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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的稍後位置,他談到終極道德原則可以這樣理解:
你要如此行動,無論對你個人人格中的人性,還是其他人人格中的人性,總是作為目的,而從不僅僅當作手段來對待。
學者們曾經懷疑,為什麼康德認為這兩個規範是同等的。它們似乎表達了不同的道德概念。這兩個規範是像他顯然相信的那樣是同一思想的不同版本,還是確實是完全不同的思想?我們不能在這個問題上停步,相反,我們將集中於康德的信念,即道德要求我們把人“總是作為目的而從不僅僅當作手段”來對待。它的確切含義是什麼?我們為什麼應當認為它是真的?
當康德說“人類的價值是‘無上的’”之時,它不是華麗的虛飾,而是對人類的重要性的客觀判斷。根據他的觀點,有兩個關於人的事實可以支援這個判斷。
首先,因為人有慾望和目的,其他涉及他們的計劃的事物對他們有價值。“事物”(包括動物,康德認為它們不能有自我意識到的慾望和目的)僅僅具有作為達到目的的手段的價值,並且是人類的目的賦予了它們價值。因此,如果你想成為一個好的撲克玩家,關於撲克的書會對你有價值;但是,如果你沒有這樣的目的,這本書就沒有價值。或者,如果你想去什麼地方,汽車對你有價值;但是,如果沒有這樣的慾望,汽車就沒有價值。
其次,並且更重要的是,人類有著“內在的價值,例如有尊嚴”,因為他們是理性的行為人,就是說,自由的行為人能夠作出自己的決定,確定自己的目的,用理性指導他們的行為。道德善能夠存在的唯一方式是:理性的動物根據善的意願行動——也就是,理解什麼是他們應該做的,並且根據責任感去做他們應該做的。因此,如果沒有理性的存在者,世界的道德維度就會消失。。 最好的txt下載網
第9章 康德與對人的尊重(2)
因此,把理性的存在者僅僅作為其他有價值的事物之一沒有任何意義。他們是一種存在者,“事物”只因他們而有價值,並且他們是使其有意識的行為具有道德價值的存在者。所以,康德得出結論說,他們的價值一定是絕對的,任何其他事物的價值都不可與之相比。
如果他們的價值是“無上的”,隨之而來的是,理性的存在者一定“總是被作為目的而從不僅僅當作手段”來對待。這意味著,在最淺表的層次上,我們對他人有嚴格的仁慈責任:我們必須為促進他們的福利而努力;我們必須尊重他們的權利,避免傷害他們,並且通常總是“努力盡我們所能,促進其他人的目的的實現”。
但是,康德的思想也有更深的含義。我們所談論的存在者是理性的存在者,並且“把他們作為自身的目的來對待”意味著尊重他們的理性,那麼,我們從不可以操縱人,或者利用人來達到我們的目的,無論那些目的有多麼好。康德舉了一個例子,這個例子與他用來解釋其第一版的絕對命令的例子有些相似:假設你需要錢,並且你想要一筆貸款,但是你知道你沒有能力償還它。在絕望中,為了欺騙你的朋友給你那筆錢,你想作出一個虛假的還錢許諾。你可以這樣做嗎?也許你需要錢是為了一個善良的目的——事實上,這個目的如此善良,以至於你讓自己相信,撒謊是有正當理由的。然而,如果你對你的朋友撒謊,你就是操縱他,並把他“作為手段”來利用他。
另一方面,把你的朋友“作為目的”來對待是什麼樣呢?假設你說了真話——你為了某個目的需要這筆錢,但你不能償還它,那麼你的朋友可以自己下決心來決定是不是讓你擁有那筆錢。他可以運用自己的推理能力,考慮自己的評價和希望,作出自由的選擇。如果他決定為了你陳述的那個目的而給你錢,他就選擇了使那個目的成為他自己的目的。因此,你就不是利用他作為達到你的目的的手段,因為那現在也是他的目的。這就是康德說“理性的存在者……必須總是同時作為目的而被尊重,也就是,作為能夠將同一個行為的目的包含於自身之中的存在者”的意思。
康德的人類尊嚴概念是不容易掌握的,它可能是這本書中討論的最難的概念。我們需要找到使這個思想更為清晰的方法。為此,我們將細緻地考察它的一個最重要的應用。康德相信,如果我們嚴肅地對待人類尊嚴的思想,我們將能夠以一種新的具有啟發性的方法來理解刑罰的實踐。這一章的其餘部分就來討論這個例子。
懲罰理論中的報復與功利
偉大的功利主義理論家傑里米?邊沁說:“所有的懲罰都是損害:所有的懲罰本身都是惡。”他這樣說的意思是,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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