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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莫名。方快安著意地問起兩人為何要來“冒這一趟渾水”?
白居不易的回答是:“魏閹一黨殺了我父母,殺了我全家。他要殘害忠良之後,我就跟他頑抗到底。”
公孫重眉則說:“魏閹指明要我這顆頂上人頭,賞金萬兩,我只要有一口氣在,便要找些事兒跟他對著幹,起碼也要把這顆大好頭顱起價至十萬兩才好商量。”
方快安聽了,心上原有的石頭也開成了石花。
他們也向方快安相詢:為何一力相護相思姑娘渡厄履險。
方快安的答案是:
“當年,我曾受了夏大人的禮重和人情,無以為報,盡一己之力護相思小姐一程,是我唯一的機會。”
白居不易和公孫重眉瞭解了情形,好像都撥開了雲雨見天。
不過,他們顯然都未探詢到這問題的核心——
那就是:要對抗魏忠賢一夥,要報答夏大人的恩澤,有很多事,是可以做的,有許多方式可行,為什麼那三人都一定要選擇了數百里不捨晝夜不辭勞苦不亦樂乎的保護相隨相思到一夜鄉去?
讓我們來看這事件的“主人翁”:相思。
也不知這女子的冰肌玉骨是拿什麼東西做的,就算在三俠跟錦衣衛廝殺之際,她也以臂環抱著胸前,美麗的眼色似在寒夜遠處伶汀的燈,很悽然,然而又是冷漠的。
那就像是跟遊子無關的燈,那麼颶尺的亮在遠遠的地方,彷彿那不是一點熱,而是一星的寒。
方快安在出手之前,已觀察過這女子和她的婢僕數日,他知道她感覺到冷的時候就會用手環抱在胸前,感到敵意的時候也是,覺得好奇的時候亦然,連感動的時候,也會把臂抱在胸前好像很有點冷漠的樣子,而且也十分防衛的模樣。
——這也難怪,這女子的身世……
這樣想著的時候,方快安就完全原諒她了。
對她,除了感到美麗,還令他覺得驚豔。
本來,驚豔這種感覺,多僅在第一次的邂逅,可是,對她,卻是一種不住也不斷的驚豔,常常驚,時時豔。
每見上一次,都驚一次豔。
每看上一眼,都驚豔一回。
方快安還對她很有“親”的感覺。
為什麼會有這種感覺,方快安久歷江湖,情場步遍,始終系不住他不羈的心,但這種感覺,還是第一次。頭一回有,至於為什麼會有,方快安也說不上來。
他把它“歸咎”於這女子唇上有痣。
痣,小小,黑而亮,她笑的時候(她很少笑),痣會失笑,那像是顆會說話的痣。
他唇上也有這種病。
所以他覺得這是一種美麗的巧合。
巧合本來就是一種“緣份”,何況還是美麗的?
他應該見過她的一一一以前,他也曾到夏府拜會過夏大人,只不過,那時候,他還年少,而她,只是個小小的小可愛,肥嘟嘟,笑眯眯的,那似冷而豔但一記憂鬱的眼神已足令一夏皆含情。
夏涼正好輕衫薄。
春風未熱花先笑。
——近日那小老夫子白居不易老是吟著這兩句詩,使素來怕聽人吟詩的他卻不覺牙酸,想來是跟識著相思有關係。
他已注意了這心裡和眼裡以及心目中的女子好久好些時候了,第一次過去搭訕的時候,還是決定收斂心情,保護自己,用了是夏大人“學生子”的名義:
“十五年前,我見過你。那時,你還小呢!你不記得了吧?”
也許這突然的話有些突兀吧?相思眼色竟閃過一瞬間的微惆和小驚。
她茫然的抬起頭,秀目很豔,秀頷很尖,然後用手指撥好鬢邊微亂的髮絲,說:“如果不提舊識,你就為了救我而救我,你會救嗎?”
這是她向他說的第一句話。
那是一句問話。
她對他的第一句是一句問話。
她是彈著指甲問的。
這一路上,他都悉心地照顧著她。沿路荒涼,長途跋涉,顛沛流離,晝夜趕程,對女兒家而言,沐浴就寢,大小二解,最是不便,況乎相思姑娘還是千金之軀?嬌寵慣了,十指尚不沾陽春水,何況是上高山。下絕壑。涉深水。步棧道?不過,相思卻有過人的韌力,而且,披星戴月使她更有星月的幽光,風霜滿途更使她清逸得如金風玉露,而且依舊帶點香。
永不褪味的香,還有永不褪色的風情。
對她形容只有一個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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