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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想那樣,想發洩自己和傷害東子和朱小燕。
東子一進醫院就躲進了婦幼保健區。我想他知道我這樣做的目的,他知道我的任性,我很少做出這樣的行為,但只要開始了,就會不管不顧地幹下去。這常常讓他害怕我的任性,我第一次上他家去自殺,就已經讓他知道了我的烈性。正是那次我出院後,我倆*懷下了這個註定沒法來到這個世界上的孩子。我想還是不要來為好,人們都說在最激情的過程裡懷下的孩子,會是幸福的;可那次我感到的卻是東子的恐懼,儘管我倆都很興奮,但在這樣的興奮裡,包含的卻是對未來的擔憂和茫然。那一次我第一次在*的時候,在那種能讓我死掉的高潮來臨的時候死死地咬住東子的肩頭,留下深深的牙印。難道因為這,因為我對他展示了我的剛烈,使他害怕了,然後精心策劃了我的第三次,也是最後一次“自殺”?
那次,在婦產科,我的心裡塞著一團不好的東西。我一個人*、穿衣,被醫生拿眼光剮著,還得忍氣吞聲。好在化驗結果很快就出來了,是陰性,我突然不由自主地長舒了一口氣,感到一種難以言表的輕鬆,我甚至是狂喜地去兒童候診室找東子。他正在那惴惴不安地走來走去,我從後面拉了一下他,“沒有。”我說。他一下子抱住我,就那麼當著眾人的面緊緊地抱住我,直到我對他說我快無法呼吸了,他才放開我。但我的心靈的上空卻飄過一層陰鬱的烏雲。
我沒有懷上他的孩子和我的孩子。孩子,從來被看作是愛情的結晶和上天的賜予,而我們卻為沒能產生愛情的結晶而慶幸,是我們愛得不夠深?愛情。秩序。現有生活。破碎關係。等等。我的頭腦裡亂糟糟的。一個純情的女子與一個也許純淨的男子互相尋找原初所失落的那另一半,卻在尋找的過程中,被現實固有的規則時時跳出來擾亂一下,考驗一下,甚至連愛情的結晶都被我忽略不計了。
第一章 自殺還是他殺(11)
“愛情是反社會規則的。”東子說,“孩子卻是規則中的產物,不是愛情的產物。”東子企圖安慰我。
我不說話。對那時的我來說,更會堅定不移地不讓那個可能的生命來到這個世上,哪怕是愛情的結晶,我也會結束掉。那種結束掉一個處在最初狀態下的生命的行為,我是不會感到有什麼罪惡感的,有的只是足以吞沒我的生命、我的靈魂的悲愴和哀愁。生命的最初僅僅是一種毫無意識的可能,而並非一種真正人的存在。就如一個雞蛋也可以在溫度、時間等因素的作用下孵化為一個遍地啄食的小雞,但當它以一個不會到處走動的蛋的形式存在時,我們煮它、炒它,將它吃掉卻沒有絲毫的罪惡感。
這讓我想起了當年美國最高法院關於一個未出生的嬰兒什麼時候開始享有憲法賦予的權利的爭論文字,那些文字記錄了幾個人的爭論。
“一個未出生的胎兒什麼時候享有全部憲法的權利?”
“法官先生,任何時候都有。我認為沒有界限。從受孕七天到九天起,由人類胚胎的發育一直到胎兒的成長。”
“那麼前六天怎麼辦?”
“我不知道。”
對呀!那前面的六天呢?我不知道我要是真有了孩子,我在第六天後結束的是不是他的生命?在我還在現實生活中存在的時候,那些不熟悉我真實生活的熟人們,看見東子和我在一起,都以為我們是一對幸福的金童*,他們的羨慕溢於言表。總有人問起為什麼還不生小孩,我總是回答:想再等等,等年齡再大一點兒,等存款再多一點,等工作再高階一點,等婚姻再穩定一點之類的藉口;而只有我內心最清楚這一切都只是藉口而已。
身邊的同學、朋友都由著自然規律生下小孩兒。生一個小孩兒和養大一個小孩兒是人的本能,不用具備多少條件的。甚至只有男女兩個人就齊了。古往今來生生不息的人類,從才懂得穿獸皮*就已十分熟練地生養兒女,這本來是最自然、最簡單的自然規律。
佛說:要在忘我之境生活。我倒以為忘我就是消極,清心寡慾是自殺的改頭換面的替代物,僅僅是一種採取的是斷然迅猛的方式,另一種則是慢性的,整個過程充滿冷酷和殘忍。我甚至想,難怪每一個剛剛從母體剝離的嬰孩兒,見到世界第一個反應全是大聲地哭泣。或者,人生就是一段充滿淚水與痛苦又無法逃開的逵路?剛剛上路的嬰孩兒就已在冥冥中感知了這一點,所以他們才以洪亮的哭聲向這個世界報告他們的加入。
我不想去做生孩子這件事。在這個紛雜的人世生活和掙扎,這實在是份苦差事。我已由我的父母製造出來並幾乎是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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