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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起了針線。他在舊金山信譽良好的利瓦伊·斯特勞斯公司開了個賬戶,定期購買他們供應的帆布、牛仔布和其他布匹,然後親手縫製馬毯、帳篷、馬車篷和衣服,勉強夠個溫飽。按照負責公司歷史資料的埃德·克萊(Ed Cray)的說法,在一八七〇年十二月間,有個女人跑到他店裡來為她生病在家的丈夫定做一條褲子。她丈夫是個伐木工人,個子奇大無比,外面不容易買到他穿的尺寸,而且就是買到了,因為一天到晚勞動的關係,沒幾天,不是縫口開了就是口袋裂了。戴維斯按照當時慣例先收了錢,當夜就找出了舊金山批發商賒給他的帆布,便動手裁,開始縫。多年後他回憶說,等褲子做好之後,他看見地上有一些他做馬毯時用的銅鉚釘,於是靈機一動,順手撿起來,用這些銅釘將前後口袋釘在褲子上,心想,如果銅釘能把馬毯、帳篷連在一起,那不管這個女人的丈夫如何勞動,接縫也不會裂開了。(另一種傳說是他為一個礦工設計的。)這個女人取去了褲子之後,他也就忘了這回事。可是下一個月,即一八七一年一月,有人主動找上門來指明也要定做一條有銅釘的那種褲子。這個月他前後做了十條。三月,他又做了十二條。雖然褲子沒有固定的式樣,但全都用銅釘將前後口袋釘在褲子上。一八七一年至一八七二年,他一共做了兩百多條口袋上有銅釘的褲子。這時,我們這位潦倒了半輩子的窮裁縫才感到有點名堂了。但他也知道,他做的褲子之所以受歡迎主要是因為有了銅釘,如果不申請一個專利,誰都可以這麼做。可是他以前曾有過兩種有關機器的專利,非但一毛錢沒賺到,反而貼了本錢。所以現在他老婆一聽他又要申請專利,就堅決反對,死也不肯,何況他們現在就算有生意,也還籌不出六十八塊錢的專利費。他發現只有找一個可靠的人合夥,而他惟一相信的是舊金山那家批發給他帆布和牛仔布、自己也做工人褲的利瓦伊·斯特勞斯公司。
偉大的牛仔褲,了不起的Levi’s(6)
一八七二年七月二日,他給利瓦伊·斯特勞斯公司寫了封“敬啟者”的信,先結了賬,又補充說他現寄上兩條他做的褲子,接著,戴維斯說:
這些褲子的秘密是我在口袋上加的銅釘,現在需求是如此之大,我簡直應付不了。帆布褲我每條賣三塊錢,藍布褲每條兩塊五。我這邊的鄰居對我已經開始眼紅了,除非我取得專利證書,否則每個人都可以做,那也就沒錢好賺了。
因此,各位先生,我願提出一個建議,請你們以我的名義,因為我是發明者,申請專利。費用大約是六十八元。這樣的話,我分給你們一半權利……你們的投資與服裝上的改進相比的話微不足道……而且這些銅釘看起來不值一提,但我知道你們可以賺一大筆錢。如果你們按照我的法子做褲子,像我寄來的樣品那樣,你們每打可以賣三十元,零售每條三元,很容易脫手。
利瓦伊·斯特勞斯立刻就看出是筆好生意。想想看,他做的工人褲每打才十元,而這個小裁縫只不過加了幾毛錢的銅釘,就可以每打賣到三十塊錢。他於是馬上開始辦手續,但第一次的申請被政府否決,理由是南北戰爭期間已經為同樣目的在士兵的皮靴上使用銅釘了。於是他們又花了十個月的時間,三項修正案才使銅釘的用途縮小到僅限於“將口袋釘牢以便不會因雙手放進口袋的經常壓力而使接線斷裂”,並於一八七三年五月二十日獲得專利,由戴維斯和利瓦伊·斯特勞斯公司共同享有。然後,根據雙方議好的協議,戴維斯關了他的裁縫店,遷移到舊金山,當上了公司生產工人褲部門的工頭。
可是生產方式還只能按照戴維斯惟一熟悉的辦法,將裁好的牛仔布每天一早送到縫紉女工的家裡,晚上收成衣,也就是說,由一個戴維斯變成一百個戴維斯,每人從頭縫到尾,直到一條工人褲全部完成為止。這樣搞了不到一個月,公司方面就發現供不應求。利瓦伊·斯特勞斯很可以將式樣給他紐約的哥哥,請他們在紐約生產。紐約那時因歐洲經濟恐慌的關係充滿了貧困的移民,集中在曼哈頓下城東邊一帶,週薪六塊錢就可僱上一大批,而舊金山的熟練女工,一天就可賺到三塊錢。但考慮到儘管生產上省了錢也要報銷在運費上,所以也只好將家庭方式鞏固成為一個小型車衣廠。上百個義大利和愛爾蘭女工集中在一個大廠房,但還是像在家裡工作一樣,從頭縫到尾,包括釘紐扣、打紐孔、釘銅釘。
就這樣,到了獲得專利的一八七三年底,他們賣了兩萬多條利瓦伊式銅釘褲。礦工、伐木工、趕馬車的、種田的,所有乾重活兒的都中意這種堅牢耐磨的銅釘褲。現在西部牧場上的牛仔們也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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