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部分(第2/4 頁)
收稅這種事和他有毛關係?
PS:救命啊,新書榜太難衝了,火線呼叫點選推薦支援-。-
第十七章 程老爺的贈一陪一
汪孚林還是低估了這年頭的偽造公章公文罪。他回到客棧之後,傍晚時分,去歙縣縣衙看熱鬧的松伯也回來了。松伯說起結果,他很是吃了一驚。
儘管一部大明律在歷朝歷代的法律基礎上進一步細化,再加上太祖朱元璋的《大誥》、《教民榜文》以及各種皇帝以誥敕形式釋出的成文律例,可各州縣的主司大多數都是從小苦讀四書五經,做八股文章,金榜題名之後則吟詩作賦,詩詞答和,教化子民,能夠有閒心去鑽研這些法律文字的人,十個人裡頭都未必有一個。於是到了判案的時候,約摸就是判個差不離,根據客觀惡性和主觀程度判案,人治更大於法治。很多時候,甚至操之於刑房書吏之手。
按照大明律,但凡偽造衙門印信的,全都只有一個下場,那就是斬!不過印信也是要分等級的,第一等是各級衙門四四方方的正印,因平日用的是硃紅印泥,統稱硃紅大印。第二等是巡撫、提學、兵備、水利等關防,長方形,或銀或銅,因用紫紅色水蓋印,又被人稱作紫花大印。若是偽造這兩種印信,當然死路一條。然而,那刻在一塊豆腐乾上的假印並不是歙縣正印,而是縣衙戶房的印章,重要性都遠遠不如前者,量刑自然就要降數等。
所以,最後汪秋的罪名只是集中在毆打苛虐親弟,偽造文書印章,兩罪合一,再透過大誥減等,也不知道是否那位葉縣尊火氣旺盛,竟直接判了杖一百徒三年,噼噼啪啪打了一頓狠的!
至於如快班幫役劉三、典吏萬有方,因為隸屬於歙縣衙門,葉鈞耀有心當堂審決,可後來卻暫時沒決斷,人都先行下監了。原因很簡單,戶房司吏劉會一口咬定不知情,其他六房胥吏則分為好幾派,據說案子沒審完,歙縣縣衙之中就鬧開了。
要知道,整個縣衙也就如同小朝廷,吏、戶、禮、兵、刑、工六房等同於朝廷六部,承發房也就是個小內閣。朝廷是吏部最貴,而縣衙六房卻是以戶房和刑房最吃香。以歙縣衙門為例,一個蘿蔔一個坑,老的經制吏騰出位子時,往往要從新人那裡索要頂首銀。這其中,戶房司吏是標價最高的,整整六百兩,大多數時候甚至有市無價。畢竟,要不是老得做不動,哪個司吏願意放下那肥厚的油水?
聽了這些熱鬧,想到程老爺提過的夏稅之事,汪孚林覺得拿出來問松伯不太合適,乾脆便打探了一下程家底細。果然,常常進出城裡的松伯對程家很熟悉,當即笑道:“這黃家塢的程老爺是歙縣人,出身貧寒,當年進學沒多久就中了舉,可再跟著屢次會試不第,後來就索性補了個教諭,當了一任之後,他覺得太憋屈,便去揚州淮安行鹽,十多年積攢下來幾十萬傢俬,卻不忘本,一直安家在縣城而不是府城。聽說,他給家裡長子說的是官宦之家的長女……”
正在喝茶的汪孚林頓時出了神。照這麼說,程老爺那簡直是牛人中的牛人,家境貧寒卻還考中了舉人,會試幾次沒考上進士就跑去行商,行商之後還攢下了幾十萬家業,給兒子程大公子程乃軒攀上了官宦人家結親,結果程乃軒還不樂意,為此不惜自汙好男色!
難不成程乃軒打聽到未婚妻是個河東獅吼的悍婦,於是出這種損招?
想歸這麼想,別人的事卻也輪不到他多操心。因為去看了這一場熱鬧,眼下天色已晚,松伯打算明日回西溪南村,他便好好招待了這位長者一頓,又留人在自己賃下的這馬家客棧小院住了。
次日一大清早,除了松伯,三個鄉親也放不下家裡前來道別,他就拿出之前買的幾樣禮物重謝,又送了他們離開,囑託捎個信給家裡的兩個妹妹,告知自己近況,松伯自是滿口答應。而四個轎伕卻說主人有命,得送了小官人回去才能交差,汪孚林樂得留下四個幫手,當下聽之任之。
如今業已鹹魚翻身,縣太爺那裡又雷厲風行發落了汪秋等人,汪孚林自然希望趕緊回家去躲清閒,可目前大宗師還沒走,各種資訊不對等,他不得不耐著性子繼續盤桓在馬家客棧。下午,他閒來無事,卻也懶得出門,乾脆拿著本論語給金寶開講。最初還是按照腦子裡那些記憶,可不知不覺就引申得無邊無際,到最後聽到外頭傳來輕輕叩門聲的時候,他方才一下子驚醒。這是在外頭不是在家裡,被人扣一個離經叛道的罪名就糟糕了!
“誰?”
“小人來給汪小相公報喜!大宗師行文徽州府為你正名,贊你仁孝雙全,日後若再有謠言,當嚴厲徹查。”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