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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總是在撒謊。貓則從來不會撒謊。人類可以為了任何理由欣然殺人,從奉上帝或國家之名,到有人在公路上沒打燈就切換車道所引發的憤怒都可以是理由。貓有時候會殺死其他的貓,然而在大部分的時候,只要能夠豎起毛、鬼叫一番,偶爾撕裂對方的耳朵,就能令它們心滿意足——而且這一切通常只是為了食物,或保護自己的地盤(雖然不見得可以原諒,但至少合理)。人類通常很殘酷,而且會狠狠地傷害他人的感情,有時候是故意的,有時則是天真無知。一隻貓所能做出最傷害感情的事,就是清楚表明它不想被打攪。對適應良好的貓族來說,這不過像是鬆了一口氣;然而對適應不良、又神經質得多的人類來說,這卻等於遭受排斥。人們如果有機會贏得朋友、配偶、老闆,甚至是點頭之交的賞識,就傾向於降低自己的標準(以及幾乎所有能被降低的東西);另一方面,貓族對情感的慰藉幾乎漠不關心。因此,它們的決定——關於情感依附、情感表達,以及是否要從舒服的沙發上起身、加入這場無意義的競爭——自然而然就處於更高的道德標準中。總之,要證明貓族幾乎在任何層面都比據稱有統治能力的人類還來得優越,並不是件難事。
所以當我做出生命中最重要的一項抉擇——就在去年——毫不令人意外的,是以我那個道德優越、童叟無欺、感情充沛、整天坐在沙發上看電視的摯友為中心而下的決定。
在我開始解釋之前,我們必須先看看當人貓時,某項人類似乎能夠撐住,或至少能與之抗衡的領域:勇氣。
《貓眼看天下》 1。火星上的超級盃(4)
諾頓跟我認識的大部分人類沒什麼不同,剛好都是勇敢探險家加懦弱膽小鬼的有趣綜合體。把我的貓放在任何一個陌生的花園、後院或甚至是森林裡,它會立刻展開行動,大膽地爬樹,開心地在樹叢下鑽動,隨著它的灰色小腳四處歡樂地嬉鬧奔跑。要是進了陌生的屋子或是旅館房間,它就去探索所有隱匿的角落,大體來說,完全不曾考慮到任何潛在的危險——例如生氣的清潔婦、令人眩暈的高度,或是搖搖欲墜、看起來無法承受九磅的皮毛在上面跳上跳下的傢俱。它不怕巴黎的屋頂,不怕黑暗而神秘的廢墟,也不怕飛機、船,甚至是大部分的狗。
不過呢?兩年前,我把床上的枕頭換成柔軟舒適的鵝絨枕。枕頭變身的那天晚上,諾頓跳上床準備睡覺,正要躺到我的頭旁邊、它平常睡的位置:它試探性地把一隻腳放到新枕頭上,然後——容我優雅地形容——以極速衝下床,逃離那個可怕的枕頭,它花了六個月時間,才願意再碰那個枕頭一下(別擔心。讀者當中若有人質疑我的奉獻程度——是的,我的確把舊枕頭放回床上去了。我隨時準備了兩組枕頭,好讓自己睡新的、諾頓睡舊的)。
我和珍妮絲——第一本書裡已對她多所著墨,在這本續篇裡還會更多——最近給我們在沙格港的家買了一張新沙發。舊沙發被搬出去,遠遠離開視線以後,諾頓才願意伸出它一隻灰黑紋相間的腳,踏進書房。它極端厭惡那張舊沙發,甚至怕到不敢伸腳去抓。各位當中可能已經有人在猜,為了討我的貓歡心,我到底願意做到什麼程度。不是的,我並不是因為諾頓討厭舊沙發才買新沙發。我們買新沙發是因為舊的那張又醜、又爛,而且非常不舒服。不過我竟然會讓我的貓和一樣它不喜歡的東西共同生活,的確不太符合我的個性;回想起來,我已經開始覺得內疚了……希望它能夠快樂地坐在新沙發的扶手上,否則我肯定又要趕緊去物色新傢俱了。
珍妮絲也幫我們的床買了一條新毯子。一條很簡單、尋常、紫色、單調的羊毛毯子。不可能有任何東西會害怕它——除了某隻蘇格蘭摺耳貓。對諾頓來說,這條毯子和《半夜鬼上床》裡專在睡夢中殺小孩的惡鬼佛萊迪·克魯格差不多。珍妮絲第一次抱起諾頓放在床上,也就是那條可怕的毯子上時,它做了一個近乎完美的跳水金牌運動員格雷格·洛加尼斯樣的後空翻落到地上——我給它九點七分——然後在接下來的一整天都跑得不見蹤影。
除了一些零星的傢俱以及附加配備之外,我親愛的貓也害怕腳踏車、電鑽還有鳥。前兩項我能夠認同。腳踏車都是一些不小心的人類騎的,很有可能把一隻貓碾成像一顆被踩扁的撲嘶(撲嘶是諾頓兩餐之間最喜歡的點心)。電鑽是超級大聲、可以挖土的東西,任何一個不是肌肉男的人都應該覺得害怕。然而名單上的最後一項,對所有認識且也喜愛這隻貓和貓主人的人來說,始終是一項恥辱。
去年秋天,我的圓頭夥伴和我在法國南方小住時,我決定秀一下 我的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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