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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我今天就感覺下身不再那麼痛了,看來我那兩千元錢花的還是很值。 傍晚時,張總打來電話說,他已為我結了賬,並準備給我補償金一萬元錢,加上工資三千多元,他說他已經在工商銀行給我存了張單子,問是我去取還是他給我送來。 我說不用你勞神了,我會來取的。 張總說,雪兒,你可幫了我大忙,你能不能不走,留下來或許去外地公司,像你這種熟悉公司業務的人我放了真的可惜。 我沒立即回答。張總又說,你走了,我會痛苦的,你知不知道你在我心裡的地位有多高,我…… 我不想聽他那種口是心非的話,“啪”地放了電話。 放了電話,我心裡又有一種悵然失若的感覺,我突然覺得公司在我記憶中還有那麼一點值得留念的地方,我是一個很敬業的人,我想,要不是張總的無理騷擾,我是不會離開的,但是,任何事情的發生發展也許都是不可避免的,用唯心主義的說法是,命是註定了的。 唉,過去的事情就讓他過去吧。 天色已經全黑了,黑夜湧進窗來在我清冷的屋裡露出兇光,遠處的燈火闌珊處正發生著許許多多的故事,面對熱情的都市之夜,我沒有一點“醉意”,我孤獨的大腦好像馬上就要爆炸了,“熱鬧是他們的,我什麼也沒有”,真的,什麼也沒有,面前的電腦冰冷如斯。 我正站在夜色的邊沿,我好想掙扎,把孤獨與痛苦拋向深淵,我還能幹什麼?我能幹什麼呢? 我手上的滑鼠是一個世界的標誌,我沿著標誌進去了,眼前雖說有了繽紛的世界,可我的心仍在孤獨地流淚……
10月14日 星期日 晴
昨天足不出戶在家裡呆了整整一天,就連電話也沒有接,心裡空虛得要命,開始是聽音樂,把孫燕姿的歌曲反覆聽了好幾遍,把音量開得大大的,有點震耳欲聾,我是想透過音樂把孤獨與寂寞趕走。中午又睡了兩個多小時的午覺,起床後無精打采的,開啟電腦上網,收了幾位網友的郵件後馬上回復。 我寫的《母親編織的毛衣》在網上發表後,先後有幾個網站給轉用了,遼寧省那個叫瀟瀟的編輯說他們雜誌社準備刊登,他在E_mail中說,我寫的文章還不夠曲折動人,不能打動人心,要我再作修改。 有那個必要嗎?不行就不行,再改也沒有用,寫稿是種費力不討好的事,你看那本雜誌的扉頁沒有宣告“文責自負,本刊概不負任何連帶責任”,編輯部同時強調要“一稿一投”但往往投出去後,編輯用不用都不會及時通知你,要你等上兩三個月後再可另投,兩三個月後又是什麼樣的概念,這世界變化那麼快。 有時兩三個月後,編輯用稿了,稿費又要等上一兩個月才能到手,而往往到手的稿費和實際付出的勞動又不成正比,有的報刊還會“賴”作者稿費,來個“石沉大海”,你總不能因為幾十元錢稿費而訴諸法律吧,訴訟費就要好幾百元,請一名律師沒有一千元錢的勞務費別人是不會幹的,都說“中國人法律意識淡薄,不知道用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實際上許多人是沒有錢來打官司。 對於稿費之事,我前幾天在一張報上讀到一篇題為《稿費這狗東西》的文章,投稿是一廂情願的事,你滿腔熱情投去了,人家老編還不一定看中你的熱情,現在的電子郵件那麼方便,用與不用發個郵件一兩分鐘的事情,但老編們就是不想幹,讓作者去耐心地等待,如果發現你一稿多投了,編輯部還來個“黑名單”公開,讓你“一稿多投”臭名遠揚,這種因果關係也是很喜劇的,怪只怪中國人口眾多,中國文人太多,老編們也才可以尾巴翹上天,“你不為我寫稿,有的是人投稿”。 據愛好寫作的朋友透露,要想發表文稿還得去請人家老編們“菸酒菸酒”。 好了,我說的全是廢話,我寫的那篇文章,我也不想再修改了,我已從電腦上刪除了,我沒有必要那麼辛苦地去寫文稿,既費腦子又費時,我才不願意做那種勞而無獲的事情,因此,我發了郵件過去,對瀟瀟說了聲“拜拜”。 剛才上網時,又收到了阿輝的郵件,他告訴我他仍在關注我,同時為我的命運擔憂,他還是希望我考慮接受他,他說,他不會追究我的過去怎樣,關鍵是看將來。 讀他信中的語氣,我好像成了壞女人了,是啊,我的所作所為和壞女人又有什麼區別?我是壞女人嗎?壞女人又有什麼標準? 電子書 分享網站
10月15日 星期一 陰雨綿綿
今天中午曉林約我出去吃飯,曉林問我這些天到哪裡去了,打電話去公司,公司說我已不在那兒幹了,你家的電話又長期佔線,手機又是關著的,昨天她就準備到我家來找我的。 曉林說,雪兒,你真的不在那家公司幹了? 我說,是真的。 曉林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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