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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青春,過去了就利用不上了。在這些過程當中如果你投入了哪怕一點點感情,你就是傻瓜。你必須是個沒有感情細胞的人。否則,你就沒有辦法生存!
她的觀念讓我瞠目結舌。
記得我剛懂事的時候我爸爸就寫了幅字:“靜坐長思己過,閒談莫論人非”。這幅字一直貼在我的床頭,從家裡的床頭到學校宿舍。我多想達到那種境界!我爸爸就真的能夠做到,所以,他活著的時候很多見過他的人都說他仙風道骨,他的氣質是從內到外的,非常超然。現在,他的那種淡泊的內心所流露在臉上的表情常常浮現在我的眼前,而我卻枉為他的女兒,心胸很狹窄,整天關注自己的那點不值得困惑的困惑,追求虛無的完美。其實,我的追求完美是為了什麼?人生如白駒過隙,你完美了又能夠怎麼樣?多少萬年之後,地球都毀滅了,你的完美在哪兒呢?
那天,和人聊天,說起了一對盲人夫婦的事情。他們開了個盲人按摩院,為一些健康人服務,由於地段好,很來錢。儘管夫妻都是盲人,那男的掙了錢以後就開始和女人有染。他說,別人能玩的東西很多,打保齡球啦,開車遊山玩水啦什麼的。而他由於眼盲失去了很多人生的玩樂享受,只能玩女人。如果不玩多對不起自己!所以,他在這方面比其他人更放縱自己。
我一直在想,人在肢體或某個“硬體”殘缺以後,肯定會毫無疑問地追求一些“軟體”方面的完整,比如你。我講的軟體就是人格。所以,我曾經和人說,能夠在現今這種社會中堅守在精神領域的可能也就是那些殘疾人了。可是,我錯了。一個健全的人格不在於你肢體的殘疾不殘疾。健全人裡有人格健全和不健全的,殘疾人裡也一樣。我們能按照自己喜歡的方式生活,就相當不容易了。
什麼叫愛
愛神總是在愛的一方,能夠愛也是幸福的。最不幸的人是不愛任何人。可是,當你的愛成了人家的負擔,或者是那種毫無尊嚴的愛的時候,這種愛就已經背離了我們所能夠接受並理解的愛了。那不是愛,是愛的垃圾和糞便!已經變了味兒。
不愛煩了你不算
前幾天,一個朋友打電話說到他的婚姻和愛情問題,讓我幫他出主意。其實他也就是想和什麼人說說,找個傾訴物件。我能出什麼主意?他的愛情觀是這樣的:我有愛你的權利,不管你愛不愛我,只要能夠讓我愛你就成。結果是他老愛人家,人家挺煩他。我和他的觀念有著太大的差別,怎麼幫他出主意?對一些信條,我就夠較真兒的了,沒有想到還有比我更較真兒的人。於是,我只好聽他說他的具體故事。他本來有過幾次愛,都是他無私地愛人家,最後以人家忍無可忍而結束。這次,他又愛上了個女孩,對方也愛上他了,這很難得,於是,他們同居了一年多,有過兩次懷孕人流的經歷,因為沒有結婚不能要孩子。以後,自然就到了談婚論嫁的關鍵時刻,女孩的母親不同意,嫌他比女孩歲數大得太多,女孩剛21歲,他們相差有十幾歲吧,於是,女孩的母親以死威脅,女孩對他坦言,她也不是真的愛他。因為他是北京人,她是外地人,她希望透過他改變自己和家人的生存環境,如果他有這個能力她會嫁給他。但是,有個條件,就是婚後允許她在婚外有情人,她必須要找個和自己年齡相當的男人做情人,他說可以考慮。他對我說:“考慮到她的年齡比我小那麼多,我應該同意人家在外面有情人,你說對不對?”我說,不對。這叫什麼事?你為什麼要接受這樣苛刻的結婚條件?他說他就想和她結婚,他太愛她了。他說,你不知道,她特別漂亮。我看見她就從心裡舒服,只要能達到和她結婚的目的,那些條件都不算什麼。於是,那個女孩又提出了另外的條件,讓他給她們家多少東西多少錢。於是,他就去籌備。
我怎麼覺得這事情邪門得讓我忍無可忍了呢?世界上怎麼還有簽定這麼“喪權辱國”婚約的?就因為他愛她?這是什麼愛?
結果,一切都辦妥了,人家還是跑了,他最終還是沒有娶到她。他痛苦死了,讓我幫他出主意。我說讓他有點尊嚴,別那麼賤,那樣更讓人瞧不起。
可是,他說愛是高尚的,你怎麼能把愛說成是賤呢?愛就是給予,就是寬容,就是為對方好。這和尊嚴挨不上邊!
你說,遇上這種人,你能夠幫他想出什麼主意來嗎?很久以前,我曾經看過一本《金陵春夢》的書,好像是這麼個書名。反正是寫蔣介石的故事。其中有關於宋美齡和蔣介石結婚前後的片斷。宋美齡當時提出的條件是可以和蔣介石結婚,但是,不能干涉她繼續愛她的那個年輕英俊的戀人,記得她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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