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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 分鐘後,緝私艇堵住了兩條小船的退路並上船搜查,結果截獲33 個塞滿巨蜥的木箱(巨蜥俗稱五爪金龍,和恐龍一樣古老),並抓獲一名走私人員。
為了弄清這批巨蜥的確切來源,海關將巨蜥送到深圳市野生動物保護站和廣東省野生動物保護中心進行鑑定。很快,鑑定結果就出來了:這些巨蜥為國家一級重點保護動物,其產地是馬來西亞。我國《陸生野生動物資源保護管理費收費辦法》規定,巨蜥的資源保護費為每隻900 元。根據國家林業局相關規定,國家一級保護陸生野生動物的價值標準,按照該動物資源保護管理費的倍執行,照此推算,此次走私的255 只巨蜥價值高達286 萬元。
巨蜥主要產於東南亞地區和我國的海南、廣西、廣東一帶,數量稀少,它既是我國的一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也被國際野生動物保護組織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嚴禁進出口。與一般走私物品比起來,珍貴野生動物的利潤要高得多,走私分子在馬來西亞以一千克幾十元的價格收購255 只巨蜥,一旦走私後進入中國市場,價格將高達200 多元一斤,上了酒樓的餐桌,巨蜥肉的價格更會翻番。
我國2000 年出臺的有關司法解釋,列出了200 餘種受國家保護的一級和二級珍貴動物名錄,規定了對珍貴動物實施走私行為的懲處標準。其中,走私金絲猴、大熊貓、亞洲象、野馬等動物1 只(頭、匹) 就屬“情節特別嚴重”,可處無期徒刑或死刑,並處沒收財產;走私巨蜥4 只、穿山甲16 只,屬於“情節特別嚴重”,將被處以無期徒刑或死刑。儘管法律規定嚴厲,但走私分子為了牟取暴利,仍然大肆走私。由於野生動物貿易高額利潤的刺激,走私仍然猖獗,在最近30 年內,全球已經有4 500 多種野生動物被推到了瀕臨滅絕的邊緣。
面臨嚴峻形勢,深圳海關保持高度警惕,打擊瀕危動物走私,從未懈怠。
2006 年6 月3 日,惠東海關緝私分局得到情報,一走私團伙從香港走私珍稀野生動物,將於次日從惠東港口鎮入境。次日3 時,緝私民警趕到港口鎮海邊樹林中守候。9 時,3 艘快艇駛到岸邊碼頭,3 輛麵包車悄悄駛過去,從快艇上接貨後,立即分頭離開。緝私民警對嫌疑車輛進行跟蹤,麵包車兜了兩個多小時圈子後,才來到惠東縣一個建築工地上。很快,一輛廣州牌貨車開了過來,將麵包車上的物品往貨車上搬。最後一部麵包車準備卸貨時,緝私民警衝了過去。經清點貨物,發現是被屠宰後冷凍的穿山甲,共464 只。
穿山甲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因國內穿山甲越來越少,不法分子為牟取暴利,將黑手伸向海外。據瞭解,這次查獲的穿山甲來自東南亞,在當地宰殺冷凍後,輾轉香港試圖走私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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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動物製品走私(1)
1 393 張國家一級和二級重點保護的孟加拉虎、金錢豹、水獺等動物的毛皮(價值千萬元),鋪滿1 000 平方米的操場,這是拉薩海關緝私局查獲的特大動物毛皮走私案的全部贓物,是由印度繞關走私進來的。
深圳沒有西藏的高原環境,也沒有云南的山林邊界,似乎缺少野生動物製品走私的外界環境。但是,動物製品比動物活體容易夾藏,走私分子看好的恰恰就是深圳海、陸、空口岸的便利,攜帶走私動物製品。
深圳有4 個口岸與香港陸路相通,每天有幾十萬人進出,一些走私分子利用這種便利,大肆走私動物製品。雖然動物製品比動物活體更容易夾藏和攜帶,海關查獲動物製品夾帶走私相對更為困難,但海關關員憑著把守國門的神聖責任感和保護生態平衡的良心,發揮主觀能動性,屢屢查獲攜帶動物製品走私案。
X 光機前老外“亮膽”
2005 年1 月22 日下午,和往常一樣,深圳機場海關旅檢關員在入境現場驗放旅客,旅客不多,10 多分鐘就已經走得差不多了。這時,一名肩上挎著包、手裡拖著大行李箱的外國旅客,引起值班關員的注意。他透過邊檢後,低著頭沿著牆根走,行動可疑。值班關員覺得這名旅客有問題,示意他把行李放到行李機上檢查。他不但沒有停下來,反而走得更快。值班關員追上去叫他,這名旅客才折回檢查房。他將肩上的挎包放到傳送帶上,卻沒有將行李箱放上去,而是拖著繼續向前走。在關員的又要求下,他才極不情願地將大行李箱放到傳送帶上。X 光機顯示出的影象很特別,一時也無法準確判斷是什麼物品,值班關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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