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部分(第3/4 頁)
……他就會跑遍每個角落,沿著海岸線,在每一隻垃圾桶裡尋找我的下落。他會真的發現,在一大堆廢雜什物中的我正萌發出新的芽哩,這就是我的生活——與我有關的或無關的任何一個人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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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米(2)
可惜的是,我還沒真實到家,還不能大聲說出這樣的真理,還沒有力量把所有的虛偽踐踏在腳下,我的耳、蹄似牛,尾角似山羊,頭、嘴似馬,身形似驢,就像人們傳說中的怪獸“四不像”;但“四不像”吼聲如雷,力大善跑,而我呢,我只能躲在影子裡生活,所有的誇大和縮小,都只在意念之中。我無心改變什麼。哪怕成谷修起一座皇宮,也與我無關。讓所有的人進入天堂吧,只把我打入地獄!只要維持現狀,並且心安理得,就是上帝對我的恩賜了。
我不怕死,我怕煩!
“成米!”
“成米成米成米!”
苗青又在尖叫了。她不知從哪裡得到了靈感,完全看穿了我,並且牢牢地控制了我。我想是她乾孃教給她的方法。她知道我再也經不起恐嚇,偏要大聲叫嚷。她從來就不會輕言細語地說話,哪怕在床上,哪怕我們正做愛,她也會驚驚詫詫地喊叫:“成米,狗屎灣的那把柴揹回來了嗎?”這樣一來,沒完沒了的瑣事湧上心頭,使我毫無興致。她彷彿正需要這一效果,我嘟嘟囔囔地停下來後,她不是呼呼大睡,就是起床把明早要煮的豬食倒進鍋裡。
她總是顯得很緊張,分家之後,她就處於這種緊張的狀態,彷彿別人要來偷她的東西。
我的身邊埋伏著炸彈。生活的炸彈。隨時都可能引爆,而被擊中的,只有我一人。
這是我明明白白的前途。對此,我無法不擔驚受怕。
“成米,把糞擔到榆大田,我先走了。”
我得行動。馬上行動。如果苗青去田裡兩分鐘還不見我的身影,她就會倒轉身來,把我的書撕毀。她已經撕毀我五本書了;怕我花工夫把撕碎的書粘起來,她總是撕兩把後,就猛地投進柴火熊熊的灶孔。她不明白自己幹了什麼可怕的事情。她是撕毀我賴以棲身的房屋,撕毀我想進去又想出來的高牆。這堵牆對我是磨難,更是誘惑。這種不確定的因素,調和著我的日子。明白無誤的東西對我沒有吸引力。我被彷徨和恐懼深深地迷住了。一旦沒有書,成天只能面對無休無止的勞作,我就很難擔保是否有耐性將生活維持下去。這對我和苗青都是異常危險的。
可是她永遠不會明白這一點。
我應該早預料到分家給我帶來的悲慘後果。分家之前,不僅我可以看書,苗青也理所當然地在家裡閒著,坡上的活自有人幹,可是,這樣的好日子一去不復返了。我要是廣漢就好了,我也可以燒一個大餅,把街簷下的石板砸斷,還可以把兩三斤重的魚活活地扔進鍋裡,腸肝肚肺一起吃掉,自然而然地把苗青氣走。但是,我不是廣漢,我說過,我還沒真實到家,因此我做不了廣漢。廣漢不僅是望古樓的英雄,還是我們這個時代的英雄。
下雨了。在我去擔糞的時候,就下雨了。但天老爺不能幫助我,因為苗青已先一步去了榆大田,我得馬上跟去。不要說這淺淺的秋雨,就是雷電交加,暴雨傾盆,只要苗青先一步去了田裡,我也得馬上跟去。
秋風也跟著起來了,沙沙的落葉,像我身上的鱗甲,正被生活的鈍刀剝去。我不覺得疼痛,只感到恐懼。從我們一萬代前的祖先算起,就只有對苦難的記憶。我們沒有詩意。不僅如此,還把詩意的生活稱為反常,把追求詩意的人進行誹謗、流放、鞭打、收監、置之死地,這樣做的目的,無非是讓我們記住:“苦難才是你應該擁有的東西!”
我知道,我得了病。
苗青(1)
媽死了是活該,我一點也不悲傷。我是說我的親媽,而不是婆媽。要不是媽的阻攔,我就嫁給李秘書了——也就是現在的李鎮長了!如果嫁給李鎮長,我就會像荒地一樣清閒。但是我不會成為荒地的一部分,自然有人把寶藏埋到我的地底下來,趁李鎮長在的時候,故意把寶藏掏出來,驚驚詫詫地呼叫,說我自己就能長出財富。這就是一個鎮長的女人的命運。如果我閒得無聊,想幹點事情,就擺個煙鋪子,鎮政府的人抽菸,誰不上我這裡來買?街上的居民要抽菸,一旦知道我是李鎮長的女人,誰不上我這裡來買?最好是開家飯館。聽人說,鎮政府吃喝一項開銷,已透支到了二十年後的財政,那是多大的一筆數目,我不敢想象,成米敢想象嗎?呸,這樣的男人!如果李鎮長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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