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第4/4 頁)
在和沈靈相處過後,覺得這個孩子非常好,若讓他繼續留在他養父母家裡才是造孽!
沈真不知道張明的複雜心理,說:“叔,那店面的出租合同不是才簽了一年嗎?等娟巧表姐到了安城後,你讓她先去百貨市場裡找工作,找那種賣衣服的店先當個導購員,一邊賣賣衣服賺賺錢,一邊瞭解下市場。等明年出租的合同到期了,你就把店面收回來,然後讓娟巧表姐自己進貨賣衣服。”
沈真之所以這麼提議,是因為他記得張娟巧上一世似乎就賣過衣服。不過,他記得不是很清楚,畢竟他上一世只在張倩的婚禮上見過張娟巧。但就算是他記錯了也沒關係,張娟巧並不是立刻就要開店,而是會先找份導購員工作適應著。如果她真不是賣衣服的料,那麼生意之事還可以重新做打算。
那店鋪本身有著沈淑來的心血。沈真相信,如果張娟巧真能把生意做好,那麼憑著張明的為人,肯定不會讓他吃虧了。果然,張明聽到沈真的提議後,立刻說:“把鋪子收回來不出租了?那你們的生活費怎麼辦?”要是沒有租金,他上面一個老孃,底下三個孩子,一份死工資根本撐不住啊。
“叔,到時候我們自己做生意就能賺錢了!你還擔心生活費?”沈真說。
“可是……”可是萬一虧了呢?張明根本沒什麼底氣。雖然沈真的茶葉蛋賣得很好,但這不意味著他和張娟巧就能把衣服賣好了啊!而且,茶葉蛋是個什麼成本?他們賣衣服又是個什麼成本!
“叔,反正現在合同還沒到期,這事兒不急。你再考慮下唄。”沈真只好說。
張明不知道怎麼忽然又想起沈淑來了。如果淑妹還在世,她的想法應該會和真真一樣吧?
“做生意不是不行……反正這兩萬八對我來說,就像是白得的一樣。”張明咬了咬牙說。因為是“白”得的,所以哪怕到時候做生意虧了,他也可以安慰自己說,不過是他沒有這個財運而已。
但如果賺了呢?作為一個好爸爸,張明其實是希望孩子們能過上好生活的。
張明見過自己單位老闆的孩子。那孩子才讀二年級,會說英語,會吹口琴,聽說家裡還給他報了一個奧數班。但是張倩呢?她根本就沒接觸過這些。還有沈真和沈靈呢?沈真都打算自己去賺錢了!
張明想,他自己這輩子也就這樣了。可是,他不能虧著孩子啊!他沒什麼文化,已經落後了別人一大截,難道還要讓孩子繼續落後嗎?孩子們還那麼小,不應該因為大人的無能而承受這種不公平。
張明也不是想要像自己的老闆那樣,給孩子報一堆興趣班。只是,他覺得他應該給孩子一個選擇的機會。打個比方,城裡的孩子都在吃肯德基,張倩卻連見都沒有見過,沈真和沈靈見過卻沒吃過。張明覺得,如果他的孩子們不吃肯德基,那得是他們自己不愛吃,而不是因為大人沒本事買不起。
“真真啊,還是你說得對。叔再仔細想想。”張明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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