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第2/4 頁)
回城的路上,在汽車裡,韓丁看著窗外的殘冬心不在焉,路邊一些春暖的跡象也令他無動於衷。春天還早呢,他想,可心裡卻很不安分地蠢蠢欲動。他那時無論如何也不可能料到大約在二十個小時之後,也就是在第二天的早上,他真的在一個意想不到的場面下,見到了那位在T型臺的聚光燈裡讓他一瞬間著了迷的女孩羅晶晶。
二
人生難料,世事如夢。韓丁碰上的都是難料的事情。
那天下午他們按約定的時間準時來到平嶺市城北區人民法院,參加法院主持的庭外調解會。在這裡韓丁看到了那位死難女工的父母和陪著他們一起來的十幾個同鄉。那十幾個同鄉都是和死者一起到平嶺來打工的年輕人,為首的一位粗壯漢子,年齡略大些,也不過三十歲模樣。韓丁聽到那些人都管他叫大雄,據王主任在老林耳邊的嘀咕,這位大雄就是製藥廠擴建工地上的一個工頭,也是那些紹興籍民工的首領。大雄這天穿了一身西服,還打了一根領帶,但他和他的那幫臨場助陣的民工還是被法警攔在了法庭的門外,只放了死者的父母和他們的律師進去了。對製藥廠方面的人,則未加阻攔,一行四人全部放入。在法院狹窄的走廊裡,這幫高高矮矮的民工看著羅保春和王主任魚貫而過,個個怒目而視,連對老林和韓丁,也是一副絕不饒恕的神情,惡狠狠地目送他們走進了那間並不算大的調解庭。
韓丁在大學實習期間參加和觀摩過一些案件的庭審,但還從未經歷過法院的調解過程。今天庭上的氣氛與他原來的想象相比,遠沒那麼正規。首先是這間被稱做法庭的屋子,實在寒酸得可以,其破舊程度在韓丁看來簡直有損法律的尊嚴。二是主持調解的那位法官年紀太輕,幾乎是一個比他大不了多少歲的小姑娘,樣子還不如做記錄的那位同為女性的書記員顯得成熟。調解雙方隔著一張掉了漆的長桌左右而坐,年輕女法官居中發問,口氣刻板得幾乎像一個學生在課堂上背書。她說:今天叫你們雙方當事人來,咱們就祝四萍撫卹賠償的問題再做一次調解。上次調解過一回,但雙方態度都不太好。這回希望你們都能本著解決問題的態度,多站在對方的角度換位思考,多想想對方的困難,也多為社會的安定團結考慮,讓國家、單位、個人,都儘量不受損失,或少受損失。啊,怎麼樣,你們雙方這些天都是怎麼考慮的?要想解決這件事雙方都要有讓步的態度,打官司對雙方都沒好處。我們現在大案子都忙不過來,我們也不希望你們沒完沒了地拖下去。
法官的開場白剛剛說完,幾乎不留空隙地又開始做雙方的勸導工作,她先面向四萍的父母:你們二位這麼老遠跑到平嶺來,吃住都要花錢,打官司也要花錢,拖長了對你們沒什麼好處。女兒不在了,我們也很同情,廠裡也很同情,但你們也不能獅子大開口,提的要求不合理也不一定能辦到。我上次把道理都跟你們說了,你們這次是怎麼考慮的?
法官看著他們,等著回答。四萍的父母一看就知道是小地方來的窮苦人,做父親的很壯實,體力勞動者的樣子。做母親的很瘦弱,面目善良憂鬱。他們都把目光投向他們身邊的律師。那律師是從本地請的,男的,四十來歲,開口代言:我覺得這個事情吧,其實挺簡單,賠多少錢不是最主要的。這件事首先要弄清的是,保春製藥廠對自己僱傭的工人在廠裡工作時被人殺死,是不是一點過錯都沒有,一點責任都不承擔?廠裡的保安措施是不是絕對沒問題,工人在廠裡工作的人身安全是不是完全有保障,四萍死在廠裡是不是完全屬於她自己負責的事,和廠裡無關?這些問題是一個前提,這個前提必須先說清。至於到底應該賠償多少數額,廠裡到底有什麼困難,能不能給這麼多,這個當然可以商量,可以商量。
法官的臉又轉向製藥廠這一方,老林咳嗽了一下,剛要發言,羅保春卻搶了先。他虎著面孔衝對方的律師說:剛才你在外面的走廊上被人殺了,你說是讓兇手賠你,還是讓法院賠你?
羅保春的話一下子把調解的氣氛變成了吵架的氣氛。對方律師毫不示弱地同樣抬高了腔調:如果是在公共區域發生的事情,法院可以不負責任。如果是在法院的工作區域,比如在這個會議室裡,我被殺了,那就要看法院的保安警衛工作有沒有漏洞。如果法院的保安警衛工作和你們保春製藥廠一樣有那麼多漏洞的話,當然要承擔責任!
調解還沒開始就如此劍拔弩張,似乎連法官都沒想到的。老林一看這架勢,試圖把對方律師的話接過來,但此時羅保春臉色已經漲紅,像喝了酒似的,情緒已經失控,他大聲吼道:哪一個地方的保安沒有漏洞,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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