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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發行規模僅為3000萬元、存續期為3年,公司股票直到1992年11月才上市,轉換期從1993年6月7日開始,從1993年6月7日~6月16日有30%的轉債按照配股價轉換為A股股票並在深交所上市流通。1992年11月,中國寶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國證券市場第一次公開發行了總額為5億元的3年期可轉債,該轉債於1993年2月10日上市交易,成為中國第一隻上市交易的可轉債,1993年6月1日,寶安轉債進入轉股期,轉股價格為元/股,每手寶安轉債(2500元/手)可轉換128股寶安股票,同時每手退還現金元,但由於其轉換價格過高,僅有的轉債轉股,剩餘的到期贖回。
由於寶安轉債轉股失敗,中國證券市場可轉債發行基本處於停滯狀態。直到1997年,國務院證券委頒佈了《可轉換公司債券管理暫行辦法》之後,1998~1999年,南化轉債、絲綢轉債、茂煉轉債等由非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債先後登陸中國滬深交易所進行交易,這類轉債沒有事先確定的轉股價格,其轉股價取決於股票公開發行價格,一般定為IPO價格的92%~98%。非上市公司以發行可轉債的方式進行募資,具有較大的風險,轉債能否轉股很大程度取決於發行者能否按計劃上市。茂煉轉債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由於公司股票未能按照預期於2003年7月27日前上市交易,根據有關條款,茂煉轉債持有者只能將其持有的茂煉轉債回售給公司,當然,為了彌補投資者的損失,一旦IPO失敗,轉債持有者會得到一定的利息補償。
2000年,機場轉債、鞍鋼轉債上市,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債券才得以恢復。2001年3月,中國證監會開始實行核准制,融資和再融資方式發生了根本性的變革。2002年,陽光轉債的發行,成為核准制下發行的第一家轉債,可轉債逐漸成為中國市場中重要的融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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