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部分(第3/4 頁)
“Jussu regis,傑弗理,”州長說,他的聲音由莊嚴轉到響亮。
夢宮裡彷彿有一片大瓦落在格溫普蘭頭上。
他語無倫次地說:
“吉納都士,啊,是的,那是博士。一個悶悶不樂的老頭子。我很怕他。格土陶拉班長,也就是說,他是頭目。我們一夥裡還有兩個女人;阿森興和另外一個女人。還有那個普羅旺斯人。他姓恰潑加羅潑。他對著一個扁葫蘆口喝酒,葫蘆上寫著幾個紅字。”
“葫蘆在這兒,”州長說。
他把書記官從“正義袋”裡取出來的一個東西放在桌子上。
這是一個有兩隻耳朵的葫蘆,套子是柳條編的。一看就知道它經歷了不少的冒險。它一定在海上待了不少的時候。上面還粘著許多貝殼、海藻以及海洋的各種汙垢。葫蘆口上塗著柏油,說明以前是很嚴密地封起來的。現在已經啟封了。不過那個封口用的繩頭仍舊塞在葫蘆口上。
“剛才讀的這項宣告,”州長說,“是那幾個將死的人放在這隻葫蘆裡的。這個寄給正義的信件,大海已經忠實地送來了。”
州長的聲調越來越莊嚴了,他繼續說下去:
“正像哈魯山出產上等小麥,供應烤國王飯桌上的麵包的上等麵粉一樣,大海也在竭盡自己的力量,為英國服務,一位爵爺失蹤了,它能夠找到他,把他送回來。”
他又說:
“這個葫蘆上確實寫著幾個紅字。”
他提高了聲音,轉過身去,對一動不動的受刑人說:
“這就是您的名字,您這個惡棍。因為,冥冥之中有一條幽暗的道路,被人類的惡行這個深淵吞下去的真理終於從那條路上回到水面上來。”
州長拿起葫蘆,把這個漂流物的一面湊到燈光底下。葫蘆已經擦乾淨了,大概是因為法院的需要才這樣做的。在編柳中間,能夠看到一條蜿蜒爬行的燈芯草細細的帶子,這條帶子是紅色的,因為在水裡泡了很久,有的地方已經發黑了,斷了,但是還清清楚楚地寫著三個字:阿爾卡諾納。
州長又轉過臉來,用他那種特別的聲音(它跟任何聲音不相同,只好說是正義的聲音吧)對囚犯說:
“阿爾卡諾納!在本州長第一次把這個寫著您的名字的葫蘆取出、展示並且交給您看的時候,您第一眼就高高興興地承認這是您的東西;後來,等到這張摺好放在葫蘆裡的羊皮紙的內容宣讀以後,您就不願意再有什麼表示,顯然,您是在希望不要找到這個被拋棄的孩子,藉以逃避懲罰,所以您拒絕回答。由於您的拒絕,您曾經受到‘嚴厲無情之刑’。您的同黨寫在羊皮紙上的宣告和懺悔詞又對您宣讀了一遍。可是毫無用處。今天是第四天,法律規定對質的日子,一六九○年一月二十九日被拋在波特蘭的這個人被帶到您面前來了,這當兒,您的鬼希望才煙消霧散,您打破沉默,認出了您的受害人……”
受刑人睜開眼睛,抬起頭、用垂死時的一種奇怪的響亮聲音開始說話了。儘管他咽喉裡時時發出咯咯的聲音,他的聲調卻透露著一種難以形容的沉著;他從這一堆石頭底下說出的悲慘的話,彷彿每一個字都是他掀開壓在身上的墓石說出來的:
“我曾經發誓保守秘密,我盡我的力量做到了這一點。生活在黑暗裡的人是說一不二的,就是地獄裡也需要正直。今天,沉默已經沒有用了。讓它去吧。所以我要開口說話。好吧,是的。正是他。他是我跟皇上兩個人做出來的成績;皇上用的是他的意志,我用的是我的藝術。”
他望著格溫普蘭,又補充了一句:
“現在,笑吧,永遠的笑吧。”
他自己也開始放聲大笑。
他第二次的笑聲比第一次還要放肆,聽起來彷彿是一陣鳴咽。
笑聲停了,那人又重新躺下。合上了眼皮。
州長聽完受刑人的話,說:
“請完全記錄下來。”
他給書記官留一點寫字的工夫,然後說:
“阿爾卡諾納!按照法律的條款,經過事實的對證,第三次宣讀您同黨的宣告以後,並且經過您的懺悔承認,反覆供認不諱,您將被除去桎梏,聽候女王陛下以‘剽竊犯’的罪名下令絞死您。”
“‘剽竊犯’,”戴帽子的法學家說,“就是販賣兒童的罪犯。《維希哥特人法》第七卷第三篇Usurpaverit①條;《薩利安人法》第四十一篇第二條;《弗利宋人法典》第二十一篇De Plagio②條。亞力山大·奈千說:‘Qui P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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