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部分(第2/4 頁)
睡了,就一個人到研究所來了。
這次她在這家研究所的經歷格外簡單,直接到老汪的辦公室找老汪,見著老汪就汪老師汪老師地一叫,“材料”就順順當當地拿到手了。“材料”就是那份血跡鑑定書的影印件。那位汪老師臉上依然不苟言笑,但在羅晶晶道謝要走的時候竟出乎意料地給羅晶晶留了他家裡的電話號碼,老汪說你們有什麼不明白的地方還可以找我,我不在家我太太就在,太太不在有我女兒,反正家裡總有人的。
羅晶晶把這份鑑定報告的影印件拿回家來,自己先看,看了半天不得要領。到晚上吃飯的時候韓丁燒退了,喝了羅晶晶熬的粥以後,有了些精神。就披衣坐在床頭的燈下看這份鑑定書。畢竟他也沒有專門學過這門知識,報告裡符號連篇,術語成片,無論怎樣穿鑿附會,也是似懂非懂。韓丁把這份不算太長的鑑定報告反覆看了四五遍,看得眼睛都花了,看得羅晶晶都勸他趕快躺下別再看了,他才放下材料,用羅晶晶帶回的那個電話號碼給老汪打電話。
老汪在家,正吃飯呢。他讓韓丁第二天上午去所裡找他。第二天韓丁就去了。雖然高燒剛退,腳下發軟,但還是讓羅晶晶扶著他去了。他在研究所的痕跡檢驗室裡見到了這位“血跡專家”,他們在一排排大大小小形狀各異的試管的包圍中,交談了大約十分鐘。韓丁首先問了這份血跡鑑定的結論,他說他在這份鑑定書的結尾沒有找到任何明確的意見。從血跡分析上看,被害人究竟是不是被告人所殺呢?或者說,被告人有沒有可能殺她呢?鑑定分析說得模稜兩可,還是說清楚了我沒看懂?老汪說:這說明你確實看懂了。這份鑑定報告只是客觀地記錄了血跡化驗和分析的情況而已,首先,我們對被告人外套上的血跡進行了DNA檢驗,證明確實是被害人的血液無疑;其次,我們對外套上的血跡分佈特點做了一些分析。至於這些血跡是在什麼樣的情況下,怎麼形成的,是不是能認定被告人就是兇手,則沒做結論。因為從目前我們分析的情況看不好絕對認定,當然也不能徹底排除。這需要辦案單位根據現場的其他痕跡和證據,根據各方面偵查調查的結果,綜合判斷,才能得出正確的結論。老汪的這番話讓韓丁心中暗喜,看來這份血跡鑑定也頂多算個旁證,只有參考分析的作用,沒有認定的價值。他又問了些別的問題,大都屬於血跡鑑定基本知識方面的問題,如:為什麼形容衣服上的血點用了“擦拭”這樣一個詞,“擦拭”是個什麼概念呢?老汪就一通解釋:“擦拭”,就是沾染的意思。是指被告人的衣服沾上了血跡,這血跡可能是沾上的,可能是擦上的,可能是蹭上的,幾種可能性都有……韓丁頻頻點頭。這時檢驗室進來人了,韓丁的求教遂告結束。
拿到了這份血跡鑑定書並且知道了它的含義之後,韓丁急於要找到的,是另一份鑑定書,就是由市公安局技偵處所做的第二份鑑定書,也是那份最終被列入到證據目錄中去的鑑定書。那份鑑定書是否提出了什麼結論性的意見或者傾向性的觀點呢,依據又是什麼呢,成了韓丁最想知道的事情。檢察院原來給他的材料中,惟獨缺了這份最關鍵的檔案。他再次找了檢察院,提出需要看一下這份鑑定書。檢察院答覆說可以,答應去找。隔了一天他再打電話到檢察院,檢察院說那份材料在目錄裡有,但可能在主訴檢察官那裡,主訴檢察官去北京出差了,你過兩天再打電話來問問吧。韓丁無奈,他只有等。他甚至無法預測在開庭前他能否拿到這份他必須拿到的鑑定書。
在尋找這兩份鑑定書的同時,韓丁還有一項至關重要的工作,就是尋找目擊者。目擊龍小羽尾隨祝四萍進入製藥廠工地的那兩個人也都是紹興人,一個名叫錢德來,在製藥廠工地上當電工,另一個名叫洪衛國,是個架子工。兩個人的證詞大同小異,韓丁都看過,總的感覺比較籠統,對很多細節諸如發現龍小羽進入工地的時間和位置以及具體過程交待模糊,對那天晚上四周環境的描述也太過簡單,韓丁從直覺上感到其中必有破綻可尋。
證詞記錄中分別記錄了兩個目擊證人的聯絡地址和聯絡電話,但韓丁按號碼打過去,竟然是個空號。按地址找過去,才發現原來就是製藥廠的擴建工地。現在這塊地皮早已換主易幟,被另一家企業收購了,並且早就蓋起了高高的圍牆,早不知裡面變成了何等風景。那成了空號的電話想必就是當年工地辦公室的電話,自然早已隨著工地的消失而撤銷了。韓丁又去找了當時承擔擴建工程的那家建築公司,向他們查問這兩位工人的下落。建築公司答覆說他們都是臨時招募的民工,工程一停便到其他地方攬活去了,早已不知去向,甚至是否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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