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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公開智力要素和隱性智力要素。公開智力要素是指不具有智慧財產權的、能以極低的成本獲得的智力要素,例如已經公開的組織構建方式、過了專利保護期的產品配方等;半公開智力要素是指企業所擁有的、具有智慧財產權的智力要素,多以技術專利、發明創造、設計圖等形式存在,之所以稱其為半公開,主要是因為申請智慧財產權時就已公佈;隱性智力要素是指存在於員工頭腦或組織關係中的知識、工作訣竅、經驗、創造力、價值體系等,它更具本源性和基礎性,是創新的源泉,是一切顯性知識的基石,是真正的“智力資本”。
但目前有關智力資本的定義還沒有得到完全的統一。綜合眾多學者的定義,可以歸納出智力資本的主要特徵和主要分類。
1、主要特徵
(1)智力資本可以規範化,可以被掌握並施以影響以產生更高價值;
(2)就企業來說,企業價值=賬面資產+智力資本;
(3)智力資本能夠給企業帶來價值增值;
(4)智力資本的價格很難確定。
2、智力資本的分類
(1)按智力資本的主體,分為個體智力資本、團隊智力資本和組織智力資本;
(2)按具體的表現形式,分為人力資本、組織結構資本和客戶資本;
(3)按智力資本的來源,分為內部智力資本和外部智力資本;
(4)以靜態的觀點來看待,智力資本是一個實體資本;以動態的觀點來看待,智力資本是一種過程資本;
(5)按智力資本對企業的作用和貢獻大小,分為核心智力資本和非核心智力資本。
3、智力資本分配設計的主要原則
(1)智力資本的報酬與智力資本的績效掛鉤,即智力資本所有者所獲得的報酬,應該與他的智力資本的轉換效率結合起來,與他所創造或者所具有的實際價值統一起來;
(2)建立一個為創造性智力資本實現自己價值的效率制度安排,在這種制度安排下,智力資本願意、可以將智力價值充分體現出來;
(3)建立一種激勵性的智力資本報酬方式。
智力資本已經成為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最為稀缺的資源,如何透過分配製度安排對智力資本進行有效的激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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