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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興滅國,繼絕世,舉逸民,你還記得。”吳老太太緩緩點頭:“那麼孔子做到了沒有?”
吳漢垂首不答。孔子雖著書立說,名垂後世,但畢竟功業未就,魯國、周室,都日薄西山,這“興滅國繼絕世”六字實在是無從說起的。
“孔子文武兼才,當世無雙,卻沒能做到這九個字,不過兒啊,你卻有機會做到。”
吳漢的心不由怦怦跳個不停:孔子都做不到的事,他一個愣小子卻有機會做到?興滅國,繼絕世,難道……難道娘要我反新復漢不成?
吳老太太見兒子目光閃爍,微微一笑:
“你已經知道孃的心思,很好。孔子雖當過冢宰、司寇,卻無兵權,你想啊,那些亂臣賊子既然能滅人家的國,絕人家的世,靠得無非巧取豪奪,你沒兵沒將,就算有天大本事,又怎能把賊子從寶座上攆下來?”
“您的意思是,讓我去應徵,爭取當上將軍,好恢復漢朝?”
“正是!”吳老太太讚許地看了兒子一眼:“不但如此,長安是大漢天子定鼎二百年的國都,有志恢復的鳳子龍孫想必還有,兒此去要悉心尋訪,這大漢江山,終究還是姓劉的主事,才能再旺得起來麼。”
不知怎地,老孃雖分析得有條有理,頭頭是道,吳漢還是覺得有些雲山霧罩:
“娘啊,這等宏圖大志,想來也不是一年半載可以弄出頭緒的,那麼在找到鳳子龍孫、開始圖謀大事之前,孩兒是否要為、要為那王家朝廷出力?比如,他們要孩兒去打匈奴?”
“當然要去!”吳老太太毫不含糊地應道:“長安城裡那人雖是亂臣賊子,可也是咱天朝上國的亂臣賊子,咱老吳家堂堂好男兒,王要尊,夷更要攘。”
“大郎哥,不,子、子顏哥,你早去早回哦,人家天天在這壟頭望你。”
村外,壟頭,新買的黃驃馬鞍韉鮮明。
桑桑還不太習慣吳老太太新給吳漢起的表字“子顏”,她羞澀地淺笑著,把裝著自己做的新布鞋和熟雞蛋的小布包系在鞍頭。
“子顏哥,你啥時回啊?寒食?還是端午?”
她拉著吳漢衣袖,有些不好意思地柔聲問道。
吳漢默默望了她一眼,卻沒有作答。他的腦海裡,正轉著適才老孃正言厲色的一番話:
“兒啊,男子漢志在四方,方能胸懷天下,你此番出了這村子,從此再莫踏步回來!”
………【(二)】………
吳漢騎著他的黃驃馬,夾在一大群同行的選人中間,慢悠悠地行進在南陽通往長安的官道上。(看小說到頂點。。)
選人不是官身,照規矩只能穿平頭百姓的褐衣,但大新天子登極之後皇恩浩蕩,特許郡縣赴京的選人,在褐衣四緣跟袖口鑲上兩寸寬的滾邊,文生鑲水紅,武生鑲寶藍。
於是吳漢和同行的三十五名選人便都穿上了鑲著寶藍滾邊的褐衣,遠遠看去,活象一串碩大的烏龜。
“XX的,太守老爺居然把三十六個人的名字開在一張行文上,害得老子有馬跟沒馬一個樣。”
一個胖大魁梧的選人坐在匹更加胖大魁梧的青花馬上,一面擦汗,一面不耐煩地不時掃一眼隊伍。
明明已改了做“郡尹”,這老兄卻仍忘了改口,好在那會兒特務機關還不健全,再加上官名、地名改了又改,隨口說錯的人要多少有多少,是以三十五個同伴竟都如充耳不聞一般。
天子詔書寫得本來明明白白,所有選人都要用公車送進京城的。
可當今天子是很喜歡下詔,也很喜歡選人的,這不,這地黃元年才過了不到五個月,單這南陽一郡,文的武的,就徵了不下十次,每次少則十來人,多則幾十人,一開始官府還鄭重其事,一人一車,後來便成了兩人三人一車,再後來,乾脆不論多少人都是一輛車。
反正天子只說要派公車,又沒說一定要派足的。
於是三十六個人,只派了一輛牛車,而且牛是老牛,車也是破車。
於是這些穿了鑲邊衣服的堂堂選人便只能遷就這老牛破車的速度。車太破,又太小,坐不了幾個人,於是誰也沒做,把它改了行李車。選人們自然也只能各顯神通,有什麼騎什麼。
俗話說“窮文富武”,這些選人大抵家境過得去,三十六個人,騎馬的倒佔了一半,剩下的十來位有的騎驢,有的騎牛,只有一個最矮最瘦的後生,挎一口破了木鞘的長劍,蹬一雙露了後跟的布鞋,不疾不徐地步行走在牛車邊上。
從出門那一刻吳漢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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