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第2/4 頁)
可以自由活動,不過,波妮絲一吃完那些肉塊就會走進公寓的裡間開始寫作。上帝啊,她真能寫。工作的時候寫,不工作的時候也寫。那天傍晚她正在為週日的特別欄目寫故事。故事寫一個孤獨的男人,在走夜路的時候,錯將商店櫥窗裡一具蠟制模特當成了活人。商店附近那盞路燈壞了,男人看不分明。他站著,望著她,她也回望他。這感覺妙不可言。
當然啦,照例你會發現,不久以後,波妮絲故事裡的這個男人意識到了自己的愚蠢。可他太寂寞了,就一而再再而三地回到夜晚的商店前。模特行蹤不定……有時候被什麼人拿走了,即使站在老地方,也不斷變更衣著。一時她還穿著厚厚的皮毛走在冬日佈景中,一時她又出現在夏日的海灘邊,混在清涼衣裙打扮的人群中,穿著泳裝,彷彿正要入海。
波妮絲對於整個故事異想天開、樂此不疲。可她準備怎麼收尾呢?某一天,由某一個人修好了那盞路燈,耀眼的光線下男人不得不面對自己愛上了一具蠟像的事實。安排他撿起一塊碎石砸破路燈怎麼樣?然後,於再度降臨的昏暗裡,他深情地吻住櫥窗玻璃。然後,離去。然後,再也不回來了。
呵,收尾也並不難嘛。
波妮絲總有一天會成為一個了不起的作家……對此,布魯斯是不是嫉妒了?他們雙雙出沒於雲集新聞從業者、插畫畫家、詩人以及年輕音樂人的場所時,波妮絲總是更惹人注目的那一個,人們更傾向於向她道賀……相形之下布魯斯的存在感就稀薄了許多。波妮絲懂得運用手腕。想成為媒體記者的大學畢業生或急於被引薦給名流的年輕音樂人都去找她。而她呢,她有辦法替他們張羅。就這樣,波妮絲逐漸在芝加哥積攢了不少追隨者,計劃著進軍紐約……那兒有家報社邀她前往。“你也可以去那兒找工作。”她對布魯斯說。
布魯斯站在舊港工廠自己的板凳旁,刷一個輪胎,聽斯龐齊·馬丁說話。斯龐齊滿以自己的小店為傲。他說起給格雷家刷的那輛馬車,描述製作馬車的木材,說紋理如何通順細膩、組裝如何精巧嚴密。那個下午,老格雷在銀行關門後帶著兒子去斯龐斯那兒。老格雷有些心急了,盼著斯龐齊馬上完工。州政府有人要來視察,這是鎮上的大日子,銀行家本人決定乘坐嶄新的馬車去火車站接駕。
斯龐齊說啊說啊,幾乎被自己的話陶醉了,布魯斯則邊聽邊想著自己的心事。這些話他聽了好多遍……雖然每次聽都不失為一種快樂。那段時光對於斯龐齊·馬丁來說顯得尤其重要。根本不可能趕在州政府駕臨之前就把馬車漆好。穆尼把馬車做得這麼好,老格雷休想讓斯龐齊因為趕工就糟踐了這輛馬車。於是,那一日斯龐齊就原原本本一五一十地把這想法跟老格雷說了。當時小格雷……格雷輪胎製造廠現在的廠長,就站在一旁。斯龐齊認為,他那天的講話其實是對小格雷的一次點化。要是他以為,就因為他爸爸開了一家銀行,而且還有政府官員專程來拜訪他,他爸爸就全知全能了,那麼在斯龐齊的講話以後,他便應該明白過來,他錯了。
老格雷一聽馬車不能按時完工,幾乎要發瘋。“這是我的馬車,我說少上幾層漆,別等那麼久才打磨,你就得按照我說的去做!”他揮舞著拳頭宣告。
必須說的是,這件事正發生在斯龐齊喝了四盅威士忌之後,所以,可想而知,他有點兒高了,這種情況下就是上帝也別想對他的老本行指手畫腳。他走上前去,湊近老格雷……湊得非常近,提起兩隻拳頭。“看這兒。”那天,他就是這麼開始了他的講話,“你人也不年輕了,而且有點兒胖,承認嗎?你得想到,你已經在銀行家的位置上坐得太久了,缺乏鍛鍊。如果你為了讓這輛馬車快點完工,要我把馬車交出來拿給別人去弄,你知道會怎麼樣嗎?我會把你一腳踢出去,而且把你的臉揍扁。就是這樣。或者,如果你敢跟我犯混,還敢去找別人來我這兒搗亂,我就去你那兒把你給撕了。就是這樣。”
那天斯龐齊就是這麼跟老銀行家說的。他拒絕因為趕工而把這馬車給毀了,不僅他自己不這麼做,他還不讓別人這麼做。他就這麼說給銀行家聽,並且在銀行家走出他的鋪子以後,特意越過他跑街角的酒廊買了一瓶威士忌,就為了讓老格雷知道。你不是趕麼,我他媽今天還不上工了。“就讓他自己租馬車拉他的政府高官去吧。”他對自己說,說完拿上剛買的威士忌,又跟自己的妻子去釣魚了。那是他們記憶中最帶勁的一次。他將所發生的事情如實相告以後,妻子捧腹大笑。“你做得對。”她說。然後她還對他說,十二個老格雷也比不上他。這可能有些誇張了,不過反正斯龐齊聽了大為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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