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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共改正錯劃右派54萬多人。此後又陸續對若干“右派分子”平反,如1980年8月16日,新華社報導,1957年被錯劃為右派的著名的“六教授”曾昭掄、費孝通、黃藥眠、陶大鏞、錢偉長、吳景超,全部得到糾正。據有關資料,被定為右派分子的552877人中,只有90餘人不予平反,其餘全部摘掉右派帽子。
建國初期的“胡風反革命集團”案件,也是在知識分子中產生深遠影響的大事。胡風由於“唯心主義”文藝思想和在私人通訊中查出“反革命言論”為依據,被誣為“反革命分子”,判處有期徒刑14年,剝奪政治權利6年。和胡風有來往的27位著名學者、文藝家,被定為“胡風反革命集團”分子,如作家阿壠、學者賈植芳,被判有期徒刑12年,其餘給予撤職降級另外安置工作處理。這種不僅以言定罪,而且是以私人信件定罪的作法,使許多知識分子產生了極大的恐懼感,有些人從此不敢再寫東西,甚至連通訊和日記也不敢再寫了。“文革”以後,這一案件經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認真複查,中共中央作出“胡風不是反革命分子;也不存在一個以胡風為首的反革命集團。胡風反革命集團一案應屬錯案錯判”的結論,1988年6月又發出《關於為胡風同志進一步平反的通知》,認為:“在我國革命文學陣營的發展史上,的確存在過宗派的問題。因而妨礙了革命文藝界的團結。形成這種情況的原因好複雜,時間長,涉及的人員也較多,不同歷史階段的矛盾還有不同的狀態和變化。從胡風同志參加革命文藝活動以後的全部歷史看,總的說來,他在政治上是擁護黨中央的”。《通知》取消了對胡風文藝思想和宗派活動等問題的嚴厲指責,併為胡風及其受牽連者,徹底的恢復了政治名譽。
這一時期,黨中央還對發生在抗日戰爭時期的 王實味案件進行了認真的複查。1982年2月,對與王實味有牽連的四位知識分子平反,《關於潘芳、宗靜、陳傳綱、王汝琪等四同志所謂“五人反黨集團”問題的平反決定》指出:不存在“五人反黨集團問題”,“予以正式平反”,“恢復名譽”。1991年2月7日,中央作出《關於對王實味同志託派問題的複查決定》:“經複查,王實味同志1930年在滬期間與原北大同學王凡西、陳清晨(均系託派分子)的來往中,接受和同情他們的某些託派觀點,幫助翻譯過託派的文章。王對參加託派組織的事反反覆覆。在複查中沒有查出王實味同志參加託派組織的材料。因此,1946年定為‘反革命託派奸細分子’的結論予以糾正,王在戰爭環境中被錯誤處決給予平反昭雪”。
王實味平反的意義在於,不僅不再把文藝和學術思想問題視為政治問題,即使參加過某些不同政治派別的活動,也不再作為嚴重的政治問題。這裡,還應該補充說明的是,後來,對託派的認識和態度也有了改變,不再視為敵人,而是黨內的一個不同政治派別。《毛澤東選集一至四卷註釋校訂本》對於託派的註釋,由“完全是帝國主義和國民黨的反對人民的卑汙工具”、“與日本特務機關合作,領取日寇津貼”,修改為“在一九二七年中國革命遭受失敗之後,中國也出現了少數的托洛茨基分子,他們與陳獨秀等相結合,認為中國資產階級對於帝國主義和封建勢力已經取得了勝利,中國資產階級民主革命已經完結。中國無產階級只有待到將來再去舉行社會主義革命,在當時就只能進行所謂的‘國民會議’為中心口號的合法運動,而取消革命運動。因此他們又被稱為‘託陳取消派’”235。該書另一註釋又增加了如下內容:“抗日戰爭時期,託派在實踐上主張抗日,但是攻擊中國共產黨的抗日民族統一戰線政策。把託派與漢奸相提並論,是由於當時在共產國際內流行著中國託派與日本帝國主義間諜組織有關的錯誤論斷所造成的”236。
反思文革重知識 衝破凡是搞平反(3)
在“文革”剛剛結束的政治氣候和大環境中,大張旗鼓的為知識分子平反冤假錯案,是需要極大的勇氣和氣派的,要承擔很大的風險,承受巨大的壓力。有些人從“兩個凡是”出發,認為:“只可以單純摘帽,不能平反”,“如果幾十萬右派都改正過來,全黨不就亂套了嗎?”。有些人主張:“每個地方,每個部門總得留下點樣板,作為反面教材,進行教育麼!”。甚至有些人指責:“平反冤假錯案,勢必搞亂局勢,製造新的不穩定”,“改正右派是‘右傾’,為右派翻案”,“你們自找麻煩,將自食其果”237。當時具體負責這項工作的胡耀邦同志等,針對“兩個凡是”提出“兩個不管”,即:“不管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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