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腰斬砍倒在地,以示仇恨。�
拍了幾張照片後,家長們又開始在現場挖,開始什麼都沒找到,就改到一號屍坑處挖,結果剛挖了十多分鐘,就不斷髮現骨頭,多是脊椎骨。挖到一米處,鐵鍬下碰到異物。撥開浮土後,屍塊顯露出來———儘管有備而來,但是這個場景我還是沒有想到的,這樣就把以前的懷疑變成了現實;家長們也沒想到會出現那種情況,有的當場就差點昏倒,還有的跑到一邊嘔吐。�
鄧博士檢視了一下後說:“這是一具完整屍體,按照法定程式,我們得報案。”家長們便開始給駐馬店和平輿警方打電話。我給阿劉發簡訊:“真的發現屍體了,你在哪兒,快到了嗎?”那邊回覆:“在路上。”又給阿魏發了條簡訊,他馬上回:“用錄影機拍了影像資料沒?”這一說提醒我了,馬上用數碼相機拍了三段總長五分鐘左右的DV,雖然沒有攝像機那麼清晰,但是作為佐證足夠用了。�
下午1點48分左右報了案,半個小時後當地警察先來了。他們覺得最奇怪、同時也問家長次數最多的問題就是:“你們怎麼想到要來挖的?你們為什麼要來挖?案子不都結了嘛!”為了不惹上不必要的麻煩,我跟鄧博士在大批警察到來前,帶著照片和DV返回了縣城。�
到了晚上6點多,還不見阿劉到。給他電話,無人接聽。我心想,不會是臨時變卦了吧。出門前曾把這種忐忑跟一同事說,她說要是單純做新聞呢,誰碰到這事情都會一追到底,對記者來說它是種誘惑。我拿“誘惑說”安慰自己,畢竟當初是因為有中央級媒體合作的理由才讓領導放行的,萬一……�
晚上7點,我跟鄧博士出去吃飯。從早上7點到現在已經12個小時,卻一點餓的感覺都沒有。後來終於接到阿劉的簡訊:“領導讓我把手頭兩篇調查稿完成了才能走。”這下更沒有吃飯的胃口了。我問:“那你是推遲來呢,還是不來了?”發了兩次,那邊再無聲息。�
只得把新發現屍體和“中青”不來兩件事情都告訴給楊,楊沉吟了一下說,當初覺得這稿子可能做不出來,是因為家長只是懷疑而沒有確鑿的證據,畢竟碎骨頭有可能是去年清理現場時遺漏的,但是現在發現了屍體就不一樣了,足以對那17個人的死亡資料提出質疑。她決定立即去找剛回來的大腦袋商量能不能發稿。�
等待的感覺很漫長。�
15日中午,再次找孩子家長。剛坐了十分鐘,現場就打來電話說,又發現一具屍體,是在3月26日發現菜刀的3號屍坑———14號晚上,駐馬店警方開來20多輛車,對現場進行勘查。其間家長問帶隊領導,這究竟是怎麼回事,為什麼當初確認17人死亡,還做了DNA 檢測,現在這裡又會發現屍骨?在場領導答不出來,只說立即送公安部再做檢查。�
真相在那之外(3)
15日再去現場,已是人山人海地把現場圍住。第二具屍體有部分頭顱,也是相當完整。鄧博士說,從證據要求極其嚴密的法醫角度來說,這兩具屍體不可能是上次勘查後遺留下來的,遺留的只可能是碎骨頭,而不可能是這麼大的屍塊,法醫也不可能?##業揭桓鐾仿�腿範ㄉ繃艘桓鋈私嵐傅摹*?/p》回賓館的路上,一個孩子家長突然從人群中把我們攔住,悄悄告訴我們,當天早上縣裡已經在各單位開會說來了兩位記者,一律不得接受採訪,她先生在縣裡任職,知道我們來了,專門讓她出來找我們,提醒要小心,說完話後立即走了。�
我跟鄧博士站在街上,互相看看———後來才知道,去年11月家長們曾找過《武漢晨報》同行,他們對此案進行報道的時間比《北京青年報》還早一天。這次得知又來了兩位記者,縣裡以為又是《武漢晨報》的,因此一邊通知各單位,一邊讓幾個賓館查武漢來的人。但當時我們不知道這個情況,回賓館第一件事情就是把所有照片和DV全部發回北京;因為事情已經基本清楚,鄧博士決定馬上經鄭州返回北京。�
鄧博士走後,又有家長找到賓館,讓我住到他家去。我想這朗朗乾坤的,不怕。家長說縣裡到處在找武漢來的記者,我一聽心裡更踏實了。�經歷了前所未有的發現和等待後,終於在15日下午接到了楊的電話。她說盡管對我們單獨調查這件事情有這樣那樣的擔心,但是大腦袋考慮了半天,還是決定先發訊息。�
接完電話,興奮的我又發了條簡訊給她:“真是愛死你們了,你,大腦袋,都愛!”她受不了,馬上訓斥我:“別得意,還不定能發呢!”我說:“我不是得意,是自豪!看看“焦點”和“中青”吧,我真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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