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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然“要站在構建和諧平安漯河的高度”,而且和之前一篇報道漯河消防的文章大同小異。
今天,看到了《羊城晚報》報道《怪!河南兩市官員講話稿竟雷同 被網友爆出》。文中指出,1000字稿件有800字相同,開封稿中竟有";構建和諧平安漯河";字眼。據網友爆料,在“中國消防線上”上,3月13日來源於“河南開封消防支隊”,署名劉鐵柱的稿件《開封市副市長:消防工作也是派出所的“主業”》,與3月4日來源於“河南漯河消防支隊”,署名張建華的稿件《漯河政法委書記:防火監督是預防火災的前沿陣地》內容竟然大同小異。在帖子中,網友貼出了兩篇稿件的內容對比,其中“開封稿”中的一句話“站在構建和諧平安漯河的高度……”還被網友用紅筆圈了出來。帖子迅速引起上萬網友的關注。
對比兩篇稿件不難發現,分為四段的兩篇千餘字稿件中,前三段800餘字除時間、地點和人物不同外,內容幾乎一字不差。“最近一段時期,全國相繼發生了多起惡性火災事故,不僅給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造成嚴重損失,而且在社會上產生了較大的負面影響。縱觀漯河(開封)全市消防安全工作總體情況,形勢依然嚴峻、任務依然艱鉅,稍有疏忽,就容易引發重特大火災甚至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開封稿”中唯一的一處“疏忽”在第二段最後,一處“漯河”的字眼並未像段落中其他地方一樣改成了“開封”,因而才會出現“構建和諧平安漯河”的破綻。
日常工作中,寫材料總是要參考別人的文章的。這很正常,我們總說要借鑑別人經驗,要“站在巨人的肩膀上”。但是參考和抄襲是有嚴格的界限的。把別人的文章拿來改頭換面,署上自己的名,是不道德的行為。但文中所說的“文抄公”居然連人家文章中的地名都不換,是抄得太大方了,太出格了。好在沒有把“開封副市長”的職務抄成“漯河政法委書記”,否則組織部門的也不幹了。
我在工作中,真得遇到過這樣的情況。在各項學習教育活動中,有的人為了應付差事,東拼西湊,也有抄得過頭的時候。比如,某“工商管理幹部”的先進性教育材料中,出現了開創“公安工作”新局面的字眼,某人“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的心得體會中指出,本次“先進性教育活動”收穫很大,等等。
但是作為一位副市長的材料,出現這樣的問題,讓人大跌眼鏡。副市長在事件發生後面對媒體的解釋更讓人大跌眼鏡。劉鐵柱副市長說,“是有抄襲這回事,不過不是我,是我們聘請的一位文字僱員發表後署我的名字。”這更就奇怪了,別人寫文章署你的名,看來這位副市長連個“文抄公”都不是,簡直是“搶劫”了。
我也知道,在工作中,領導幹部是很少親自動筆寫文章的。秘書寫好了,自己過過目是好的了,有的看都不看,直接拿著稿子上臺講話,才出現了“領導,冒號”,“此處可能有掌聲”的笑話。這篇文章,我相信副市長不一定看過這篇文章,起碼是沒有認真看。但是這又能說明什麼問題呢?只能說,副市長對這樣的事已經司空見慣了。
劉副市長還有更妙的奇談怪論,“我們的宣傳任務都很重,我的經驗是‘天下文章一大抄,看你會抄不會抄’。這個稿子要不出現‘漯河’兩個字,別人也不會看出來。”
一說是宣傳任務重,這不假,但對待工作不能因為任務重就應付差事,這不像一位領導幹部的做法。消防工作責任重於泰山,宣傳工作尤其馬虎不得。劉副市長這樣的態度,如何指導消防滅火?
又說文章都是抄的,只是這篇被看出來了,言外之意,署名劉副市長的文章全是抄的,而且是別人幫著抄的。只是苦了所謂的“文職僱員”了,辛辛苦苦寫文章署別人的名字,不如抄來應付省事,結果出事後據說被開除了,何錯之有?
管中窺豹,難道我們的基層領導幹部都這樣嗎? 電子書 分享網站
官場潛規則源於自利心理
韓非子說過,人性自利。他舉了個例子說,做轎子的人都希望人們當官,做棺材的人都盼著人死,這不是因為這些匠人心好或心壞,而是因為人當官後才買轎子坐,人死了才買棺材,歸根到底是因為人性自利。韓非是荀況的學生,繼承了荀子人性惡的觀點。
我不敢妄評荀子人性惡和孟子人本善觀點的對錯,但可以肯定的是,在人性中存在自利的特點。
我黨一直倡導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小平同志提出了領導就是服務,胡總提出了以人為本等,這些都是對黨員特別是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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