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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褲卻登上了社會舞臺,而且成為正在發展的一個社會現象的主角。這似乎有點不可思議,因為牛仔褲對美國青年來說,不會使他們有像歐洲或臺灣青年對“外國貨”的那種羨慕之感,而且因來源不成問題,也不會使牛仔褲具有物以稀為貴的特點。這是和“可口可樂”一樣地道的美國味兒的土產服裝,而且自開發西部以來即已有之,一百多年來一直都是打工仔們穿的耐髒、耐穿、耐洗、耐磨、但不登大雅之堂的工人褲。那麼何以在這段期間變成了幾乎所有美國青年都想要穿上的一件制服?
五十年代的美國社會,尤其是艾森豪威爾當總統的那段期間,與三十年代或六十年代相比,是一個非常保守的社會,一個“企業社會”,一個不具人格的社會,一個個人好像都是循規蹈矩、沒有個性的“灰衣人”(記得這部電影嗎?片名影射那些身穿不冒犯任何人的灰色法蘭絨西裝的白領階級守法良民)。電子計算器伸入到社會每個角落,氫彈問世,冷戰繼續,機器日益自動化等等,特別給年輕一輩的人一種無能為力之感。直到好萊塢無意之中為這些小孩提供了兩個模範,暴露出這個平靜局面之下隱藏並壓抑著的一股無處發洩的暗流。一個是現已成為傳奇人物、於一九五四和五五年先後主演《天倫夢覺》(East of Eden,港譯《蕩母痴兒》)、《養子不教誰之過》(Rebel Without a Cause,港譯《阿飛正傳》)的狄恩(James Dean);另一個馬龍·白蘭度(Marlon Brando),好萊塢戰後最偉大的演員。他於一九五五年主演了The Wild Ones(這部講摩托車幫的片子在那時太保太妹橫行街頭的臺灣禁演,因而在臺灣沒有中譯名)。狄恩和馬龍·白蘭度在這幾部片子中主演的令人同情的角色都與青年問題、“問題”青年、青年幫會有關。而這兩個反抗家庭與社會的青年在電影裡的打扮:上身一件T恤或皮夾克,下面一條Levi’s牌的牛仔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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偉大的牛仔褲,了不起的Levi’s(3)
他們二人一夜之間成為美國青年崇拜的偶像。在灰衣人統治的企業社會中悶了這麼多年的美國青年才發現,“啊!原來別人也有我這種感受!”於是受到崇拜的偶像,他們的打扮就成為青年們模仿的打扮了。狄恩於一九五五年第三部片子《巨人》(Giant)正待上演時飛車身亡,使他立刻成為當代傳奇,更是火上加油。牛仔褲這時具有了製造商所無法想像、更不敢想像的象徵意義,就是,藉著穿牛仔褲來自覺或不自覺地表達一種個人態度,有意識或無意識地反抗無論家長式還是社會式的權威,向紀律挑戰。
到了一九五七年,按照牛仔褲的創造者,也是今天全美、全世界最大的牛仔褲製造者,利瓦伊·斯特勞斯公司(Levi Strauss & Co�,港譯利惠公司)最保守的估計,那一年全美國各種牌子的牛仔褲的銷售總數共達一億五千萬條。再按照美國那一年的人口總數來計算的話,除去吃奶的還包著尿布之外,幾乎人人都可分到一條牛仔褲。
而這只不過是個開始。牛仔褲成為六十年代嬉皮士、反戰運動分子、左派分子(也許是看中了牛仔褲的無產階級出身)不可缺少的行頭。到了七十年代,就連保守刻板如會計師者也都可以穿牛仔褲上班了。牛仔褲被搞得漸漸失去了它五十年代和六十年代的象徵意義,變成了……唉!對一個從五十年代開始只穿那種“保證縮水、發皺、退色”(guaranteed to shrink,wrinkle and fade)的Levi’s牛仔褲,經歷了太保時代、狄恩時代、嬉皮時代、反戰時代、左派時代的我來說,簡直欲哭無淚……牛仔褲變成了“時裝”。誰能夠料到,一種起初用來有意冒犯時裝的款樣最後本身變成了流行的時裝。
如果說美國在一九五七年,除了沒斷奶的嬰兒不算之外,牛仔褲的銷售總數可使人人分到一條的話,那二十年後的一九七七年,人人都可分到三條。在這一年,美國人一共買了五億條以上的牛仔褲。不管時裝趨勢專家,市場分析家,社會學家,甚而哲學家如何解釋,全美,半個世界的“牛仔褲化”是人類服裝史的一個沒有先例的事件。
《紐約客》雜誌的金融財政專欄作家約翰·布魯克斯(John Brooks)一年多前寫了一篇關於利瓦伊·斯特勞斯公司的文章。他說牛仔褲在五十年代末期和六十年代初期開始風行,剛好吻合了當時美國青年們對美國式生活逐漸形成的一個新觀點。牛仔褲人人即知的堅牢耐磨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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