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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歲,營養不良,睡眠不佳,又忙,塊沒有長足。從我的父親及弟弟的身量來看,我起碼應該長1米80,而現在,虛報一點,1米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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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非常非常地喜歡音樂,自以為音樂細胞不疲軟,卻不會任何一樣樂器。
而且連五線譜也識不好,來了五線譜,須要拿手指頭數“蛤蟆蝌蚪”。
三、學語言的能力似不甚低。例如我自學的維吾爾語,便達到了做同聲翻譯的水平。但至今沒有哪一門外語過關。
四、初中時極愛數學,數學老師對我寄予厚望,結果辜負了老師的期望。
五、喜歡開玩笑,有時引起了不快,得罪了人。有時令人覺得不夠莊重。有時付出了極大的代價,仍然改不過來。
六、在極正式的場合吃宴會,有時把食品落到了雪白的桌布上。
七、接到了朋友的信,寫完信找不到地址了。
八、為表示寬容大度,幫助了不應該幫助的人,然後活該吃他們的虧。
九、說是不喜歡奉承,卻終於接受了、提攜了奉承自己的小人。
十、有幾本自己寫的書,出版過程中連校對的時間都沒找出來,錯別字很多。
其他,舉不勝舉,數不勝數,寫不勝寫。寫不好、寫不完自己的遺憾,這本身也就是一種遺憾了。
雅與俗我每天都吃三頓飯,睡八小時覺,大便一次,小便六七次,從來沒有考慮過這樣是雅還是俗。
我愛聽柴可夫斯基、貝多芬、馬勒、舒曼的交響樂,是因為我愛聽。不是因為它們雅或是還不夠雅。
據說,素食是雅的,而“肉食者鄙”,但是我還是鄙鄙地常常吃肉,除了吃肉要票的那些年,所以,我深為吃肉不要票而歌功頌德,不論這有多麼卑鄙。
我愛聽梆子戲、相聲、芭芭拉·斯特拉桑德與鳳飛飛的流行歌曲,不害怕也不避諱它們的俗,因為我愛聽,從中能夠得到某種愉悅。
寫文章,我要稿費,因為我有這個俗俗的需要,也就不怕其俗;我又不會專門盯在稿費上,不是為了雅,而是為了文章的最佳效果和我與編輯出版部門的友誼,還有我作為一個作家的自尊自信。
只有最俗的人才沒有自信,只有沒有自信的人才怕人家說自己俗。只有自戀不己的人才需要表白自己不俗。
最大的庸俗是裝腔作勢。最大的媚俗是人云亦云。最大的卑俗是顧影自憐。
什麼是俗?世俗、通俗、庸俗、卑俗都是俗,卻大不一樣。
迎合旁人是可悲的。適當照顧旁人卻是難免的,有時候是高尚的。堅持原則而不苟同,是可敬的。為了不媚俗而不媚俗,是一無可取的空洞。
考慮雅與俗或是考慮是否媚了俗,都是活得找不到感覺的標誌。就像一個人,只有消化不良的時候才會沒完沒了地看自己的舌苔。
媚俗不好,媚外媚洋媚上媚下媚學者媚批評家媚潮流媚青媚中媚老,都同樣不好。因為你正在裝起一種媚,就是媚那個批評媚俗的進口流行色。
該什麼樣就是什麼樣,不掩蓋本色,然後才有了進行價值評價的前提。
逍遙我不知道為什麼從小就這樣喜歡逍遙二字?是因為字形?兩個“走之”給人以上下縱橫的運動感,開闊感。是因為字音?一個陰平,一個陽平,圓唇與非圓唇無音的複合韻母,令我們聯想起諸如遙遙,迢迢,昭昭,蕭蕭,淼淼,驕驕,嫋嫋,悄悄……都有一種美。
不知道對於莊周,對於“文化革命”中不參加“鬥爭”的一派,“逍遙”意味著什麼,也不知道從《說文》到《辭海》對於“逍遙”有些什麼解釋;反正對於我個人,它基本上是一種審美的生活態度,把生活,事業,工作,交友,旅行,直到種種沉浮,視為一種豐富、充實、全方位的體驗。把大自然,神州大地,各色人等,各色物種,各色事件視為審美的物件,視為人生的大舞臺,從而得以獲取一種開闊感,自由感,超越感。
自己豐富才能感知世界的豐富。狹隘與偏執者的世界則只是一個永遠鑽不出去的|穴洞。自己好學才能感知世界的新奇。懶漢的世界則只是單調的重複。自己善良才能感知世界的美好。陰謀家的四周永遠是暗箭陷阱。自己坦蕩才能逍遙地生活在天地之間。蠅營狗苟者永遠是一驚一咋,提心吊膽。
因為逍遙,所以永遠不讓自己陷入無聊的人事糾紛中,你你我我,恩恩怨怨,摳摳縮縮,嘀嘀咕咕,這樣的人至多能取得蚊蟲一樣的成就─嗡嗡兩聲,叮別人幾個包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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