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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有力的證人,我先搞定了她,其他人都是次要的了。只要小桃不亂說,至少皇后不會一下子就定我的罪。
晚上,小翠果然把服侍謝玖的人陸陸續續地都給我帶來了,幾乎沒費多少口舌就讓她們一一招供,用的無非就是那放之四海而皆通的雙料誘餌:財富和自由。很快,一疊厚厚的供述上就簽上她們的大名,或按上她們的手印。
小翠筆錄的這份供述中可不是說她不小心流產,而是說她故意吃打胎藥流產,以苦肉計陷害太子妃的。既然要鬥,就鬥得徹底!我不會再給她任何反撲的機會。如果只是不小心流產,然後藉機嫁禍,不過是女人之間爭風吃醋,皇上說不定會看在她兒子的份上,只是給她降級了事。如果是她自己吃藥流產的,那就是謀害皇孫了。以如此殘忍激烈的手段爭寵,如此駭人聽聞,皇上決不會輕饒。就算不被處死,也絕對會被虢奪所有的封號,貶為庶人,發配冷宮,從此永不復用。
至於買打胎藥的人,買打胎藥的店,裝打胎藥的紙包,等等等等,一切事宜,我都會替她安排得妥妥貼貼。
那份小桃等人親筆畫押的供述我並沒有交上去,本來弄這個東西也就不是為了上交的。因為,按律歷,我並沒有資格審問她們,在這樁“巫咒案”中,我的身份是嫌疑人而非主審。
但有一份簽字畫押的供述捏在我手裡,對那些宮女們有一種心理威懾,使她們以後在任何審案人面前都不敢亂說話,更不敢再翻供。
很快,這場東宮“巫咒案”真相大白,謝玖被虢奪了良娣封號,哭哭啼啼地遷出了東宮,搬到不知哪個旮旯裡的冷宮去了。若不是看在廣陵王的份上,她只怕連小命都保不住。殘害皇嗣本來就該死了,何況還是為了陷害太子嫡妻以爭寵奪位。這樣的人,怎堪做良娣?怎堪教導皇孫?
所以,在發落謝玖的同時,皇上也把她的兒子交給了皇后娘娘親自養育。以後,謝玖恐怕連這個兒子的面都很難再見到了。
她不僅失去了良娣的尊位,失去了一切榮華富貴,還連兒子都失去了,這個懲罰不可謂不重。謝玖為她的狂妄和愚蠢付出了太大的代價。
我自然是又搬回了明霞殿。皇上和皇后還賞賜了一些珠寶和幾桌酒席為我壓驚。
幾天前,我灰溜溜地被趕出去,幾天後又似乎衣錦榮歸。宮裡的日子,就像演戲一樣,總是這樣大起大落,難得清靜平和。
在這次事件中,其實真正讓我痛心的還不是謝玖,反正我對那個女人也沒什麼感情,她死她活都不與我相干。真正讓我黯然神傷的,是小知了。
回到東宮後,我就把小知了打發走了。我沒有打罵她,甚至都沒有審問她。面對那樣一張圓溜溜的可愛的臉和一雙小鴿子一樣骨碌碌的眼睛,我不知道能跟她說什麼,恨也不是憐也不是。所以,我只是讓手下的人通知她跟她的表姐——也就是謝玖——一起搬出東宮。
這已經是格外開恩了。她又不像謝玖,有個能當免死金牌用的兒子,她只是一個打雜的小宮女,我想處死她就跟捏死一隻小螞蟻一樣。我饒她一命,不打不罵,只是叫她一走了之。
可惜這丫頭好像一點也領情,走的時候居然連頭都沒給我磕一個。當時領她走的嬤嬤還在殿外催促她:“快進去給太子妃磕頭謝恩啊,也幸虧是太子妃,要換了別的主子,你這樣害她,早把你一頓亂棍打死了。”
從敞開的大門看過去,卻只見她倔倔地站在那裡不肯動彈,也讓我對她徹底地死了心。
沒想到,第二天就傳來了一個令人震驚的訊息:那天晚上她就在貶謫之所上吊自殺了,沒有留下任何遺言。
聞聽此信,我徹底地沉默了。我一直只當她是個天真、懶散的孩子,要說起來,她在東宮的日子實在是很優遊、很輕鬆的,從沒人指望她做過什麼事,她好像整天都在閒玩。
不,也不全是,記憶中,每次只要太子在明霞殿,她也一定會隨侍在側。
她愛上太子了!所以她恨我,不管我怎麼寬恕她都不可能得到她的感激,這倒也在情理之中。只是我沒想到這個看似懶散的丫頭性子這麼烈,被趕出東宮,也就是被趕離太子身邊的結果,是她選擇了死亡。
一個才十五歲的生命就這樣生生被斷送了。她死後,我一次又一次捫心自問:對她的死,我負有責任嗎?
我的回答是:不。她愛上了太子,欲置我於死地而後快,我不可能不對付她。她要太子,我也不可能讓給她。一個低等宮女,心裡卻想著主子的男人,並因此想除掉主子,本來就是自尋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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