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章 臭蟲(第2/3 頁)
定是很謹慎的,一碼歸一碼。這筆錢,只是純粹的“出於人道主義考慮的補償”。
給了錢之後,他也少不得讓付成才的父親出具了一張切結書,寫明收到什麼款項若干、如何如何,然後收好。
“我想跟付學長聊聊,方便吧?”
“方便,方便。這事兒只恨那個翁得臣挑唆利用,你的好意我們已經瞭解了。”拿人手短,付家人自然沒有再多話。
……
“雖然我可以‘復發’,但你不會指望靠10萬塊錢就讓我幫你殺人吧?我要是真復發了,殺你也一樣是不犯法的!”付成才關起門來私聊,語氣依然很衝。
馮見雄卻是一眼就看穿了對方的外強中乾:
“省省吧,就憑你?精神病人殺人,只是不用坐牢,不代表他家人不用承擔附帶民事賠償。真讓你把翁得臣殺了,你家裡人賠給翁家的錢,10萬塊遠遠不夠。要是不小心沒弄死,弄了個終生殘廢,嘖嘖……那就海了去了。不然那些肇事司機撞殘人為什麼還要不小心倒個車收拾乾淨?”
因為意外,致殘不如致死,這是法律界誰都知道的潛規則。
聽著馮見雄如此冷血的言語,付成才的氣場瞬間被死死壓制,絲毫不得動彈。一股來自靈魂深處的恐懼,油然而生。
似乎面前這個男人,總是有無數的後招,隨時隨地可以把對手玩弄於股掌之中。
付成才心虛地問:“那你究竟想要我幹什麼?”
馮見雄喝了一口自帶的茶水,好整以暇地說:“去學校鬧事,逮著機會拉橫幅也好,上門罵街也好。反正你是有精神分裂症病史的嘛,也沒人能拿你怎麼樣。
你就當眾宣揚翁得臣跟王豔有奸-情好了,或者別的什麼pY交易,你隨便意淫。比如拿王豔需要翁良卿、左玉梅點頭才能留校這點說事兒。如果有人要抓你,你就有什麼模稜兩可的證據儘管往外抖——哦,我也會提供一些適合你的身份地位所能掌握的證據的。”
“這麼做能有什麼用?這年頭匿名舉報都不能把上面的人折騰下來吧?”
“匿名舉報當然沒用,但是如果當事人自己也不要臉,實名舉報呢?反正你把這個事兒做好就行,後面你別管。我有的是辦法讓翁家一家三口整整齊齊沒臉在學校裡待下去。他這人雖然噁心,畢竟也就是下幾個絆子,沒有死罪的罪過嘛,要是隨隨便便取人性命,那多不人道,對吧。”
付成才也算認清了自己,知道自個兒只是一顆棋子,馮見雄是不會把全部計劃告訴他的。
“罷了,可是我這麼做,肯定會被人當成又犯病了的。我這種有過復發史的人,豈不是過幾年也找不到工作了?”
“所以我給了你10萬——我沒讓你殺人,也沒讓你傷人。你不管在外面做什麼,都是不用給被害人賠錢的。這10萬實打實是你生活費。再說了,以我的能耐,你覺得幾年之後我會爬到多高?如果你還有利用價值,我說你沒有精神病,你就沒有精神病了。”
馮見雄說這番話時的傲然,溢於言表。
但付成才竟然忍不住信了。
他大致打聽過馮見雄最近的發家史,雖然不懂內幕關竅,表面現象卻是看得懂的。
一個大一新生,能從生活費都拮据的狀態,在一個學期內演化到輕鬆月入幾十萬,有幾人能做到。
馮見雄身邊的合作伙伴,似乎都意識到了這是一個處於坐著火箭上升期的潛力股,誰知假以時日會變成啥樣呢。
而精神病鑑定這門學問,是很看權威的。馮見雄將來真要有了這方面的能量,還不是一句話一個招呼的事兒?
畢竟一個人是不是精神病,或者間歇性精神病人犯事兒的時候精神狀態是否正好處在發病狀態,那都是有強烈的主觀判斷的。
如果名頭牛逼哄哄,如北大司法鑑定中心主任孫鼕鼕教授,那就有資格對著官媒喊出:“對那些老上訪專業戶,我負責任地說,不說百分之一百,至少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精神有問題,都是偏執型精神障礙!”
換個人你說這番話試試,不分分鐘被媒體黑粗翔。
(注:孫教授原話,一個字沒改,所以不是我黑他。標點符號可能和原文有出入,畢竟原文是口語,沒標點。另外孫教授在辯論方面也算是個名家,當年作為教練帶北大奪冠過,後來央視也學新加坡搞‘國內大專辯論賽’,他還當了首席評委。)
付成才徹底屈服了。
他問了一些行事細節,又回憶了一番自己精神分裂時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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