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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想吃什麼,打輛計程車就去了。有時他們會花上三十多塊錢的車費去吃一頓二十多塊錢的麵條,就跟抽瘋似的。週末他們常常會一起到舞廳、迪吧這類地方去玩兒。其實韓丁並不喜歡這種鬧哄哄的地方,他去這種地方不是為了尋找興奮,他的興奮點在於與羅晶晶金童玉女般地出雙入對,引來無數羨慕的、驚異的、色迷迷的目光,這些目光能讓韓丁感到非常得意。
羅晶晶也喜歡不動聲色地出這種風頭,每次出去玩之前總要花很長時間刻意打扮。令韓丁放心的是,羅晶晶的名牌時裝和名牌香水並不是為了向男孩招蜂引蝶,而是為了和女孩爭奇鬥豔。在那些夜生活的場所裡,女孩和女孩之間從來互不搭腔,其實心裡都是互相打量較著勁兒的。
除此之外,羅晶晶身上剩下的就都是優點了。她的缺點是因為她從小無憂無慮的生活環境,同樣,她的優點也來緣於此。比起那些從小面臨生存競爭的人來說,羅晶晶的個性要單純得多,厚道得多。她不善鑽營,不那麼勢利,比較善良,富於同情心,這些優點是好多事業心強的女孩所沒有的。韓丁覺得他爸爸以前總說的那句話真是放之四海而皆準:一個人的優點必然包含了一個人的缺點;相反,一個人的缺點也常常包含了他的優點。他第一次帶羅晶晶回家去見“公婆”時,就是這樣跟他爸評價羅晶晶的。他說:爸,您說的好多話都過時了,可這句話絕對至理名言!他爸白了他一眼:廢話,這話是列寧說的!
韓丁帶羅晶晶去見“公婆”,要是按過去的傳統,就算是訂婚了。可現在的年輕人,頭腦裡沒那麼多程式,而且誰願意那麼早就結婚呢。婚姻對他們來說,已不那麼重要,重要的是他們彼此相愛。更重要也更本質的是,韓丁是在羅晶晶一無所有之後才愛上她的,而羅晶晶,則是在韓丁突發橫財之前愛上他的,這樣的相愛難道還不純潔嗎?還不牢靠嗎?還需要懷疑嗎?
他們的愛情已經無須用婚姻來加以鞏固和證明,何況他們的年齡,加到一起還不到四十五歲,還不到談婚論嫁的時候。韓丁的父母也希望兒子目前專注於學業或者事業,如果韓丁不願意出國留學的話,也可以考研,現在是知識經濟的時代,學歷越高越吃香。不願考研的話,也可以集中精力好好工作,在所裡把基礎打好,多積累實踐經驗,在實踐中也同樣可以成就一番事業。而羅晶晶,以韓丁父母的意見,也應該去補習一下考個大學什麼的,還來得及。無奈長輩言之諄諄,晚輩聽之藐藐,聽了點頭稱是,其實並不上心。雖然韓丁平時也總勸羅晶晶去學點文化,至少看點書什麼的,看什麼都行,只要是書,必定開卷有益!但他也知道這年月漂亮的女孩子,特別是那些搞藝術當模特做明星夢的女孩子,有幾個愛看書的?瞧瞧那些已經成了腕兒的明星們,那些大明星們,有多少是靠文化,靠功力,靠刻苦,靠積累才成星的?不多!多的是靠一部戲,一首歌,一個節目,甚至靠幾句貧嘴,一夜成名。好多港臺明星連話都說不清楚,不也照樣紅麼!現實的榜樣是不可抗拒的,是任何道理都解釋不了的。他們給無數仰慕者提供了一個現成的啟示和明確的方向——機會才最重要!只要有了機會,本事平平也照樣黃金萬兩!羅晶晶的問題是,她連機會都懶得去爭,她自恃天生麗質,老是等著別人找上門來憐香惜玉。所以韓丁想,她這個樣子,多晚也出不了名。不過,正如列寧說的,一個人的缺點必然包含了一個人的優點。比起那些過於爭名奪利甚至不惜拿身體臉盤兒做代價的女孩子來說,韓丁寧可羅晶晶養在深閨一事無成,也絕不容許她為了事業以身相許。他有時甚至為羅晶晶的缺點而沾沾竊喜:這年頭能有這樣一個漂亮女孩不圖名不圖利不泡吧不泡那些男人的飯局踏踏實實地守著你,每天早上送你出門,晚上等你回家,回家幫你寬衣、幫你擦臉、幫你洗頭,然後一起吃飯、一起看電視、一起聊天、一起上床雲雨恩愛……有這樣的女孩你還不知足麼?
如果說,父母對韓丁和羅晶晶學業事業上的勸誡可以權當耳旁風的話,那麼他們對韓丁羅晶晶同居生活的干預,則確實給了韓丁很大壓力。父母為這事找韓丁嘮叨了多次,也正式談過話,態度很強硬:你和她並沒有結婚,你們結婚也還早,怎麼能如此堂而皇之地住到一起去呢。韓丁父親的話更坦率:你和羅晶晶,你們是不是整天泡在一起,你們有沒有婚前性行為,這我們都不干涉,我們也干涉不了。時代變了,我們的意見只能是供你們參考。但你們現在住的是我和你媽單位分的房子,你周圍左右的鄰居都是我們單位裡的同事,人家會怎麼議論、怎麼看待我們?這不僅僅是你們年輕人自己的私事,而是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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