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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並沒有急於披露龍小羽的那些醜行,他想還是趁老林在的時候好好和羅晶晶談一談,講講道理,讓她理智地看待和處理這個案子最終可能發生的結局。對羅晶晶來說,老林算是個長輩,又是局外人,他說的話總該是公平的吧。
所以在吃罷晚飯後三個人坐著喝茶的時候,韓丁以向老林彙報的方式,當著羅晶晶的面簡單說了他在法院看到的那一系列證據。老林邊聽邊神態嚴肅地點頭,邊發表一兩句評論和判斷,與韓丁一唱一和,配合既自然又默契。他們都留心觀察羅晶晶的反應,看她是否接受了他們的暗示。但羅晶晶的態度讓他們有點失望,她絲毫沒有一點洩氣的表示,口氣強硬地堅持說她相信自己的判斷,她相信龍小羽必有冤屈!也許她真的迷信自己的判斷,也許她早心虛了但還虛張聲勢,以便督著韓丁不讓他退縮。她在聽罷韓丁嘮叨完那些證據的第一句話就問:龍小羽自己承認了嗎?韓丁只能如實說沒有。但他又補充說明道:他不承認,可又提不出自己肯定沒有作案的證據,他這麼死扛著不認是沒用的。羅晶晶突然像一個法律專家似的問了一句很內行的話:有好多人被冤枉了都找不到解脫自己的證據,他要找不到證據就得向法院認罪嗎,就得認罪嗎?
韓丁和老林都愣了,羅晶晶的固執使韓丁真切地認識到程瑤的觀點有多正確:男人是理性的而女人是感性的。女人常常從感情出發決定自己的立場,甚至以感情代替理智。
韓丁的語塞,並不僅僅因為羅晶晶的固執,更因為羅晶晶剛才的那句話,無意中提到了一個重要的訴訟原則。老林也意識到這一點了,開口解釋道:“小羅,你這話問得好,你實際上問了一個法理問題,那就是,究竟是由原告還是由被告承擔舉證的責任。按照現代法理中關於無罪推定和疑罪從無的原則,除了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等少數罪名外,大多數罪名是由原告負舉證責任,而被告人是不負舉證責任的。只要原告的證據不能完全認定被告有罪,即使被告不能舉證證明自己無罪,也不能被判有罪。你想說的是這個意思吧?”見羅晶晶點頭,老林笑笑,話鋒一轉,說道:“其實,龍小羽找不到自己無罪的證據並不是問題的關鍵,問題的關鍵是,原告方,也就是平嶺市人民檢察院提出了充分的有罪證據,足以證明龍小羽有罪!我國法律原則中也還有一條,被告人的口供不是定罪的必備條件。我國刑事訴訟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充分確實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
好在這話是老林說的,所以他們的爭執當然不至於演變為一場爭吵,但整個晚上羅晶晶變得心事重重起來。韓丁為了挑起她的情緒,在把老林送到旅館然後他們返回工人新村的路上,對羅晶晶表示明天一早要再去檢察院看材料。他告訴羅晶晶他要把一些材料影印了帶回來慢慢研究,羅晶晶臉上才漸漸有了一絲笑容。她當即擁抱了一下韓丁,就在街上,她擁抱了韓丁。過去,他們常常會在大庭廣眾之下旁若無人地擁抱一下的,可自從龍小羽出現之後,這是第一次。羅晶晶擁抱了他一下很快就鬆開了,她對他說:“你別放棄,好嗎,就算為了我。”
韓丁嚥了口氣,說:“好。”
韓丁第二天一早先到火車站送老林,然後直接去檢察院,午飯前才從檢察院回來。他讓羅晶晶看到,他果然從檢察院帶回了很多影印的材料,不是全部,只是檢察院允許他帶回來的那一部分。這些材料讓羅晶晶看到了他的態度和他的敬業。在吃過簡單的午飯後,羅晶晶陪送韓丁去看守所,下午是韓丁約好與龍小羽第二次見面的時間,第一次見面因為是姚大維開車帶韓丁去的,所以羅晶晶不便陪送。這次沒有了姚大維,羅晶晶就非要送他去不可。在走出工人新村去公共汽車站的路上,趁著羅晶晶短暫晴朗的臉色,韓丁又跟她說了些自己辯護的策略和下一步調查取證的方向,實際上還是在暗示和說服羅晶晶要做好思想準備,接受這樣一種可能,那就是,龍小羽有罪。如果替他做無罪開脫的成功率只佔百分之一或者更小的話,那還不如想想別的辦法。他對羅晶晶說:“你不是說他人品特別好嗎,你不是說他特別刻苦上進嗎,那我們能不能找出一些事實來說明他過去是一個多麼優秀的人,他犯罪只是一時衝動,是非常偶然的,也許這樣辯護還能讓法官產生某種原諒的心情,萬一能換來一個死緩的判決保住龍小羽的性命,豈不很好?總比一味咬定無罪,徒勞地花費無用之功,到頭來反而貽誤了本來尚可爭取的一線生機強多啦!”
羅晶晶沒有說話,看得出來她對韓丁以認罪換性命的辯護計劃是不甘心的,但她說不出反對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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