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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觀者無謗言,成為一條通行的歷史經驗。君王為了自己的私利,經常幹一些道德敗壞,殘忍無情的事情,於是虛偽就成為君王的法寶,君王既要不擇手段地達到不可告人的目的,又要樹立無可非議的道德形象。在歷史上沒有哪一個君王敢於公開打起反對仁義道德、崇尚虛偽奸詐的旗幟,都以虛偽、仁義道德作為偽裝。
政治聯姻
“和親”之策有以下好處:1…可以透過姻親關係來建立血緣關係,增加感情的聯絡和扭結;2…可以製造利害與共的局面,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成為一個利害共同體;3…是一種親人抵押行為,是一種溫和地製造人質的方法,有了這種透過血緣關係,製造出來的特殊人質,國際關係、民族關係,以及君臣關係都會有些改善。
國家盛衰史就是用人的歷史
一部帝王將相的歷史,就是一部用人的歷史,人才賢否,關乎天下興亡。人才常有,伯樂不常有;人才很多,善於使用人才的君王不多。所以善於使用人才的君王,大都成為一代明君,開創太平盛世。君王之術不過用人而已,自己不才,借用他人之才;自己不能,借用他人之能。如果君王“珠玉買歌笑,糟糠養賢才”,則必敗無疑。賢明君王不會把俸祿賜給他所親近的人,而是賜給有功勞的人;不把官爵授給他所喜愛的人,而是授給賢明稱職的人。能夠明察人才,並授予適當官職,才是可以獲得成功的君王,人才是第一要素,能用眾力者,則無敵於天下。書包 網 。 想看書來
官道
不應忠於君王,應當忠於民眾
官員不應忠於君王,應當忠於民眾。君王是國家受託經營者,國家所有者是民眾,忠於民眾,忠於國家,是君王的職責。官員俸祿由民眾提供,官員也是經營國家的受託者,委託者是民眾,其職責是對民眾負責。君王的本質是官員,是最大的官員,除此之外,與其他官員沒有區別。如果官員忠於君王,則是官員忠於官員,小官員忠於大官員。這在君王忠於民眾,大官員忠於民眾情況下是可以的——最終結果是君王官員都忠於民眾。在君王背叛民眾,大官員背叛民眾情況下是不可以的——最終結果是君王官員都背叛民眾。忠於民眾是忠於目標的最終燈塔,忠於君王、忠於大官員是間接燈塔,最終燈塔一定正確,中間燈塔可能正確、可能錯誤。
忠官與奸官
官員有忠官與奸官之分,在主觀思想上和實際行動上,把民眾利益放在首位,為民眾謀福祉,為民眾服務,恪守權責;在實際效果上,提供了民眾的物質生活水平,提高了民眾的精神生活水平,則這樣的官員就是忠官,忠官是忠於民眾。在主觀思想上和實際行動上,把官員及其家庭利益放在首位,讓民眾為官員及其家庭謀福祉,為官員及其家庭服務,褻瀆權責;在實際效果上,降低了民眾的物質生活水平,降低了民眾的精神生活水平,則這樣的官員就是奸官,奸官是奸於民眾。
為國為民、清正廉潔,是官場正道
政者,正也。以正治天下,則天下正,此乃正道;以邪治天下,則天下邪,此乃邪道。為國為民,清正廉潔是官場正道;為君為己,貪汙*是官場邪道。國家是人民的國家,人民是國家主體,為人民服務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做官的人應當有政治理想,以德服人、以才服人,把自私定義在自己權責範疇上,為管轄百姓謀福祉。百姓是善良的,做官要有官德,不可做傷害百姓、喪失良心的事情;不應當把自私定義在家庭範疇上,這樣做太狹隘,當官的人家庭物質生活水平已經高出平民較多,過多物質享受意義不大,應當追求些精神利益,為人民、為社會做些有意義的事情。
對民眾盡大忠,對君王(或上級)盡小忠
忠於人民,忠於國家是大忠,這是忠心的最終標準,是君王(或上級)與官員的神聖職責。符合這條標準,就是忠君,就是忠官;違背這條標準,就是奸君,就是奸官。忠於君王(或上級),忠於自己是小忠,只可以在大忠與小忠一致的情況下,在成全大忠的同時,兼顧成全小忠;或者在不違背大忠的情況下,成全小忠;在大忠與小忠相悖的情況下,只能成全大忠,不可成全小忠,否則就是不忠。小忠服從大忠,小忠為大忠犧牲。
大臣需要明大理
能夠匡世輔政的大臣,務必要認清君王的品行,明白盛衰的道理,通曉成敗的原因,清楚治亂的形勢,知道取捨的權宜,面臨複雜形勢而不迷惑,遇到疑難問題能夠決斷。只有這樣,才能君臣相得,與世無違。
用權力培養實力
每個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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