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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部分(第4/4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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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縣的重要地方,明皇還設定了巡檢司,負責把關盤查、緝捕盜賊、盤詰奸偽。1370年,明皇下令設科取士,士人參與科舉考試必須透過三場的考試,不過寫法或偶或散,無定規。某些野史記載,明皇出生貧寒,並且早年做過和尚,所以十分忌諱“光”、“禿”等字眼,就連“僧”也不喜歡,甚至連和“僧”讀音差不多的“生”也同樣厭惡;他曾參加過紅巾軍,因此不喜歡別人說“賊”、“寇”,連和賊讀音相近的“則”也厭惡。但經過現代學者考證,此類記載多為不實。明皇從未忌諱談及自己曾為和尚,《大明皇陵碑》及明太祖御筆詩文等都大談少年時做和尚的事蹟。野史稱明皇忌諱“光”“禿”“僧”“生”等字眼,缺乏一定的可信度。

以上關於“文字獄”的記錄,不見於《明史》《明實錄》等較正式的史書。經王春瑜、陳學霖等歷史學家考證,大多為不實記載。

如上文提到的徐一夔,在野史中記載為明皇所殺。但是據《杭府志。職官表》和《杭州府志。古今守令表》,徐一夔直至建文二年仍然在世;徐一夔所寫的《故文林郎湖廣房縣知縣齊公墓誌銘》,其日期為建文元年。因此“明皇因文字而殺徐一夔”為誤。

野史記載僧來複(見心)的《應制詩》中有詩句觸怒明皇,被斬。然而考證《補續高僧傳》《繼燈錄》,可得知僧來複是因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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