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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在吏治方面還主張不尚賢,《韓非子&;#8226;忠孝》篇說過一段大意如下的話:臣子侍奉君主,兒子侍奉父親,妻子侍奉丈夫。順從這三者,天下就治;違背這三者,天下就亂。這是天下永恆不變的原則。聖明的君主雖然使用賢臣但不改變上述原則,這樣即使是君主的德才不好,臣下也不敢侵犯他。現在尊崇賢人、任用智者而不按照常道辦事,是倒行逆施的原則,而天下的人卻常常認為是正確的治國方法。所以,田氏在齊國篡奪了呂氏的政權,戴氏在宋國篡奪了子氏的政權。這些都是賢能而且有智慧的人,難道能說他們愚蠢而且不賢明麼?像這樣廢掉常道來尊崇賢人,國家就混亂;拋棄法度而任用智者,君主就危險。所以說:要尊奉法制而不要崇尚賢能。法家認為治理國家要靠規則,法度,而不是那些被人們認為是有道德,有能力的人。法家認為“尚賢”和倡導“忠”一樣,是和“法治”不相容的。“法治”要求“事斷於法”,一切都按法定的職責來“循名責實”,現在你卻宣稱要用一個純道德的抽象範疇作為衡量官吏優劣的標準,這無疑是由客觀公正走向主觀隨意,由“法治”走向“人治”或“身治”。而“人治”比無“法”更糟糕。因為一個人臣是否是守法的官吏,依據人臣本人的言詞或君主的主觀判斷都是靠不住的,而只能根據他的行為。就我看來,法家提倡的不尚賢、不尚忠不是不任用忠臣、賢人。而是根據當時的社會風氣來說的,人們都認為忠臣、賢人可以將國家治理得很好,比如管仲,春秋五霸之一的齊桓公可以說是一個甩手掌櫃,國家政事全部委託給管仲,自己則吃喝玩樂。國家在管仲的治理下非常強大,稱雄一時。後人提起這件事都認為齊桓公找到了一個忠臣、賢人來治理國家。後來的諸葛亮也常自比為管仲,而諸葛亮本人就是歷史上有名的忠臣、賢人,這個我就不說了。法家的意思是要把忠臣、賢人也要置於法律的管制之下,不能因為君主和人們認為是忠臣、賢人的人就給予超越法律的權利,因為主觀的判斷是有錯誤的,要依據法律的規定對每一個官吏進行考核,有功的賞,有錯的罰。而不管他是人們或者君主本身喜歡或者不喜歡的人。這一點與儒家極力推崇使用那些賢人忠臣來治理國家是正好相反的。
法家強調法治,同時還強調“術”。什麼是“術”?用現在的話說就是權謀之術。有個故事:韓昭侯曾派巡騎巡視縣城,發現南門之外有頭小黃牛在路邊田頭吃禾苗。韓昭侯叫巡騎不要把這件事講出去,然後下令責備官吏失職,並讓他們上報縣城三鄉牛馬吃禾苗的情況,謊報數目將加倍處罰。官吏們報上來數目,但漏掉了南門外小黃牛吃禾苗一事。韓昭侯便說數目不對,讓官吏們核查。結果,官吏們既弄清了南門外小黃牛吃禾苗的事,更對韓昭侯的明察秋毫感到神奇,個個提心吊膽,不敢再說一句假話了。
還有“勢”,什麼是“勢”,就是政治權利。《慎子&;#8226;威德》說:在社會上賢德的人會屈服於無德無才的人,而無德無才的人也能制服有賢德的人,這都因為權勢輕重和地位的尊卑不同。如果讓堯做個平常百姓,恐怕他連自己的鄰居也指揮不動;而等他做了君王,就能做到令行禁止。由此可見,賢德是無法讓不肖屈服的,而權勢卻足以讓賢德的人俯首貼耳。法家說這個是針對儒家的賢人至上的學說的,指出沒有政治權利,再賢德的人也是無用的。 最好的txt下載網
中國哲學的百家爭鳴春秋戰國(五)
最早任用法家治國的是分了晉國計程車大夫家族魏家,分了舊主子也會想辦法避免自己被分掉,於是魏文侯採用法家的思想,強化君權,就任命李悝為相(李悝是子夏的學生,而子夏則是孔子的弟子。)主持法家改革——相是文官之長,總令政務.從而使得魏國最早成為將、相分制的國家。李悝的法家改革思路.就是取締分封,從而革了那些世襲大家族的命,使他們無法在封地亡擁兵自重,憑空坐大.威脅君權了,這也是法家改革的根本舉措。除掉了士大夫後,建立郡縣,由君主直接委派官員(這裡面有很多不是貴族的平民)治理,想撤換的時候一張命令就可以了。在其他方面如:農業上規定:(“必雜五種,以備災害”)就是說,同時播種程(小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