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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成了,那麼你還可以寫寫詩。
自淪為詩人之後,俯首甘為筆下囚。回想和筆初戀時那份顫慄,那份期待,那份默契,仍然是一種甜蜜的深愁。那時無論日常生活多麼單調,工作多麼勞累,環境多麼孤獨,都有一位忠實伴侶可以依靠。尤其是偶有所得,猶如街頭萬面之中突遇其容,那又驚又喜、欲淚還笑的心緒,勝過天下無數情種。與筆成親後,從此為其勞也受其蔭,日日相守無需芳心設約。有時也怒其跋扈,怨其嘮叨,嫌其年歲漸長,不復當年明眸皓齒,卻自知再無一個法庭能判決這宗離婚案,甚至死亡。
更深一點自嘲,除了寫詩,你還能幹點什麼?
於是,便寫點散文,仍是和筆有關,算不上外遇。
最初臥於掌心的是一支六毛三分的兒童鋼筆。用它抄了一部又一部的《普希金詩選》、《海涅詩選》;抄整章的《奧勃洛摩夫》,整本的《飛鳥集》;還寫了第一首成形的小詩《致杭城》。雖然也收集了當時流行的各種塑膠小鋼筆:熱水瓶式、傘式、紅燈式,僅為觀賞而已。兵器十八般,得心應手的不過是一把無名小匕首。直至這兒童鋼筆鞠躬盡瘁,筆尖分岔,還請了同隊知青代磨,寫出來的文字到底音容全改,只好忍痛棄之,因此數月盡在徘徊之中。
在這其間有了一首《致大海》,用圓珠筆謄出來,字跡肥頭胖腦,市儈氣十足,真是噁心!從此恨極圓珠筆。非用它複寫不可,便央人代勞。求不到人時,只好釅茶佐之,釅茶退濁氣也。
老姨媽見我成日魂不守舍,將她一支老式派克筆贈我,叮囑我不要遺失,說是筆尖含有黃金,價格昂貴。那時的我全無價值觀念,只知道那金筆尖一試,果然傾城傾國。再說它永不會分岔,我們便可白頭偕老了。
於是用它寫《致橡樹》,寫《思念》,寫《也許》,寫了許多當時洋洋得意、過後慘不忍睹的文字。1981年去南昌參加廬山筆會,在火車上,有個獨具慧眼的小偷將我的大提包拎走。我身無分文,顆粒未進,在異鄉流浪兩天,只有一個念頭:但願小偷不知那筆尖是金的,說不定隨手拋在水溝、路邊,正好讓我撿著。
父親先接電報,見是洋裝和錢糧全軍覆沒,笑罵一聲糊塗,仍去泡他的功夫茶。數日後,見我滿臉喪氣進家門,心中明白大半,追問:“夾子也丟了?”半晌相對嗒然無語。
我的夾子向來有三:稿紙、地址本、筆。
1979年,我的生日恰好是《致橡樹》在《詩刊》發表。老父特物色一株好筆鐫幾個字送我。時值有老派克在手,目不斜視,順手貶入冷宮,久不問津。父親提醒,找出來也不灌水,隨便一蘸就寫幾個字:“曾經滄海”。不料這筆能通人性,一觸手便搖頭擺尾,寫出的字跡該瘦的地方纖纖,該肥的地方盈盈。這時猛然聽到蟬聲逼人,天氣炎熱,又覺肌腸轆轆,還聞到花香淡淡拂面,原來父親在我書桌上插了一朵紅玫瑰。
這又寫了《神女峰》,寫了《會唱歌的鳶尾花》。紅顏薄命,美筆難再。有次出訪,外國同行和我交換禮品,我翻遍小提包,名片也都分贈乾淨,人家是須眉男子,否則我真願意將個珠繡提包贈他。無奈只好拔出鋼筆,強裝笑容,眼睜睜任它悶在他人的衣袋裡遠去,呼救之聲依稀可聞。嗚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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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以後,舅舅從美國帶給我一對精裝筆盒,華貴則華貴矣,只作壁上觀,不能操持日常家務。我家夫君因為種種微績所獎之筆成打,團團圍坐筆筒裡,試一支便嘆一口氣,緣份未到呀。
這時寫東西,不是突然摔下一大滴墨水來,便是屢屢劃破稿紙。粗的筆劃渾濁粗鄙,細的筆觸小裡小氣。不得不回信時,便像喝醉了一般,寫到末了,不耐煩到極點,竟惡言以對,活該朋友們倒黴。
還是我小妹,不過讀五年半書便插隊去,回來工作後又考計院的函授,成績門門前列,單位獎一支金筆,拿來“進貢”,真是柳暗花明。
不過,再不攜它出門,怕被竊,怕失落,怕被我自己當禮品送掉。
有時讀某些好心的文章,真想告訴搞評論的朋友:倘若我的文字園地裡長出什麼奇花異草,全是我的筆玩的把戲。如果你在哪個道坎摔了一個大跟頭,摸摸頭上腫起的大包,別罵我。也許那時我的手中只有徒具筆形的塑膠或鋼鐵片而已。
筆魂何在!
下篇一支好筆在手,香茗嫋嫋在側,美詩美文並不即時瓜熟蒂落,還有不少旁枝末節呢。
儘管鼓浪嶼向來以無飛塵和無噪音聞名,可在過獨身生活時,每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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