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部分(第3/4 頁)
韓丁結束通話了電話,腦子裡亂無頭緒,鎮定了片刻,他想起應該馬上報警。他迅速撥打了110報警電話,電話那邊很快傳來一個女人溫和的聲音。
“你好,這裡是110報警服務檯。”
接下來還有英語的重複,聲音同樣溫和得讓人不敢相信這就是公安局。但這聲音還是讓韓丁猶豫了一下,不知怎麼就把電話又掛上了。
他搞不清他是突然清醒了還是突然糊塗了,他在開口報警的最後一刻變得猶豫起來,他不得不顧及到此時正和那個傢伙呆在一起而且不知道和那傢伙到底是什麼關係的羅晶晶。他們是偶然邂逅還是早已相識,是一般故舊還是犯罪的同夥……他這樣報警,會最終牽連到羅晶晶嗎?韓丁想,無論如何他必須馬上見到羅晶晶,把那個人的真相告訴她。不管她是不是真的看上那傢伙了,甚至和那傢伙已經有了什麼關係,她現在都必須懸崖勒馬!他必須告訴她,那傢伙是被公安機關通緝在逃一年之久的殺人犯。殺人犯有時也會把自己偽裝得忠厚善良,含情脈脈。雖然韓丁一直把這個問題想象得儘量嚴重,其實他始終相信還是存在著另一種可能,那就是羅晶晶和這個人的關係,並不是外遇的性質,也沒有感情的成分,她和那小子說不定只是某種正常的關係。比如,那男孩是她的一個親戚,或者是同學,而他們可疑的行跡,是因為她知道這男孩犯了什麼事……如果讓韓丁選擇的話,他寧可選擇羅晶晶違反法律對一個犯了罪的親戚或同學知情不舉,而不希望他們的鬼鬼祟祟是因為她和那小子的關係曖昧。
現在,惟一的辦法是立即到五棵松那家地下旅館去找羅晶晶。韓丁扔了電話起身出門,他幾乎是奔跑著衝出辦公大樓,他衝到街上叫住一輛剛巧經過的計程車,讓計程車把他拉到不過數百米之遙的復興門地鐵站。這時正是上午十一點鐘,地鐵站裡的乘客不多,車也來得快,所以大概只用了不到二十分鐘,他已經從五棵松地鐵站快步爬上了地面。他一路跑著向那家愛群旅館奔去,一邊跑腦子裡一邊胡亂地想著該怎樣把羅晶晶從那個陰氣重重的地下室裡找出來,如果她確實和那個男的在一起的話,他該找個什麼藉口,才能把她從那小子身邊不動聲色地拉開。
他突然恨恨地想,他幹嗎要找藉口呢,他是羅晶晶光明正大的男朋友,他不是什麼需要躲躲藏藏的第三者,如果有第三者的話,那隻能是畏縮在地下室裡的那個小子。如果在那個地下室裡他們三頭對六面地狹路相逢的話,無地自容的該是他們!包括欺騙了他的羅晶晶!而且,如果韓丁沒有看錯,那小子果真是一個亡命死囚的話,他豈止是無地自容,他應該驚慌失措、落荒而逃才對!
帶著這樣的自尊、義憤,和被這義憤激發出來的膽量,韓丁邁開大步走近愛群旅館簡陋的門臉。他差點忘了他來這裡其實僅僅是為了羅晶晶,為了把她從這個殺人犯的手中解救出來,把她從違法犯罪的邊緣解救出來!
他走進旅館狹窄的門廳,和剛才他來時如入無人之境的情形不同,他一進門便有一位中年婦女迎上來盤問。
“找人嗎?”那女的態度很生硬。
“找人!”韓丁同樣生硬地回答。
“找誰呀?”
那女人的態度豈止生硬,簡直就是兇狠。她的身後還有兩個穿皮夾克的男人,也都一臉公事地把審視的目光投在韓丁的身上。
韓丁依然理直氣壯:“找我女朋友!”
“住幾號房?”
韓丁還來不及語塞,就聽到身邊通往地下的樓梯上,傳來一片低沉壓抑的咆哮。那中年婦女身後的兩個漢子聞聲而動,一齊衝向樓梯的入口。在混亂的人縫裡,韓丁目瞪口呆地看清了眼前發生的事情——六七個公安便衣擰著一個上了手銬的男人從狹窄的樓梯口擠出來,像老鷹抓小雞似的,把那個有著一張年輕面孔的捕獲物拎出了旅館的大門。那張面孔雖然只在韓丁眼前一掠而過,但他還是一眼認出他正是被網上通緝的那個逃犯。
這一幕來得如此突然,韓丁瞪著眼睛站在混亂的門廳,他身邊所有人都瞪著眼閃在一邊,似乎那上了手銬的罪犯路過自己身邊時仍會掙脫束縛把誰殺死似的——殺人犯在普通人的想象中總能人所不能——直到他被便衣警察們押出大門,押上了一輛顯然早就隱蔽在附近的警車,大家才鬆口氣跟出去,望著警車的後塵發表些無謂的言辭。
這時韓丁也清醒了,他三步並做兩步地衝下樓梯,衝進地下室。因為是白天,旅客大都出去了,地下室縱橫交錯的走廊裡冷冷清清,空氣潮溼而冰冷,還有一股發黴的餿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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