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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能傻頭傻腦地夢想這個陌生的女人嗎?他的思想在鬥爭。
他記起於蘇斯說過,那些地位高的人跟國王差不多。哲學家的那些野談,他本來認為沒有什麼用處,現在卻變成了他沉思的題目。我們的記憶力往往蒙上一層叫做遺忘的薄幕,一碰上機會,薄幕就突然讓你看見下面遮住的東西。他想到她是屬於貴族社會的,屬於一個凌駕在下等社會(他就是屬於這個社會的)—一平民之上的莊嚴的世界的。他能算是平民嗎?像他這種走江湖的不是下等人中間的下等人嗎?自從能思索的年齡起,他還是第一次為了自己的卑賤(這個字眼,我們現在叫做屈辱)而微微覺得難過。於蘇斯所描繪的畫面和目錄,他那抒情詩式的清單,他對城堡、花園、水池和柱廊的歌頌以及他開列的有錢有勢者的名單等等,都跟祥雲絛繞中的浮雕似的,在格溫普蘭的腦海裡浮現了。他一直望著天上的這個頂點。人居然能當爵士,對他來說,這完全是空想。可是事實上真有這樣的人。居然有爵士!真叫人難以相信!不過,他們也跟我們一樣是有血有肉的人嗎?這倒有點可疑。他覺得自己待在黑暗的深淵,周圍都是牆壁,好像一口井,他覺得他好像從頭頂上的井口裡看見在很高的地方有一團由青天、人影和光明組成的,令人眼花繚亂的東西,那兒就是奧林匹斯山。公爵小姐就在這光榮之中發出燦爛的光芒。
在這個不可能接近的女人身上,他卻覺得有一種難以描寫的奇怪的渴望。
儘管他竭力掙扎,可是下面這個強烈的矛盾念頭還是在他心裡索回著:他看見在他身旁,在他伸手可及的地方,在他能觸控到的狹隘的現實裡的是靈魂,而在他夠不到的地方,在理想深處的卻是肉體。
這些思想並沒有固定的形式。他心裡好像有一團煙霧,飄蕩不定,不時改變外面的輪廓。不過是一團漆黑的煙罷了。
再說,這個念頭雖然縈繞在他腦際,可是從來沒有觸到他的心靈。連夢寐之間,也從來沒有做過高攀這個公爵小姐的夢。還算萬幸。
這樣的梯子,只要你的腳一踏上去,就會一輩子在你頭腦裡忘不掉。你以為已經到了奧林匹斯山,其實卻進了瘋人院。如果他心裡存在著這種明顯的渴望,他自己也要害怕了。他還沒有這種感覺。
除此以外,他能再看見這個女人嗎?大概不會了、哪怕是個瘋子也不會迷戀從天邊劃過的光亮。熱愛一顆星星,還是不難理解的,因為我們天天能夠看見它,它天天都要出來,而且總是在老地方。可是怎麼能愛上閃電呢?
夢想時隱時現。雅座裡的那個莊嚴美麗的神像時常在他朦朧的思想裡放光,不過過了一會兒就消失了。他想了一陣子,就不再去想它,接著去想別的事情,可是過了一會兒又想到她了。他彷彿被她輕輕搖晃著,如此而已。
他有好幾天晚上睡不著。失眠跟睡眠一樣充滿了夢幻。
要給大腦的那些難懂的變化訂出正確的界線,幾乎是不可能的。言語不方便的地方,在於它的輪廓比思想的輪廓更固定。各種的思想能夠雜亂地搭在一起;言語就不能夠。心靈的某些散亂的形態不是言語所能形容的。表達有界限,思想卻沒有。
我們的心靈深處是廣漠無垠的,所以格溫普蘭的夢想很難碰到蒂。蒂住在他心靈的中心,是神聖不可侵犯的。無論什麼東西都不能接近她。
然而,正像每一個人的靈魂都有矛盾一樣,格溫普蘭也有內心的鬥爭。他有沒有意識到呢?頂多也只是意識到罷了。
他覺得在他內心深處,在那個可能有裂紋的地方(我們心裡都有這麼個地方),有一種意志衰弱的激盪。換了於蘇斯就會明瞭這是什麼道理,可是格溫普蘭卻不明瞭。
理想和性這兩個本能在他心裡鬥爭。這是光明之神和黑暗之神在架在深淵的橋上展開的搏鬥。
黑暗之神終於被推下去了。
有一天,格溫普蘭突然再也不去想那個陌生的女人了。
兩個原則的鬥爭,塵世和天國的搏鬥,是在他的心靈深處發生的,那兒又深又黑,所以他只微微地覺察一點兒端倪。
不過有一件事是肯定的,那就是他對蒂的鐘愛從來沒有停止過一分鐘。
剛開頭的時候,他心裡曾經有一陣騷動,身上的血液好像害了熱病似的,不過現在已經過去了。如今只有蒂一個人住在他心裡。
要是有人跟格溫普蘭說蒂曾經一度遭到危險,他一定要大吃一驚。
隔了一兩個星期,那個威脅著這兩個心靈的妖怪就消失了。
格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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