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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念不忘龍小羽的前情,也不會斷然忘掉他的後愛,這道理似乎無懈可擊。
兩人的生活看上去確實和過去一樣。每天,羅晶晶依然早早起床去給韓丁買早點;晚上韓丁回家,依然能聽到廚房裡高壓鍋的噴氣聲。但那噴氣聲的味道,似乎大不如前了,已聽不出原來那種歡快跳躍的節奏,有時甚至像是什麼人在急促的嘆息和抽泣。除了再沒做愛外,兩人彼此之間,都自覺不自覺地客氣了許多,傾心交談越來越少,一開口都是事務性的話題,譬如:菜裡要放辣椒嗎?你再留點錢吧,家裡沒飲料了,今天晚上早點睡……之類,挺沒意思的。
他們到達平嶺以後,本來按韓丁的想法,是找個旅館住,反正平嶺的那些小旅館也沒那麼正規,兩個人住在一起也不必非得查驗結婚證。但羅晶晶堅持要去她同學家住,口氣是不加商量的,韓丁也就隨了她。到了同學家以後,正如韓丁估計的那樣,羅晶晶就住進了她同學的臥室裡,兩人擠在一起睡,而讓韓丁自己睡另一間屋子。羅晶晶在向她同學介紹韓丁時只用了“朋友”兩個字,前面連個“男”字都沒冠,更不用說未婚夫之類了,一句沒提,儘管她已經答應嫁給韓丁。她同學早就認識韓丁,知道他是律師,以前幫羅晶晶的爸爸打官司來過平嶺,而這次來平嶺,則是幫羅晶晶打官司。
韓丁以前只知道羅晶晶的這位同學叫瑤瑤,這次來,聽羅晶晶的介紹,才知道她大名叫程瑤,比羅晶晶大三屆,今年二十四歲了。與其說是同學,不如說是校友,可和羅晶晶的關係,卻比同班同學還好。韓丁從她和羅晶晶言傳意會的竊竊私語中,能判斷出她是知道龍小羽這個人的,也知道龍小羽與羅晶晶是什麼關係。羅晶晶說過,她與龍小羽的交往,是瞞著一切人的,甚至包括她的父親,但顯然,不包括這位名叫程瑤的人。
韓丁這次來,發現程瑤在工人新村的這套房子只有她一個人住,她父母趕上單位福利分房的末班車,搬到離工人新村不遠的一幢新樓去了。韓丁到達平嶺的這一天忙著到檢察院辦手續,看案卷,中午又請姚大維吃飯,到晚上天黑了才回到程瑤家。程瑤和羅晶晶已經把飯做好了。三個人一起吃了飯,簡單聊著天,聊些無關痛癢的話題。程瑤是搞服裝設計的,韓丁就和她聊服裝。羅晶晶只是聽他們聊,很少插嘴發言。吃完飯,她和程瑤一起在廚房裡洗碗,韓丁就在陽臺上用手機給老林打電話,彙報到檢察院閱卷的情況。他的手機只有到了陽臺上訊號才勉強出現。
他在電話裡向老林說了看卷以後的感想,還說了中午和姚大維交談的情況。總的看法是,龍小羽殺害祝四萍這件事,肯定是有的。公安機關蒐集的證據很全面,有目擊證人證明龍小羽在案發時間到過案發現場;有屍檢報告證明祝四萍死前曾遭龍小羽強姦;還有現場勘察的報告,記錄了龍小羽留在現場的痕跡;還有物證:用來擊打祝四萍頭部的鐵鍬柄。現場的鞋印和鐵鍬柄上的指紋全都清晰無誤。在龍小羽的衣服上,有四萍的血跡,衣服藏在龍小羽的宿舍裡,在龍小羽脫逃後被警察搜出……這些人證物證足以使任何一個辯護律師望而生畏,使任何推翻殺人指控的意圖成為痴心妄想……老林在電話裡笑道:我不早就算定龍小羽九死一生嗎,一生也他媽生不了。姚大維我瞭解,那小子是個很乾練的人,他辦的案子,一般出不了大錯。韓丁說:看來還就是得按咱們原來說的,在龍小羽犯罪的原因上找點轍了,看看好端端的一個年輕人突然動刀子到底是為了什麼,如果不是法官不是精神上受過什麼刺激那到底是為了什麼?如果真能找到一個可以讓人同情的原因,請法院量刑時予以考慮,也就行了。但這種罪怎麼辯都沒多大意思,怎麼從輕也不能殺人不償命啊。老林說沒錯,也只能這麼辯,不這麼辯也沒別的可辯的。
和老林通完電話,韓丁心裡踏實多了。老林在電話裡還說了一句話,給韓丁卸下了一個很大的精神包袱:他說韓丁你得這麼想,公安那邊的證據充分對你是好事,否則你辯不成功在羅晶晶面前得擔多大責任?這種板上釘釘的案子別說咱們只是一個律師,就算咱們是當法官的,就算這個案子由你韓丁親自主審,對龍小羽也得按律當斬,沒別的出路!
韓丁愣了好一會兒,才吃透這話的奧妙,不由笑一下,也說:可不是,控方太強或者太弱我都好辦,就怕勢均力敵有一拼!
老林在電話裡還問了問姚大維的反應,問姚大維幫沒幫忙。問完還自告奮勇,主動表示:我過一兩天要去一趟上海,火車路過平嶺我可以下來呆一天,再幫你跟姚大維拉拉關係,姚大維在平嶺還是能辦點事的。韓丁說你來一趟也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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