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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論,自覺地根據社會實踐檢驗自己的理論、學說,證實、發展真理,修正錯誤;(三)天才論、“句句是真理”是唯心論,流毒很深,必須繼續深入批判。
可是,文章寄出4個月後仍沒有訊息。直到1978年1月14日,胡福明收到王強華寄來的一封信和兩份《實踐是檢驗真理的標準》小樣。王強華在信中說,文章已經粗略地編了一下,“主要是把原稿第一部分壓縮了,突出後兩部分,但似覺得長了一些。是否請你看看再刪一些,有些地方,文字的意思有些重複,可否精煉一些。”此外,文章提出的問題比較尖銳,分寸上請仔細掌握一下,“不要使人有馬列主義‘過時’論之感的副作用”。
胡福明卻有自己的看法,在作了一番推敲之後,他認為,這樣寫不會有副作用。至於堅持真理標準,反對“兩個凡是”,推動撥亂反正的主題,“也不宜改變”。所以,他第一次對文章“修改得很少”。為避免授人以把柄,在隨後的幾個月裡,胡福明按照王強華的建議又作了幾次修改。
3月13日,王強華致信胡福明:文章基本上已定稿,但聯絡實際較少。為了使文章更具有戰鬥力,“請適當增加聯絡實際部分”。他在信中還說,由於“四人幫”多年來靠片言隻語嚇唬人,使得一些人“至今仍不注意實踐經驗,不從實際出發,從概念出發,硬套某個指示,結果‘心有餘悸’,許多工作搞不好。”他希望胡福明在修改文章時“考慮能否把這樣意思的話寫上”。〔28〕
2。 一個常識性問題引起的討論(4)
根據王強華的建議,胡福明在修改文章時又加了一大段文字,其中提到:十年間,“四人幫”主觀主義橫行,他們抓住片言隻語嚇人,到處設定禁區,給人套上枷鎖。所以,至今仍有一些同志,做工作,解決問題,既不總結實踐經驗,又不傾聽群眾意見,從概念出發,從原則出發,不問具體條件,把個別詞句奉為教條,生搬硬套,明知不符合實際,也不敢從實際中引出新結論;遇到新情況下的新問題,不去運用馬克思主義的觀點進行調查研究,具體問題具體分析,而是翻書本、找語錄,把個別詞句作為包醫百病的靈丹妙藥,不管是否符合當前實際,不問能否做好工作;“判斷是非,不以實踐為標準,不拿事實作根據,而用片言隻語作準則,總之,心有餘悸”。胡福明還把文章的題目改為《實踐是檢驗一切真理的標準》。
可是,出乎意料的是,4月2日的清樣出來後,“判斷是非,不以實踐作標準”等幾句話卻被刪掉了。這幾句話是直接針對“兩個凡是”的,編輯為什麼把它們刪掉了?據胡福明推測,編輯之所以這樣做,表明他們“既支援實踐標準,反對‘兩個凡是’,又不便把話說得太明白。”〔29〕
這時,還有一個人也在寫關於真理標準的文章,這就是中國社會科學院哲學研究所的邢賁思。他應《人民日報》之邀,寫了一篇題為《哲學和宗教》的文章。
此前,3月26日,《人民日報》理論部的張德成以“張成”的名義在《人民日報》上發表了《標準只有一個》的文章。這篇文章並不長,不到2000字。作者在文章中開宗明義地提出:“真理的標準,只有一個,就是社會實踐。這個科學的結論,是人類經過幾千年的摸索和探討,才得到的。”他說,哲學家們曾提出過各種真理的標準。笛卡兒認為,只有像幾何學上的公理那樣清楚明白的,才能叫做真理。這種說法,看起來似乎有道理,但是,究竟怎樣才是“清楚明白”,恐怕“連他自己也說不明白”。王陽明把“良知”定為真理的準則,“那就是一切憑良心,根本不承認有什麼客觀標準”,其結果只能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實用主義者聲稱,“對我有用的就是真理”。基督教徒們則把耶穌的話奉為真理,一切都要拿《聖經》作標準,《聖經》上反對的就不許做。總之,“在馬克思主義產生以前,人們總是從認識、意志、思想、理論中去尋找真理的標準,因而,他們找不到真正的客觀的檢驗真理的標準。”
文章指出,“馬克思主義第一次科學地解決了人類認識史上這個老大難的問題”。馬克思主義不同於以往的一切哲學,就在於“它把社會實踐引進了認識論,認為認識依賴於實踐,實踐是認識的基礎。透過社會實踐而發現真理,又透過社會實踐而證實真理和發展真理。”因此,“只有社會實踐才是檢驗真理的標準。”馬克思明確提出:人的思維是否具有客觀的真理性,這並不是一個理論的問題,而是一個實踐的問題。恩格斯也指出:對一切哲學上的怪論的最令人信服的駁斥是實踐。列寧再三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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