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章 臭蟲(第1/3 頁)
學生會這種玩意兒,在大學生群體眼中的印象,從來是截然分為兩派的。
如果是一個安心讀四年書,或者安心打四年遊戲,抑或安心泡四年妞的同學,那就幾乎不會感受到學生會的存在。
不管那裡面有多少齟齬,也不會主動招惹到安分無慾的人頭上。
但前提是:你別總是惦記學校裡那些可以根據主觀能動性分一杯羹的資源。
如果想借助學校的宣傳力量為自己揚名;進入社團佔用一些資質資源;拿一些不純粹看考試成績的獎學金、保研;甚至是用學生會的公信力背書、在同學間幫銀行代理推銷信用卡抽佣金(幾年後則變成幫p2p互金公司推銷校園貸產品)……那就是自己送上門去了。
換句話說,但凡一個學生,在這些方面有功利哦不是上進心,就得遵守這個道上的規矩。從這個角度來說,那也算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盜亦有道。
馮見雄還是比較無慾的。
可是他想在大學裡就以“準律師”的身份接案子賺錢,就不得不借法援中心這個殼子——就跟後世那些裸吊設計師要想出圖,哪怕技術再好,總得掛靠一個有資質的設計院,才有資格賺這個錢。
國法如此,如之奈何。
這個唯一的軟肋,讓他不得不始終處在翁得臣這個臭蟲的視野範圍內。
那就把臭蟲拍死吧。
……
新傳院大四的付成才,如今已經提前畢業了。
按說,距離其他同級生的正式畢業時間,還有三個多月呢,大四下學期的論文答辯,也不該提到這麼早。
不過,付成才自從上學期期中的時候,被馮見雄噴成了輕度精神分裂症後,住院了倆月,學校就對他寬容起來了。
沒有實習單位會接受一個有精神分裂症病史的人的,所以他也不需要去實習了。連帶著找工作也很困難,即使想隱瞞病史,也難免事後被人查出來。
如今才2006年呢,距離《******國精神衛生法》研討制訂已經過去了21年。但距離這部法律的正式頒佈,還有6年(這部法立了27年才立出來)。
所以眼下社會上也不講究法律層面的“不得在就業問題上歧視精神病人”——事實上哪怕頒佈實施後,歧視的照樣不少。
這樣一個人,學校為了息事寧人,就特事特辦,在學期開始時就組織導師給他輔導論文、然後單獨提前答辯。發了畢業證送出校門之後,再犯點什麼事兒,也就不關學校的事了。
付成才是金陵本地人,畢業後就暫且賦閒在家。
馮見雄找上門的時候,他正在家打遊戲,父母也不管他。
馮見雄敲了門,十幾秒後一個年近五旬的中年男子,開門探出頭來,打量著馮見雄。手還握著門把手,似乎隨時準備關上,眼神中也滿是警惕:
“你找誰?”
馮見雄微笑著說:“你是付叔叔吧,我是付學長的校友,來看望他的。雖然他出事兒是被別人設計了、主動來撩撥我自找的,從法律上來說我沒什麼責任。不過麼,站在人道主義的立場上,畢竟校友一場,我想補償一下你們家。”
中年男人臉色一變,幾乎就要動手:“就是你把我家成才罵瘋的?”
馮見雄試圖讓對方冷靜下來:“誒誒誒,注意措辭,只是正常辯論、雙方自願,怎麼叫罵瘋?當時是他自己心理素質太差,承受能力不行,對吧。再說,我今天可是很有誠意的。”
這個世界的辯論賽,跟平行時空民國那些武藝競技性質差不多。法律上來說,正兒八經的辯論就像是簽了生死狀的。只要沒有惡性人生攻擊、雙方措辭在辯論範疇內,那就噴死與人無尤。
馮見雄花了一些時間,和付成才的家長白話,尤其是把付成才被人利用的細節再強調了一番,總算是消弭了對方的仇恨值。
他也很大方地拿出一疊現金,大約10萬塊,拍在桌子上。
“畢竟耽誤了付學長找工作,這就算是兩年的誤工費加醫藥補貼吧,讓他好好休養,調整心態,將來總歸有出路的。”
如今對他來說,10萬塊只是半個月的收入。
但對於工薪家庭而言,卻是一筆不小的錢了,如今一個念新聞傳媒的大學生,除非到了省級電視臺,不然在一般媒體也就兩三千塊起步。10萬塊等於一個應屆生前兩三年的總收入了。
只要不是讓人做那些得坐牢的事兒,一般的別人都肯幹了。
當然,馮見雄的口風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