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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家本、伍廷芳為正副總裁。沈為大清律例專家,為刑部當家侍郎。刑部必有一當家侍郎,上奏定罪,非當家侍郎核准不能上,但限於命案,此是慎重人命之意也。
又聘日本民法大家巖谷博士、刑法大家岡田博士為顧問(兩博士兼教授進士館)。刑法及刑事訴訟法草案,均已告成。新刑法已廢止體刑,及非法拷問,死刑改斬為絞,凌遲已廢,流刑改為徒刑服役,不遣戍。商法已由商部訂定頒行。講到刑法有一插曲:當資政院成立後,依照立法程度,刑法法案,提交資政院審查,經過三讀,才算成立。惟對於姦非罪一章,新舊兩派主張不同,新派主張*有罪,和姦無罪。舊派主張,和姦亦有罪,惟輕重不同;雙方展開辯論甚烈。總之新派以人格立論,舊派以風化立論,辯論好久,終不能決。後以投票表決,主張新者,僅多二票,透過原案,可見其時一般人的心理。之後,又設立憲政編查館,將考察憲政大臣攜回的資料,都交憲政館編查參考,以張南皮為總裁,網羅新舊名士為編纂,籌備立憲事宜,餘所記者,有嚴璩、施愚、張一、顧鰲、吳向之、方樞、江庸、汪袞父、章仲和、陸閏生,餘亦濫竽其間,仍以寶瑞臣為提調。張南皮每週開會,必親自出席,攜帶家制四川豆腐腦一樽,菜碟四色,白乾一壺,與館員共餐,邊飲邊談,談笑風生。南皮身矮而聲宏,銀髯飄飄,道貌儼然,說話帶四川音。他不喜用手續、取締等字,見到這等字,指為外國語,即打一紅槓,後看了選舉法草案,此法於行憲最為重要,故編輯時,大家對於被選舉人之資格,選舉規律,監督選舉種種,都照各國成法,防弊極嚴,甚至請客送禮,在所必禁,金錢賄選,定罪更重。南皮看了,掀髯笑道,諸君定法,真想得周密,中國初次立憲,人民對於選舉,稍有越規亦是難免,連請吃飯亦算犯法,若照法認真執行,恐人民連投票也要視為畏途了。南皮的話,足見中國那時行憲之困難。他對選舉法用公民兩字,亦說是外國語,後改為選民,沿用至今。
我與汪袞父、章仲和、陸閏生四人,每逢新政,無役不從,議論最多,時人戲稱為四金剛。憲政館第一大事為起草憲法,公推李柳溪(家駒)、汪袞父為起草,另推若干人為參與,餘亦為參與之一。柳溪與袞父都是新舊兼通之學者,他們兩人特在紅螺山賃一小寺,靜心研究,參酌各國憲法,採用責任內閣制,總理欽派,閣員由總理遴請欽派,國會兩院制,人民應享之權利,與各國憲法相同。另設樞密院,以位置舊人。草案成後,在天壇開憲法審查會,由資政院選出議員廿四人,政府派十二人,憲政館全體參與,只作旁聽,開會討論。由起草員逐條宣讀解釋,又由議員等質問修改,經過兩月餘,按照三讀會,始行成立,名為大清天壇憲法草案。因適應時代,君權稍重,雖未實行,亦為有清一代之重要掌故。
十八 袁兼外尚革新外務部
項城內調為軍機大臣,北洋新軍統歸陸軍部節制。陸軍部尚書鐵寶臣,亦滿員中之佼佼者,以為軍權歸入中央,即可中央集權;反對行憲,亦是此君。豈知小站新軍由項城一手訓練而成,將領都是項城的心腹,向來只知有袁宮保,豈鐵寶臣所能轉移。後以良賚臣之建議,加入日本士官出身之將領,意在分化原來之將領,反起了派別之爭,成為革命之先鋒,豈非人事之不臧歟。
項城又兼外務部尚書,就任後以外務部暮氣沉沉,對於人事略有更動,以唐紹儀為侍郎,調周自齊、高爾謙、施肇基等為丞參,張蔭棠、顏惠慶、朱子文、鍾文耀等,均是那時奏調外部的。將舊日丞參酌放東歐小國,如瑞典、丹麥之類。設新聞處,以顏惠慶主其事,魏宸組、刁作謙諸人皆是先入新聞處。唐少川先生以英美外交家聞名,提議與英國商勘藏印界務,即派唐紹儀為勘界大臣,張蔭棠副之。調津海道梁敦彥(號嵩生)升為侍郎。時印度尚屬英國,西藏分前後藏,前藏為*喇嘛,主親英,後藏為班禪喇嘛,主親俄,交涉物件,仍是英國。英自袒印,以印藏界線早已議定,商議半載,毫無結果。遂以駐藏大臣易以張蔭棠。駐藏大臣是優缺,歷任大臣均由滿員充任,卸任後,金銀財寶滿載而歸。漢人為駐藏大臣,自此開始。後由英國提議,藏印劃界,政府派陳貽範(駐英使館頭等參贊)為代表,英國派駐印度參贊馬洪為代表,在拉薩開議,英代表提出議案,以西藏自治,及以藏印之間一山脊為藏印界線,陳代表駁斥自治案,此案撤回。英代表以界線非照英案不可,陳代表以藏印界線,有大清一統志為憑,堅執不允,相持至四月之久。英代表聲言,若不照英案之界線簽字,英國即與西藏單獨訂約,陳代表不得已於界圖上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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