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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日的初選結果顯示,這種認同感在選民中的確有一定基礎。
在初選的第一站艾奧瓦州,51%的選民明確表示希望“變革”,只有20%的選民認為“穩定現狀”更為重要。在受調查的民主黨選民中,57%為首次參加初選投票,其中45%選擇了奧巴馬。過去,年輕選民投票積極性極低,可這一次卻異常活躍。30歲以下選民佔投票總人數的五分之一,其中超過一半為奧巴馬的支持者。
不管是黑人,還是女人,只要能給大家帶來實惠,我就選他們。多數的美國人靈活處置,沒有那種誰一定能當總統的刻板成見。當然,不是所有人都這麼靈活,保守的宗教人士、3K黨就不會這麼變通。
說他們自私也好,個人主義也好,個人在美國人佔到十分重要的地位,因為大選時,候選人的所屬黨派、政策傾向、個人能力都可以放在一邊,但候選人的品德決不能忽視。在國家危難的時候,總統候選人必須英勇無畏,個人品格必須值得信任。因此,總統大選時塑造候選人的形象極為重要。1960年總統大選,天主教背景的肯尼迪擊敗了尼克松,成為美國曆史上最年輕的總統。他們兩人在競選中首次啟用電視辯論,結果年輕、帥氣、口才好的肯尼迪獲勝。失敗後尼克松也承認,如果沒有電視,也許獲勝的是他。相信個人奮鬥而不迷信宿命的美國人願意選擇靠個人努力獲得成功的總統,因此,像林肯這樣的底層出身之人才可以當上總統,羅斯福也可以以殘疾之身得到選民的信任。
當然,僅僅靠自身形象而不能打動選民的心也不行。
投共和黨的票,讓民主黨去說廢話吧(2)
2000年總統大選第一輪辯論時,布什代表共和黨挑戰戈爾,說話不太利落,戈爾在旁邊不時皺皺眉頭、嘆口氣,結果受到公眾批評,說他不尊重對手;第二輪辯論戈爾吸取教訓,裝出認真傾聽布什講話的樣子,不住地點頭,樣子很誇張,結果被指責為太過虛偽。不尊重對手、虛偽,這都不符合美國人的傳統觀念。反倒是布什總統誠實、可愛的樣子受到選民歡迎。
四年後的總統大選,布什對陣民主黨候選人克里。面對耶魯大學的最佳辯手,布什只有招架之功,沒有還手之力,克里批評他發動伊拉克戰爭,說他“在錯誤的時間、錯誤的地點發動了錯誤的戰爭”,這句話重複了五次。
當時,我和十幾位來自亞洲各國的記者在西雅圖的一個酒吧觀看了第一輪電視辯論,大家一致認定克里戰勝了布什,可第二天和一個支援共和黨的部落格寫手交流時,我們卻受到了“侮辱”。
這位部落格寫手是個生意人,可出於個人愛好天天寫東西,而且還小有名氣,他詢問了我們一下,發現我們一致認為克里會勝,很是不以為然,他說:“克里在辯論中身體語言得體,動作灑脫,如果不懂英文,那麼你肯定認為克里贏了;在你們這些英語是第二語言、水平還不錯的人聽來,克里也贏了,因為他邏輯清晰,用詞得當,不像布什那樣連拉登和薩達姆都弄混。但有些東西你們不明白……”
在他講了半天后,意思是說你們這些老外理解得不對,克里實際上沒佔什麼便宜。他認為,克里口若懸河、滔滔不絕,一說一大串排比,可是,太快,老百姓沒記住他說了什麼,可布什呢,不斷地重複說克里是個兩面派,結果老百姓印象深刻,成功地給克里貼上了“兩面派”的標籤。他告訴我們,普通美國人不關心政治,對許多國家大事實際上不太瞭解,講那麼多時事政治,還不如讓選民記住競爭對手人品不好。人品不好,意味著失敗。
既然個人這麼重要,那麼要想競選成功,就要抬高自己,打擊對手。通常來說,抬高自己沒有打擊對手效果顯著,於是,負面競選從一開始就開始流行起來。1796年,約翰?亞當斯的支持者拼命打擊他的競爭對手托馬斯?傑斐遜,稱他是膽小鬼、脆弱之人,不具備美國人的美德。
1828年,約翰?昆西?亞當斯和安德魯?傑克遜競選總統,傑克遜的支持者稱亞當斯是“皮條客”,稱他讓一個婦女和俄羅斯領導人發生性關係。亞當斯的團隊立即予以反擊,說傑克遜的老婆是個妓女,而傑克遜本人是頭“叫驢”,並且在報紙上畫了一頭驢用作插圖。不過,具有諷刺意味的是,傑克遜本人採取拿來主義,乾脆把驢的形象用於競選中,驢成了民主黨的象徵。後來共和黨人把象當作自己的特徵,四年一度的美國總統大選也就有了“驢象大戰”的說法。好在美國人幽默、隨意,不搞假正經,因此驢也罷,象也罷,都可以深入人心。
由於負面競選的泛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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