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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在遺囑中把他在青島的一幢海邊的別墅指名分給韓丁繼承,韓丁的爸媽為這事專門去了一趟青島,把那幢舊房子賣了八十萬塊人民幣。韓丁一夜之間變成了一個富翁,他把這事告訴羅晶晶的那天晚上,他們兩人到五星級的王府飯店痛快地飽餐了一頓自助,以慶祝他們即將到來的豐衣足食。
韓丁的父母把錢存在韓丁名下,把存單交給了韓丁。按照父母的意見,現在把這個錢存起來,是為了韓丁考完託福出國後,拿這錢換成美元帶出去。除了出國學習之外,韓丁將來總要結婚的,總會有孩子的,這些人生大事都需要錢。四十歲以上的人都保留著儲蓄的習慣,以豐補歉,以防萬一,過著今天的日子,擔心的卻是明天。而韓丁這種年輕人卻不屑於整天工於算計地生活,他們更重視現在的享樂,抵抗不了眼前的誘惑,未來的事未來再說吧。何況,自從他和羅晶晶相逢並且相愛以後,他早就打消了去美國留學的念頭,更何況他準備去投奔的大伯也不在美國了。他先用這筆錢把父母看了十幾年的二十五英寸彩電換成了三十四英寸的,又給他媽買了一枚翡翠戒指,給他爸買了一套精裝二十四史,然後就是給羅晶晶買東西。羅晶晶說過,她對吃無所謂,她喜歡穿。她的衣服都過時了,所以他們就去買衣服,去國貿地下、去王府地下、去賽特、去燕莎、去恆基、去豐聯,北京的高檔商場他們都去遍了。羅晶晶扎進時裝堆裡的那份興高采烈的樣子讓韓丁心裡無比舒服。是的,他發過誓,他要讓這個不幸的女孩過得比誰都幸福!
穿戴齊全之後,就輪到臉上的脂粉。韓丁這才知道羅晶晶這麼細嫩的面板敢情都是用最名貴的化妝品保養出來的。他這才知道羅晶晶以前最常用的搽臉油名叫倩碧,羅晶晶張口就能說出它的價錢——三百六十元!三百六十元,聽上去尚可接受,但一買才知道,那竟是很小的一瓶,要是韓丁搽臉也就夠搽半個月的。還有香水,她喜歡的牌子叫夏奈爾的。夏奈爾!韓丁覺得那是英國王妃和丹麥公主才用的牌子。他這才知道他發的那點橫財其實是養不起真正的羅晶晶的。
他們第一次紅臉的爆發點就發生在香水上,那是在中糧廣場的香水櫃臺前,羅晶晶讓售貨員拿了那瓶六百多元的夏奈爾,噴了一點在自己的左腕上,用右腕摩擦著聞。韓丁看了看價牌,馬上婉轉地表示太貴了咱們別買了。羅晶晶果然一句話不說地把香水退了回去,這讓韓丁非常感動,於是主動拉著她到另一個櫃檯去又買了一瓶倩碧,上次買的那瓶倩碧差不多快用完了。他們買完倩碧又去看服裝,轉了半小時後羅晶晶居然又回到香水櫃臺,執意要買那瓶夏奈爾。韓丁真的生氣了,當著售貨員的面質問羅晶晶:“咱們剛才不是說好不買了嗎?”羅晶晶臉上下不來,還沒等售貨員把香水拿出來,她便紅著臉跑開了。在回家的路上也不和韓丁說話。晚上雖然照常給韓丁做了飯,但只是熱剩飯而已。韓丁吃完飯,利用幫羅晶晶洗澡的機會溫存了半天,才把羅晶晶逗笑了。到晚上上了床韓丁才和她心平氣和地討論白天的糾紛,他說我倒不是真花不起這六百多塊錢,我生氣是咱們都說好不買了你轉一大圈回去又要買,說話太不算話了。羅晶晶說:我又沒說不買,買香水都是先噴一點在手腕上,半小時以後再聞,合適了再買。這個香型我以前沒用過,哪有當場買的。韓丁這才明白羅晶晶在商場裡轉來轉去是等著手腕上的香水揮發得恰到好處時再聞、再買。韓丁真是長見識了,不僅知道了香水該怎麼買,而且,他從羅晶晶內行的闡述中,真正領教了她這千金小姐確實不是假的。
是的,羅晶晶顯然從小養尊處優慣了,雖然她很喜歡模特這個工作,但韓丁發現她很少自己主動出去找活兒,韓丁有錢之後她更是懶得動彈。他發現這個從小吃穿不愁的女孩特別缺乏事業心和危機感。她每天除了給韓丁做飯,做各種好吃的東西之外,就是睡覺。睡覺之後,就是逛街,逛各種名牌商店。有一次有個商店又想找幾個櫥窗裡的活體模特,把電話打過來叫她去,她一口推掉了。這種在櫥窗裡擺姿勢的活兒,又累又不體面,她不到餓肚子的那一步是絕對不幹了。幹十天半個月不就才兩三千塊麼?寧可少噴一點“夏奈爾”,也不去了。
羅晶晶的這些毛病、缺點,在他們彼此熟悉之後,在韓丁突然有錢之後,終於一一浮現出來,但為時已晚,韓丁已經愛上了這個女孩。愛是排斥理性的。羅晶晶的種種缺點就算韓丁全都瞭然在目,心裡卻產生不了一點厭惡。他明明知道羅晶晶的購物慾和虛榮心是不對的,但他仍然勤勤懇懇地陪她逛店,為她喜歡的那些不實用的名牌掏錢。有錢之後,他們常常不在家吃飯,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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