的……我的小兄弟!……”
“我走!”老音樂家聽著這場可怕的爭吵,突然恢復了津神,說道。
“這還算便宜了您。”弗萊齊埃說,“您這樣走,還可給您省去一些費用,因為這樁附帶的官司,您是贏不了的。租約上寫得明明白白……”
“租約!租約!”維勒莫說,“這是個信義問題!……”
“這是證明不了的,就像刑事案,光憑人證還不行……您準備請人去鑑定,去核實……要求進行中間判決,按一系列的訴訟程式來辦嗎?”
“不!不!”施穆克驚恐地嚷叫起來,“我搬走,我走……”
施穆克過的是哲人的生活,是那麼簡單,無意中成了一個犬儒主義者。他只有兩雙鞋子,一雙靴子,兩套衣服,一打襪子,一打圍巾,一打手絹,四件背心和一隻漂亮的菸斗,那是邦斯連同一隻繡花菸袋送給他的。他一氣之下,走進房間,撿出他的所有衣物,放在一把椅子上。
“這些是我的!……”他像辛辛納圖斯那樣天真地說,“鋼琴也是我的。”
“太太……”弗萊齊埃對索瓦爇女人說,“請人幫個忙,把這架鋼琴搬走,搬到樓梯平臺上去!”
“您心也太狠了。”維勒莫對弗萊齊埃說,“這件事由治安法官先生作主,要發號施令,有他呢。”
“裡面有不少值錢的東西。”書記官指了指房間說。
“再說,”治安法官指出,“先生是自願出去的。”
“從來沒有見過這樣的主顧!”維勒莫把火全撒到施穆克身上,氣乎乎地說,“您簡直是個軟蛋!……”
“在哪裡死都一個樣!”施穆克走出門外,說道,“這些人長得像老虎似的……我讓人來取這些破東西。”他補了一句。
“先生到哪裡去?”
“聽憑上帝的安排!”受遺贈人做了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