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部分(第2/4 頁)
。領完結婚證出門,不過半個小時,外面的陽光依然燦爛。扛了這麼多年,從小以為會是驚天動地的終身大事,做起來竟然如此簡單……
領了證,我只提了一個包,悄悄搬進王志租的一間只有40多平方米的小屋。“現在將就些,以後補償你。” 他似乎有點歉意。生活在一起想一直裝下去太難了,我們都漸漸露出了本來面目。最先提出“抗議”的是兩個人的胃。起初我陪王志滿腔熱情地一起吃湘菜,他陪我津津有味地吃日餐。而且彼此都做出有滋有味的樣子。但一段時間下來,裝都裝不像了。我簡直聞不得辣椒的味道,一見就反胃。這是怎麼了?
3個月後,我第一次聽到腹中胎心跳動的時候,感動得哭出了聲。真的要做媽媽了!
4個月的時候我第一次做了B超,寶寶已經有雞蛋大小,頭大大的,小手小腳像個外星人。王志捧著三維照片親個不停。他真的要做爸爸了。
從此我多了一個外號——“袋鼠”,你說像不像?頭小小的,肚子大大的,裡面揣著一個5個月的小寶寶,走起路來一搖三擺可威風了。身後總會有一個從酒窩裡發出的聲音:“朱迅,你也有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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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一(1)
朱迅
都是《藝術人生》洩了密,王志和我成了新聞當事人。
一連好幾天,有數不清的電話打進來,要求採訪。同樣是做媒體的,他們的心思我知道,無非想爆料:那樣一個咄咄逼人的王志,在家裡會是什麼樣子?報紙上開始編寫各種肉麻的細節,與其讓別人說走了樣,還不如坦誠相告。只說一回,以後就別再問了。
為什麼嫁給王志?
簡單地說就兩個字:戀父。
小時候,我跟著姥姥長大。身邊並沒有男人的影子。但從那時起我會有一種幻想,嫁給一個像爸爸一樣的人。上小學後,爸爸出現在我的生活中,他不完美,但很真實。這唯一的“男丁”是全家的頂樑柱。爸爸是天,媽媽是地。孩子們就是天地之間的驕子。
王志跟父親太像了,雖是兩代人卻有驚人的相似。他們都是記者。都是“貧苦出身”,都沒有任何的“背景”可言,全是靠自己一步一步打拼到今天;他們都不抽菸、不喝酒,但有一個共同的嗜好就是愛吃。愛吃的人總愛在一起吃,因為他們總有說不完的話題。這樣的習慣造就了他們頗為相似的身材,魁梧、厚實,以至於抱起來手感很相似。
更像的是他倆的頭腦:反向思維、辯證思考。思想指導行動,他們辦事周到細緻,遇事臨危不亂,對社會洞察;一針見血,直逼對手“七寸”。對於我們這種“小女人”來說,整個兒一“大靠山”。我愛他,是因為他會像孩子一樣大笑;我敬他,是因為他能像老人一樣思考。
感情如何?
說一件小事:星期天的中午吃罷飯,我草草衝了個涼。揣著“西瓜”似的大肚子在浴室裡待久了會憋悶得緊。出來看見王志還坐在沙發上悠閒地看電視,眼睛粘在一個廣告上。
在家已經閒了快一個月了,對於我這種忙慣的人來說頗覺得無聊,再閒下去真要生病了。順手拿起桌上的指甲刀,補鈣補得我手指甲、腳趾甲猛長,好在低頭已經找不著腳在哪兒了,直到鞋頂得腳疼了,才發現已經長成鷹鉤狀。每次想起“剪掉吧”總在晚上,日本有個規矩:晚上不能剪指甲,否則就不能為父母養老送終。聽起來似乎是無稽之談,想想人之毛髮受之於父母的中國古訓,總有些顧忌。現在日頭高照,高高翹起腳,才發現它已經“可望而不可及”了。彎腰、蜷身異常困難,真怕壓到腹中的重點保護物件。好不容易夠著腳了;稍一使勁,“哎喲,”肚子裡的那位開始抗議了。
他終於分了神,“我來吧。”拿起指甲刀,扳起我的腳丫,湊近自己的臉,一點一點開工。一絲感動後,我又連續緊張,因為他的眼神並不是很好,瞧! 他咬著牙、抿著嘴、瞪著眼,每使一下力,臉上都會深顯出一個酒窩,我的心也會跟著顫一下,千萬小心!
記得回國後,經常笑話媽媽給爸爸剪腳趾甲。爸爸有腳氣,有時還會偷懶不洗腳,臭哄哄的只有媽媽聞不出來。每次我見到她戴著深度的老花鏡捧著爸爸的臭腳,都會拿出國外的人權主義來“痛斥”這種“男尊女卑”的現象。媽媽隨意地笑笑,“你看你爸的大肚子,彎不下腰。”“慣了幾十年,當然不會彎腰了!”媽媽的眼睛還是緊盯著爸爸的每一個腳趾,一點殘餘也不放過。“以後你自己成家了就明白了。”
現在看著他的一絲不苟,我想起了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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