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第2/4 頁)
市面上各種貨物的價格可以立刻下降百分之二十五,因為沒有人曉得船上會載來些什麼貨。只有最殷實的進口商和賣酒的敢不殺價,前者資本雄厚,後者因舊金山的威士忌永遠不夠需求而有恃無恐。利瓦伊·斯特勞斯還沒有這個本錢。所以一有船到,由他姐夫把店裡的貨的價格一一標低的時候,他就前往碼頭船邊去投標。光靠他紐約的哥哥們批發是不夠的,能標到點什麼就賣點什麼,帽子也好,褲子也好,手帕也好,能賺一塊是一塊。而生意也就靠他這樣慢慢做起來了。但最使他驚奇的是,一直不斷有人買的倒是他店裡做的帆布褲,而且礦工們和做其他輕重活兒的人一進門就指名要買他們所說的“利瓦伊式的褲子”(Levi’s Pa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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偉大的牛仔褲,了不起的Levi’s(5)
雖然還沒到發財的地步,但幾年之內,生意好得已經從一個小綢布店改名為“利瓦伊·斯特勞斯公司”了,而且改零售為批發紐約貨,本來他們很可以取名為“斯特勞斯兄弟公司”,可是這個名稱給另一家同姓但無親屬關係的幾個兄弟先登記了。而利瓦伊他們雖然一共有五個合夥人,紐約的兩個哥哥、他本人和他的兩個姐夫斯特恩和威廉·沙林(William Sahlein),但大家公認利瓦伊最有生意頭腦,加州的買賣是他經營出來的,所以儘管他最年輕,公司還是用他的名字。批發生意越做越大,已經用不著他們自己去跑了,手下僱的十個推銷員儘可賣出紐約方面訂來的任何物品。可是“利瓦伊式的褲子”仍只在本店出售。不過這時,褲子的料子從帆布改為靛藍色的牛仔布。
現在大家慣用的“牛仔布”一詞是指英文的denim,可是如果你去查英漢字典,你就發現英文denim這個字沒有相應的中文字,只有一種解釋。《新英漢詞典》說它是“斜紋粗棉布”。梁實秋的詞典說它是一種“厚而粗之斜紋棉布”,雖然多年來無論港臺報紙,還是我們日常談話時都早已使用“牛仔布”或“牛仔褲”了。英文denim這個字源自法文的“Sergede Nimes”,意思是指法國尼姆這個地方以棉線織紡的那種斜紋布,英語化了之後變成為denim,單數指布料,複數指用這種布做的褲子。這個英文字早在十七世紀即已列入牛津英語字典。現在英文對“牛仔褲”的另一種稱呼,jeans(或blue jeans),也是從外國字演變來的,歷史比前面那個字還要悠久。其來源為“Genoese”,指義大利熱那亞地區生產的斜紋布。據說哥倫布的船上的帆就是熱那亞紡織的這種斜紋(帆)布做的。不管怎樣,講英語的人幾世紀以來錯誤的發音,將它念成今天的 jeans。惟一與前者不同的是這個英文字只限於指“牛仔褲”,不像前者在單數時可用來指“牛仔布”。利瓦伊·斯特勞斯選用的也正是這種原來生產在法國尼姆和義大利熱那亞、後來美國也紡織的斜紋布,只不過他首先選用以靛青顏料將線染成深藍色的那種斜紋布。中文對這種布或這種褲子的通稱,則剛好與英文相反,本末倒置,英文稱“牛仔褲”為denims是因為布料的關係,而中文的慣稱,則因五十年代初先將這種褲子,因西部牛仔片的關係而稱其為“牛仔褲”,然後才將做這種褲子使用的那種布料稱為“牛仔布”。不管這種譯法或說法是多正確,至少比今天字典裡的“斜紋粗棉布”或“一種厚而粗之斜紋棉布”用起來方便多了,又上口,而且使人一聽便清清楚楚地知道是指哪一種布料或哪一種褲子。(想想看,你什麼時候聽人說,“我要去買一條斜紋粗棉布褲”?)遺憾的是,海峽西東都沒有人像當年創造現已成為中文一部分,如“陰丹士林”(indantherene)、“卡其”(khaki)或“尼龍”(nylon)這些字的無名英雄的膽識,不敢或沒想到仿照從前辦法,將英文的denim以譯音法來把中文稱呼確定為,比如說,“德寧”(或“德尼姆”),甚而編字典的人也不重視民間用語,在“牛仔布”和“牛仔褲”早於四分之一世紀以前即已在中文報刊文章上出現,至今仍不承認,也不接受這個一般人民為了方便精確起見而使用了二十多年的稱呼。
一八七三年,利瓦伊式牛仔褲演變史上發生了一件劃時代的大事,其影響一直流傳至今,而且遍及全球。
傑可布·戴維斯(Jacob Davis)是個職業為裁縫師的俄國移民。自一八五四年來美之後,混了十幾年,多次投機冒險都一無成就。最後終於死了心,一家人於一八六八年定居加州和內華達州交界的裡諾,仍舊回到本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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