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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單純憑藉暴力手段稱霸,蠻橫地掠奪他人的帝國,不但如過眼雲煙般很快消失,而且在被統治者心中還留下了殘暴可憎的記憶。而英帝國,以自由貿易立身,以傳播現代化的統治體系為手段,不但成就了帝國的偉業,而且,把英國的語言、文化、政治傳統、政治制度傳播到了全世界。至今,英國仍因此而受益。
客觀地說,世界也因此而受益。
美國禁酒運動
禁酒令本意是要修正社會道德,讓人們更加純潔,結果卻成了犯罪的製造者。越來越多的人意識到,禁酒令正在把美國變成犯罪帝國。
你和幾個朋友一起在飯館吃飯。興致很高,打算喝點兒酒。服務員拿來啤酒和白酒。你和你的朋友們開懷暢飲,興致越發高昂……
這種場面現在司空見慣。但在20世紀的美國,曾經有14年的時間,上述行為是違法的。一旦被執法部門抓獲,當事人最高可能被罰款1000美元並蹲上半年監獄。什麼地方犯法了?在公共場所飲酒犯法。當時,美國的禁酒令明確規定:凡是製造、售賣及運輸酒精含量超過以上的飲料均屬違法。自己在家喝酒不算犯法,但與朋友共飲或舉行酒宴就屬違法。
禁酒的意識在美國可謂源遠流長。早期移民,離開歐洲,遠渡重洋,來到陌生荒涼的北美大陸,許多是為了逃避歐洲的宗教*。這些人在宗教上非常虔誠,被稱為“清教徒”。清教徒比一般基督徒更重視宗教戒律,更強調嚴格的自我約束。他們認為,喝酒是放縱和享樂,他們對酒一直懷有深深的警惕。清教徒的影響深入美國社會,美國民間一直有著自發的禁酒運動。
當代中國(35)
到了19世紀,禁酒運動發展到了高峰。這個時期也是美國社會改革和婦女運動快速發展的時期。婦女是推動禁酒立法的重要力量。許多婦女痛恨丈夫酗酒,進而痛恨所有造酒、賣酒的行為。她們認為酒破壞了家庭,呼籲國家立法禁酒。
19世紀中期,美國一些地方開始使用法律手段約束喝酒者。1846年,緬因州首先透過了官方禁酒令,其他一些州效仿。禁酒運動開始官方立法階段。進入20世紀以後,立法禁酒的潮流漸成氣候。
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1917年,美國正式參戰。為了節約穀物,確保戰時全國的糧食供應,美國政府頒佈了臨時性的禁酒措施。主張禁酒的人們抓住機會,竭力讓這種臨時性立法永久化。他們取得了成功。在這些人的遊說和壓力下,一戰結束後,美國國會不但沒有取消臨時禁酒措施,反而在1919年透過了憲法第18修正案,該修正案規定:“禁止在合眾國及其管轄下的一切領土內釀造、出售和運送作為飲料的致醉酒類;禁止此類酒類輸入或輸出合眾國及其管轄下的一切領土。”
禁酒令得到了眾多歡呼之聲。1920年1月17日0時,禁酒令正式生效。婦女紛紛出動搗毀啤酒館,其間,發生了不少流血事件。著名美國經濟學家費雪(Irving Fisher,著有里程碑式的經濟學著作《利息理論》,清晰闡述了利息的原理)是熱烈擁護禁酒的人之一。他對立法禁酒做了最積極和最“科學”的論證,先後一共寫了三本書支援憲法第18修正案,還專門寫了一本書論述酒精的危害。
但人們也看到,在禁酒法案生效前一天,路上的運酒車絡繹不絕。許多人都忙著在法律生效以前把酒運回家裡,以便以後享用。到了晚上,幾乎萬人空巷。大家都聚在家裡或其他公眾場合舉行最後一次合法酒會。一位參議員在晚餐會的一句話受到其他人的熱烈贊同:“這個晚上是美國人的個人自由被剝奪的前夜。”
雖然嚴厲實施了禁酒令,但美國社會並沒有像那些主張禁酒的人希望的那樣,從此和酒精告別。相反,許多人始終抵制禁酒令。他們以這樣那樣的方式對抗法律,想盡各種辦法依然釀酒、賣酒、買酒和喝酒。政府可以管制市場,但並不能管制人們的慾望。人類飲酒已經有好幾千年——也許上萬年的歷史了。酒的歷史可能和人類文明史一樣長。飲酒作為一種嗜好,是非常難以徹底消除的。
更重要的是,法律盲目地與人類的久遠嗜好對立,不但不能達到目的,還引起了強烈的負面效果。
首先,禁酒令催生出一個新的行業——私酒釀造和銷售業。不能從合法途徑買到酒,但人們又想喝酒,自然就會有人鋌而走險,出來彌補市場的空白。禁酒令執行得越嚴厲,販賣私酒的利潤越高。這種暴利促使私酒販子千方百計地運輸和販賣酒類:有的人把汽車的中間掏空,用來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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