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第2/4 頁)
沒啥、沒啥”地糊弄著。可是偏有好事的見他臉色不好,追問不止。
二鋪喝道:“關住B!再說話劃你的卡!”
所有的光頭都馬上扎進了褲襠裡,生滿凍瘡的雙手哆嗦著加快了速度。
到了夜裡十二點,辛苦了一天,又站了兩小時班的老金,終於可以休息了。“無卡一身輕”。這一夜,儘管雪花從大開的窗戶裡不斷地撲進來,在薄被上鋪了一層,綠豆大的蝨子在被子上、衣服上爬來爬去,但他還是睡得很香,很沉,也很甜。
“江姐”(上)
一
“十八號,接人!”號房外“紅帽”一聲斷喝,接著是開將軍鎖的聲音,咣鐺!鐵門拉開了,牽動著鐵鏈子嘩啦一響,一個人抖抖索索地從鏈子下往裡鑽。紅帽嫌他動作慢,蹬著他的屁股一下子蹬進來。“青子”掂起那人肩頭,大叫一聲:“喲嗬!咋拱進來個‘熊貓’!”
兩隻眼眶烏黑的“熊貓”被帶進放風場。這是一個只有八平方米大小的長方形的框子,上面用十四緣鋼筋焊成網欄,又覆蓋一層細密的網格,據說這樣可以防止號與號之間傳遞東西。風場的東西兩側都垛著彩燈材料,中間只留一步寬的空隙。南頭靠牆的水泥地面上有一個蜂窩煤大小的圓洞,這就是“*兒”,是全號五十多人排洩的地方。北邊靠著厚重的鐵門,撂著三個布墩,坐了三個人。中間的大布墩,坐了個三十多歲的短胖子,南瓜臉上瞪著一雙羊屎蛋般的小眼兒,這就是號長,睡一鋪。西邊那個二十多歲的瘦子,是二鋪。東邊一個一個五十多歲的人,戴副眼鏡,膝蓋上攤開一個用泡麵紙箱板做封面的筆記本,登記每個在押人員的基本情況,這就是三鋪了。
“熊貓”蹲在距一鋪兩步遠的地方,回答著三鋪的提問。說著說著,突然放聲大哭起來。哭聲驚動了在號房裡幹活的人,都擁出來看。風門口黑壓壓的擠滿人頭。
“看啥看?頭一個個伸得像驢毬一樣!”號長脫下腳上磚頭一樣厚的拖鞋,朝人頭甩去。“啪!”有人“哎呀”一聲,人頭全縮回去了。呼呼隆隆地回到原來的位置,幹起活來。
“熊貓”似乎意識到對面坐著的不是“楊子榮”,自己也不是“小常寶”,於是用袖子擦乾眼淚,哏豆哏豆的,良久才說道:“我叫李潤合,三十五歲了,在友誼路立交橋頭,開了個‘新亞洲摩托店’。店裡賣新車、配件、潤滑油,店後是修理車間。”
“哎,你等等!”二鋪接過話茬,問:“你店裡是不是有個叫黃軍的?”
“有,在修理間當領班,你認識?”
“何止是認識?從小就在一塊玩兒。‘青子’,拿個布墩來!”
“青子”搬出一個布墩兒,二鋪讓“熊貓”坐了。抽出一支菸,點著了,遞過去。“熊貓”雙手接了,吱吱地狠吸了幾口,菸捲一下子縮短一半。過了好大一會兒,才從口中鼻腔中,騰騰地竄出兩條煙龍來。人像醉了一樣,搖搖晃晃,暈暈乎乎。半晌,才又說道:
真香啊,三天都沒有吸菸了。唉,提起我這案子,說來話長。
轄區派出所原來有個所長,見我生意不錯,三天兩頭來找事兒。經人指點,我每月孝敬他二千塊錢,才算安生。後來他調到平原分局當刑警隊長去了,所裡又來了新所長。自然,這二千塊錢我只有孝敬新所長,求他“罩著”。刑警隊長斷了這二千塊錢,來找過幾回事,都讓新所長給擋住了。這仇氣就這樣“為”下了。
前天晚上八點多,闖進來幾個“便衣”,帶著三個銬著的賊。一個便衣問:“你把摩托賣給誰了?”三個賊看看“便衣”,又看看我,沒有吭氣兒。那“便衣”見我身後立著黃軍和李俊,就把他倆攆走了。
又問:“你看好了,你把偷的摩托車賣給誰了?”
賊說:“賣給這個人了。”
又問:“你沒認錯?”
賊說:“沒認錯,就是賣給這個李經理了,他給了兩千五百塊錢!”
我跳起來:“你說啥!我從來沒見過你,你這是……”
便衣哈哈哈地笑了,說:“李經理,別激動嘛!這叫做‘現場指認’。沒聽人家說,‘賊咬一口,入骨三分’。有事沒事,跟我們走一趟。咋樣,李經理?你是想好走哇還是想不好走?要是想不好走,當著店裡這麼多人,按翻了砸上銬子,怕是不大好看。想好沒有,請吧!”
到了刑警隊,幾個人正坐在桌子上打牌。見我進來,把牌一撮,開始審訊。說我的事兒“發了”,要我承認,“明知贓車而予以收購”。我不認,他們就把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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