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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也應有所不同。如果不管面臨什麼樣的物件,對展示內容、展示方式、展示重點不加任何區別,就可能會出現魅力展示與魅力受眾的錯位,受眾無從感受到他們所期待的魅力形態,展示者也無法得到所期待的人格魅力價值目標。
第三,展示自己真實的一面。展示不是表演,展示與表演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展示是把隱性的形態展現出來成為顯性的形態,使別人能夠看到,能夠感受到。展示的前提是這種隱性形態必須真實存在的。如果不是真實存在的東西,所謂展示便成為無源之水、無本之木,展示也就無從談起。而表演則是一種藝術門類,表演者所表現的並非自己本人,而是一個編撰出來的藝術形象,是一個並非真實存在的虛擬形象。因此,展現自己真實的東西,才叫展示。而展現假象則不是我們在這裡所說的展示,充其量只能是表演。為展示而展示的表演既不可能持久,也不會得到認可。
第四,在合適的場合、合適的機會,選擇合適的方式,把握合適的“度”。展示個人魅力需要看場合,要選擇合適的場合,不要在不適合的場合做不適合的事。同時也要善於抓住機會,因為機會不是隨時都存在的,往往稍縱即逝,如果抓不住可能就再也得不到了。在不同的場合,不同的機會,展示個人魅力的方式也應該有所區別,使這種展示能夠與特定場合與機會的氣氛相互協調。同時,掌握合適的“度”也非常重要。“度”數不足魅力有限,過“度”則適得其反。
第五,展示中要揚長避短。多麼優秀的人也難免會有缺點與不足,這些缺點與不足會從不同程度上對人格形態產生負面影響。展示人格魅力,自然是要把自己身上閃光的那些人格形態展現出來,而對自己身上所存在的缺點與不足,盡最大努力予以抑制與克服。這並不等同於要進行不真實的展示,給別人以一種假象。抑制與克服自己身上的缺點與不足,不是建立在掩飾與偽裝的基礎上,而是建立在對自己缺點與不足有正確認識的基礎上,自覺、主動地去加以克服與抑制。這個過程不僅是使之不表現出來,更是一個自我修養的過程,達到從個人素質的高度不斷提升自己,使缺點與不足從根本上逐漸淡化,直至從自己人格形態中退出。克服原有的缺點與不足,可能還會出現新的缺點與不足,但只要具有這樣的意識,堅持如此的修養就會不斷地進步,不斷走向魅力的更高層次。
第四節 人格魅力實現的外部條件
空間條件。我們不妨把整個社會比作一個大劇院。在這個大劇院裡,有著各種各樣的大劇場、小劇場,大、小劇場裡又有各種各樣的大舞臺、小舞臺。在這個大劇院裡,每個人都擁有自己的“舞臺”。這個“舞臺”,既是人們生存的基本條件,又是實現事業、理想的基本條件,也是實現人格魅力的基本條件。只不過在真實的劇院裡,演員表演的是角色,上演的是戲劇,而在社會“舞臺”上,“角色”是真實的本人,“演出”是生活的本色。在藝術的舞臺上,舞臺有大小,角色有主次,戲份有多少。而在社會的“舞臺”上,也有類似或同樣的問題。
第一,“舞臺”的條件。
首先是有沒有一個適合自己的“舞臺”。這是影響和決定人格魅力實現的首要客觀條件。一個演員再多才多藝,也不可能做到讓所有的舞臺都適合自己。話劇演員到了雜技舞臺上就無用武之地,芭蕾舞演員到了相聲舞臺上也就優勢不再。在社會的大舞臺上也是如此,任何一個人都不可能適合所有的“舞臺”。在適合自己的“舞臺”上,才能夠充分發揮出自己的潛力,而在不適合自己的舞臺上,優勢也會變成劣勢。在最適合自己的“舞臺”上,個人的長處才能最大限度地得以表現,個人魅力也才有可能淋漓盡致地迸發出來。如果這個“舞臺”不是很適合自己,個人所能表現出來的才智與魅力,就不得不受到很大的制約。如果這個“舞臺”完全不適合自己,非但個人才智與魅力得不到表現,還有可能把一個人毀掉。如有的專業人才,本來在專業工作崗位上非常出色,甚至成為人們喜愛和欣賞的偶像。而被任用到領導崗位上以後,由於缺乏相應的經驗和能力,對領導工作一竅不通,工作連連失誤,引起群眾的強烈不滿,非但作為一個領導幹部受到排斥,原來作為一個專業人才時的光環也被人們所遺忘。所以,能夠得到一個適合自己的“舞臺”,是一件非常幸運的事。在這方面,自己在具有選擇“舞臺”的機會時,要牢牢抓住機會,選擇適合自己的“舞臺”。用人的管理者,在選人用人時,也要盡最大可能,根據每個人的個人條件和不同特點,為他們提供適合的“舞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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