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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詩是中國傳統文化對女子的終極要求:美貌與智慧並重。“桃夭”作為一個審美範疇,傳達了春秋時期的美學思想,併為後代世襲。
故孔子稱讚《詩經》:“詩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無邪’。”
而陳子展先生說:“辛亥革命以後,我還看見鄉村人民舉行婚禮的時候,要歌《桃夭》三章……。”
《桃夭》所提出的美的概念是多層次的,由外而內,而終歸於內。
自“桃之夭天,灼灼其華”到“之子于歸,宜其室家”,這種美的觀念,在當時社會很流行,它體現了真善美的三位一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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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之夭夭(3)
關於真善美的概念,在春秋時期已經出現。
楚國伍舉《國語?楚語》說:“夫美也者,上下、內外、大小、遠近皆無害焉,故曰美。若於目觀則美,縮於財用則匱,是聚民利以自封而瘠民也,胡美之為?”
無害,也就是善即美,而且要對“上下、內外、大小、遠近”各方面都有分寸、都無害。
這種觀點最主要的特點是強調“善”與“美”的一致性,以善代替美,實際上賦予了美以強烈的政治、倫理意義。
“善即是美”,先秦儒家的美學觀念,主要是沿著這個方向發展的。
孔子讚賞“詩三百”,根本原因是因為“無邪”。
他高度評價《關雎》之美,是因為它“樂而不淫,哀而不傷”(《論語?八佾》),合於善的要求。
在評價人時,他說:“如有周公之才之美,使驕且吝,其餘不足觀也已。”(《論語?泰伯》)善與美,善是主導方面。
甚至連選擇住處,孔子也說:“里仁為美。”(《論語?里仁》)住的地方,有仁德才是“美”的地方。
可見,孔子關於美的判斷,都是以善為前提的。
只是“盡美”,還不能說是美,“盡善”才是根本。
《桃夭》反映的美學思想是豔如桃花、照眼欲明,然而“目觀”之美還不夠,只有具備了“宜其室家”的品德,才能算得上美麗的少女,合格的新娘。
《桃夭》反映先秦人對家庭和婚姻的重視。
婚姻和家庭在整部《詩經》中舉足輕重。
三百篇的第一篇是《關雎》,第二篇為《葛覃》,第三篇《卷耳》,第五篇《螽斯》, 第六篇即《桃夭》。
《詩經》的首發陣容便涵蓋了戀愛、結婚、夫婦離別、渴望多子、回孃家探親等等,涉及到婚姻生活中的主要內容。
春秋戰國時期,生產力水平還很低下,家庭是社會的最基本單位,每個人都仰仗著家庭迎接困難,戰勝天災,爭取幸福生活。
因此家庭和睦、團結尤其重要。而娶親則關係到家庭未來的前途,所以對新人最主要的希望就是“宜其室家”。
從統治者方面來說,就要複雜多了。《禮記?大學》引《桃夭》時雲:“宜其家人,而後可以教國人。”
這便道破了桃夭的本質。
家庭是社會的最基本單位,家庭的鞏固關係到社會的鞏固。
至漢,出現了“三綱”(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五常”(君臣、父子、夫婦、兄弟、朋友五種關係)之說。
皆以夫婦關係為根本,認為夫婦關係是人倫之始,其它的四種關係都是由此而派生出來的。
宋代理學家朱熹說:“有天地然後有萬物,有萬物然後有男女,有男女然後有夫婦,有夫婦然後有父子,有父子然後有君臣,有君臣然後有上下,有上下然後禮義有所錯。男女者,三綱之本,萬事之先也。”(《詩集傳》卷七)
魏文侯說:“家貧則思良妻,國亂則思良相。上承宗廟,下啟子孫,如之何可以苟,如之何其可不慎重以求之也!”
“宜家”是為了“宜國”,在他們眼裡,“宜家”與“宜國”原本是一回事,當然便被看得十分重要了。
因此可以理解為何不同的時代好女子有不同的定義。
在母系氏族時期,好女子是生育技能特別發達的女子,她能不間斷的哺育後代,以使自己的部落強大、興盛。
因此,那時健壯便是最大的善。
奴隸社會的商朝,宗法制度尚未健全,還保留了一些母系氏族社會的遺風。
三千二百多年前,我國奴隸社會的商朝中、後期,中國在位的君主是武丁。
武丁顯然沒有門第觀念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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