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第2/4 頁)
脫胎換骨的成熟感。他更加踏實地上班,除了出去辦事之外,每天依然兩點一線或三點一線,心無旁騖地在長安大道的“心腹”中往返穿行。根據父母的建議和安排,他決定去考託福然後到美國留學,他有個大伯在美國開餐廳,那些天他每天連坐地鐵都捧著本英語書在背單詞。他的毅力一向不好,對未來也沒設立既定的目標,可現在的心情似乎不同了,他長大了,該懂事了,不能總像一個只顧眼前開心的孩子!
可就在他確定了目標,並且真的身體力行想要改頭換面重新做人的時候,一個命中的偶然再次擾亂了他的方向,那段剛剛被他反省並且唾棄的生活軌道讓他像夢遊一樣,轉了一圈又回到了原地。
這個命中的偶然就出現在他每天必然經過的地鐵裡,出現在一個看似平凡的黃昏。這個黃昏他和往常一樣下班回家,和往常一樣走進復興門的地鐵車站,和往常不一樣的是,他在這天的黃昏幻覺般地看見了“羅晶晶”。
那天他是準備去父母家吃晚飯的,他利用等車的時間靠在柱子上看英語。車到了,東西兩個方向的車同時進站,在他收好書本準備上車的剎那,偶然一瞥看到對面那輛車的車廂門口,一個女孩在登車前無意地回望,那瞬間的回望讓韓丁眼前掠過一道耀眼的強光,強光下羅晶晶梳著扇型髮式的面容奪目地一閃,把韓丁閃得全身發麻。此時正是下班的時間,地鐵站里人流如潮,那個女孩只是一閃,便在萬頭攢動中淹沒不見了。韓丁驚醒地直奔過去,將到對面那輛車廂的門口時,門關上了,列車隨即啟動,快速而無聲地開走了。
兩面的車同時離站,擁擠的站臺轉眼間清靜下來,偌大的站臺上,彷彿只剩下韓丁一人,站在空洞無物的軌道前發呆。
那天他沒再到父母家去,失魂落魄地回到自己的住處。晚上無心看書,睡得很早,但幾乎一夜都是似睡似醒。有好幾次,半夢半真地,又看到了T型臺上的羅晶晶,看到那張強光下美豔絕倫的面容。那面容在他長久以來的想象中,已經像一個固定不變的影象符號,眉眼、表情和色澤,如同一座永恆的雕塑。那雕塑的動人之處,在於她不笑、不怒,永遠無法捉摸。
這個偶遇擾亂了他的心情,打亂了父母對他的部署,他幾乎沒有力氣繼續埋頭在那一堆艱澀的英語單詞中。他總是固執地相信,他在車站上見到的,就是羅晶晶。
從那天起他每次上下班都要在復興門地鐵站徘徊良久,用一種近乎守株待兔式的愚昧,期望奇蹟發生。他的苦悶只對老林說過,或者說,只被老林識破。那天下班前老林把一份正要發出的律師函扔在他的桌上,一臉不快地說:你這幾天跟誰過不去了,三頁紙的東西打錯了四處。韓丁看那律師函,懵懵懂懂地說是嗎,不會吧。老林一扭頭走了。韓丁沒敢走,加班把稿子上的錯誤一一改過,校對清楚重新打好,第二天老林剛一上班就放在了他的辦公桌上。老林看了稿子,問韓丁:怎麼著,是不是晚上背單詞背的?韓丁說:沒有,這幾天沒睡好。老林見他情緒低落,便調笑了一句:不會是失戀了吧?韓丁說:差不多。老林做驚訝狀:你什麼時候談戀愛啦?和誰?我怎麼不知道。韓丁說:所裡又沒規定這事也得彙報。老林半信不信的:不會吧,這麼帥的小夥子,也會被人甩了?韓丁苦笑,不知從何說起。那天晚上老林叫韓丁上自己家吃飯去,說好好聊聊。韓丁那一刻突然渴望傾訴,於是,就去了。
老林家住在禮士路附近,寬大的三房一廳,原來住著老林夫婦和他們的兒子,還有一隻活潑可愛的西施犬。現在,夫妻離異,愛犬送人,送給了那位侃起貓狗比侃法律條文還要滾瓜爛熟的老錢。剩下老林父子二人,在這套房裡頗有些形單影隻。老林工作上是個極其認真的人,對女人卻似乎缺乏責任心。他和太太雖然剛剛離婚,但所里人都知道他從沒閒著。上次他在平嶺生病趕過去照顧他的,據說只是老林眾多女友中的一個。韓丁一直奇怪,老林其貌不揚,為什麼都是女人追他?也許是因為老林生活細緻,會心疼人,又會燒一手好菜,對喜歡的女人也肯花錢,所以很能感動那些年過“三張”的婦女。世紀之交的女人都開始崇尚陰柔,個性粗放而且不懂生活的男子,早就不受待見了。
那天老林和韓丁都喝了些酒,韓丁雖然並未喝醉,但還是當著老林那個已經上了中學的兒子的面大暴隱私。他向老林承認他陷入了一場難有結局的單相思中,承認他暗戀一個女孩暗戀得死去活來而那女孩卻渾然不知。老林已經是四十不惑的人了,對熱戀暗戀單戀失戀等等方面均有心得,他讓韓丁說出那女孩是誰,在哪兒,自告奮勇表示願做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