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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義務;連帶履行則是指各關係人履行本方承擔的合同義務的全部。
【集體合同變更】
企業集體合同的變更是指合同當事人依法對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的企業集體合同的有關條款和內容進行修改和補充的行為。一般來說,企業集體合同的變更只有在原訂合同所依據的主觀和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的情況下才能獲得法律的許可;否則,合同當事人和關係人只能按照合同的規定全面履行合同的內容和條款,不得提出變更合同的要求。
1、集體合同的變更條件
(1)企業破產、停產或轉產,導致企業集體合同無法履行;
(2)國家的有關政策法規發生變化,使得合同原規定的有關標準低於現行法規的要求;
(3)發生不可抗事件如水災、火災或地震等,致使集體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條款無法履行;
(4)合同雙方當事人和關係人的某些主觀條件發生變化,致使合同的部分甚至全部條款無法履行等。
2、集體合同的變更程式
(1)一方當事人就變更合同向另一方提出請求,另一方應給予答覆,並在規定的期限內由雙方進行協商;
(2)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對合同的有關條款和內容進行修改和補充;
(3)合同變更後,要在規定的期限內上報勞動行政部門或企業主管部門審查。txt電子書分享平臺
【集體合同終止】
集體合同的終止是指合同期滿、合同的目的已經實現或依法解除合同等而使合同法律效力消失。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企業集體合同因合同期滿而終止。一般來說,企業集體合同在合同期滿後即行終止;當然,合同也可以依法延期,但必須符合法定手續,且在延期到期後,合同也應立即終止;
2、集體合同因合同目的的實現而終止。合同雙方當事人和關係人完全履行合同規定的內容和條款後,合同的目的已經實現,這時,合同應當終止。這對於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的企業集體合同來說更為合適。
3、集體合同因合同依法解除而終止。企業集體合同的解除主要包括這樣幾種:
(1)協商解除。雙方當事人經過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則集體合同解除;
(2)無條件單方解除。適用於不定期合同的解除;
(3)有條件單方解除。對於定期集體合同、未履行一定期限的不定期集體合同,一般要求在一定條件下方可解除。這些條件限定要有法定事由,如企業破產、停產或轉產,發生不可抗力,當事人雙方團體解散等。當集體合同解除的這些法定事由成立後,解除方當事人應在規定的期限內書面通知另一方當事人,並書面說明解除合同的理由,同時,要提交有關證明材料;
(4)裁決或判決解除。當集體合同的履行發生爭議時,雙方當事人要提請仲裁或提起訴訟,仲裁部門或法院要根據實際情況做出解除合同的裁決或判決。書 包 網 txt小說上傳分享
【結構法】
處理衝突的結構法有以下五種。
(1)運用職權控制
管理者利用職權,透過發出指令來強行解決職權範圍內的衝突。這個方法的缺點是容易導致“官大一級壓死人”的現象;
(2)隔離
透過流程設計、組織設計減少部門之間的依賴性,分別向各部門提供資源,從而將它們隔離開來,以減少衝突的可能性。這個方法的缺點是容易導致部門的本位主義;
(3)以儲備作緩衝
在流程的上下部門之間,透過儲備一定的原材料、部件或半成品作為緩衝,以預防停工待料。這個方法的缺點是容易導致庫存增加和資金佔用,不符合精益生產的要求;
(4)以聯絡員作緩衝
當兩個部門之間的協作性、整體性很差,並存在不必要的衝突時,委派一名熟悉這些部門業務和運作的“聯絡員”出面協調。這種方法的缺點是如果聯絡員業務不精或職權不夠就達不到化解衝突的效果;
(5)以調解部門作緩衝
大組織可以設定專門的調解部門,或賦予某個部門調解職能,由這種部門出面進行協調。這種方法的缺點是容易導致機構臃腫。
【對抗法】
這裡的“對抗”指的是衝突雙方在“雙贏”的基礎上直接交鋒、公開交換意見、力圖消除分歧。
1、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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