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部分(第2/4 頁)
韓丁沒有住口,他繼續讓自己的聲音心平氣和:“你現在特別不愛跟我說話,對嗎?”
羅晶晶仍然迴避著韓丁平靜中的鋒芒,她嘟噥著說:“我困了。”
韓丁說:“我聽人說,男的和女的在一塊兒呆半年,就該煩了。你現在跟我在一塊兒,是不是煩了?”
羅晶晶依然不回頭,死不認賬地敷衍著:“沒有。”
韓丁停了一會兒,說:“那你睡吧。”
他把床頭燈關了。
韓丁睡不著覺,他知道羅晶晶同樣睡不著覺,這又是同床異夢的一夜。韓丁原想抱抱羅晶晶,想用這樣的方式表示他還愛她,但他最後沒有這樣做。
清晨來得很蹣跚,天亮時羅晶晶早早地起了床,像往常一樣去給韓丁買豆漿。韓丁起床,洗漱,換了襯衣。羅晶晶回來後,他吃了她買回來的早飯,然後,照例在門口吻了羅晶晶。他說:“你昨晚要是沒睡好就再睡睡吧,我上班去了。”
羅晶晶低頭說:“好吧。”
韓丁出了樓門口。
他沒去上班。
他和昨天一樣,在街口對面的永和豆漿店裡,要了一碗牛肉麵……
和昨天一樣,那碗牛肉麵還沒動一筷子,羅晶晶就在街口露面了,她還是行色匆匆地往地鐵車站的方向去。
早晨的街頭和昨天一樣嘈雜,地鐵車站和昨天一樣擁擠,惟一和昨天不同的是,羅晶晶搭了相反方向的車。她今天的方向是往西。韓丁和她擠在同一個車廂裡,車廂里人很多,羅晶晶很難發現他。羅晶晶低頭坐著,目不旁視。車子過了復興門,過了城鄉貿易中心,羅晶晶始終一動不動。車到五棵松,她突然站起來,下了車。
他們倆人一前一後,裹在下車的人群中往地面上走。出口後羅晶晶步行了將近十分鐘,拐進一條小街裡,但她沒往街的深處走,進了街口的一片樓區後,就走進了其中一座塔樓裡。韓丁見那門口的燈箱上寫著“愛群旅館”四個字。他猶豫了一下,還是走了進去,發現這旅館是設在這塔樓的地下室裡的。地下室深得嚇人,大概是這片樓區的人防工程,韓丁走下去以後才知道里面甬道縱橫,像《水滸傳》扈家莊的盤陀陣似的錯綜複雜,韓丁探頭探腦走了兩個拐彎,已有迷路之感。這樣尋找羅晶晶,不是找不到就是迎面被她撞上。韓丁只好放棄,從原路退回,順著長長的樓梯回到了地面。他不想與羅晶晶在這種骯髒的地方狹路相逢,他想給她也給自己都留個面子。
他臉色陰沉,心跳遲緩,重新回到地鐵車站,他乘車到了復興門,在上午十點之前,來到了事務所的辦公室。
老林不在。
老林給他留了個條子,吩咐他要辦的幾件事情,主要是讓他到法律網站上下載一些檔案。他開啟電腦,看著螢幕上的花花綠綠,腦子裡卻是一片茫然。他手指機械地點選著滑鼠,盲目地瀏覽著螢幕上滾動的字幕,他已無心工作!他的胸口已經亂得難以正常地呼吸。
突然,在畫面的滾動中,一張圖片快速劃過他的眼幕,他腦子裡不知哪一根神經動了一下,讓他停住滑鼠,把圖片退回來看。那是一個人的照片,沒有什麼。他遊動滑鼠,繼續滾動畫面,但那根尚未麻木的神經再次鬼差神使,讓他把那張圖片再次滾了回來。那是個年輕男人的照片,一張標準的證件照,照片上那雙有些拘謹的眼睛和韓丁對視著,韓丁已經失常的呼吸在剎那間幾乎停止。
他看到的這個人,就是和羅晶晶頻頻幽會的那個男人!難道他會看錯麼!他的目光在那張刻板的臉上呆滯了片刻,隨即向下移動,快速地向照片下面的那片文字掃過去。他看到一半才明白他正在閱讀的,是一份網上追逃的通緝令!
“龍小羽,男,二十二歲,浙江紹興人,身高一米七九,略瘦,面板略黑,眉心有一顆小痣,說話嗓音略啞。能說流利的普通話。該犯罪嫌疑人於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在平嶺市保春製藥廠擴建工地辦公室內將一名二十一歲女工殺死,然後潛逃。潛逃時身穿深藍色休閒套頭裝,腳穿耐克牌運動鞋……”
八
韓丁從震驚中猛醒之後的第一個反應是用發抖的手指快速地撥打他桌上的那部電話,他一連撥錯了兩次才撥通了羅晶晶的手機。手機撥通后里面傳來的聲音並不是羅晶晶的,而是另一個女人字正腔圓的朗讀:“……對不起,您呼叫的電話不在服務區,請稍後再撥……”韓丁猜想羅晶晶此時說不定和那個殺人犯還鬼混在那間骯髒的地下旅館呢,在那麼深的鋼筋水泥的人防工程中,手持電話肯定是接不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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